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第一次颁布时间(固体生物防治污染法?)
一、固体生物防治污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
二、固废法全名?
固废法是2020年4月29日修订后9月1日起施行的固体废物相关的法律法规,其全名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固废指的是固体废物,其包含工业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可回收废物,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
三、危险废弃物储存年限?
不得超过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
第五十八条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4月颁布了什么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0年10月17日通过,于2021年4月15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的实施确立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标志着中国网络经济正向法制化、规范化迈进,将有力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修订)》规定产品的制造者、进口者、销售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承担污染防治责任。商品过度包装的企业将自食其果,非法垃圾将被责令退回并处巨额罚款。
五、环境污染防治法何时施行?
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记者高敬)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六、六大污染防治法?
一、明确噪声污染内涵,扩大法律适用范围
二、完善噪声标准体系,科学精准依法治污
三、强化噪声源头防控,筑牢污染第一防线
四、加强噪声政府责任,明确目标考核评价
五、分类防控噪声污染,对症下药精准施策
六、聚焦噪声扰民难点,保障安宁和谐环境
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当天,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一〇四号主席令,将于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噪声污染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越来越成为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修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宁和谐环境需要的务实举措,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
现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老《噪声法》)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实施20多年来,仅在2018年对个别条款作出修正,即对第14条关于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条款作出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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