固体废物污染的治理方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有哪些规定呢?)
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有哪些规定呢?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二、减量化的主要途径?
1.减量化意味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最大限度地合理开发资源和能源,这是治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首先要求和措施。
2,固体废弃物处理通常是指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物化及生化等途径把固体废物转化为适于运输、贮存、利用或处置的过程。 固体废弃物处理的目标是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暂行办法?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需要终止生产的,应当事先对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
四、固体生物防治污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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