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原则包括(有大气污染的企业,有水污染的企业,有固体废弃物污染的企业在布局时应遵循什么原则?要详细的?)
一、有大气污染的企业,有水污染的企业,有固体废弃物污染的企业在布局时应遵循什么原则?要详细的?
有大气污染的企业,应该布局在城区盛行风向的下风向,或与盛行风垂直的郊外,或最小风向的上风向,需看具体的地方或风向玫瑰图;有水污染的企业一般选择建立在经过河流的下游,以不污染城区用水为基本原则;有固体废弃物污染的企业一般布置在远离城市和农村可耕地的范围之内。
二、固体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全文?
1、减量化:减量化意味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最大限度地合理开发资源和能源,这是治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首先要求和措施。
就我国而言,应当改变粗放经营的发展模式,鼓励和支持开展清洁生产,开发和推广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就产生和排放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而言,法律要求其合理地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可使废物产生量最少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2、资源化:资源化是指对已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回收加工、循环利用或其他再利用等,即通常所称的废物综合利用,使废物经过综合利用后直接变成为产品或转化为可供再利用的二次原料,实现资源化不但减轻了固废的危害,还可以减少浪费,获得经济效益。
3、无害化:无害化是指对已产生但又无法或暂时无法进行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进行对环境无害或低危害的安全处理、处置,还包括尽可能地减少其种类、降低危险废物的有害浓度,减轻和消除其危险特征等,以此防止、减少或减轻固体废物的危害。
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指南?
工业固体废物
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含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是指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且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警告标志及提示标志
2020年9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版),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要求显著提升,相关违法行为惩处力度明显加大。例如: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或者未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均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的,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各产废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对运输、收集、利用、处置等受托方资格能力核实,并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完善可查询可追溯的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废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积极主动落实信息系统申报工作,不断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水平,防范环境风险,同时也是企业自身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
为指导企业进一步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行为,帮助企业顺利开展信息系统申报工作,舟山市生态环境局特编制了《舟山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指导手册》。
四、写出垃圾处理的原则,以及白色污染的3R运动?
城市垃圾处理一般遵守以下原则: 1综合处理原则; 1废物利用原则; 3固体废物处理标准化原则; 4分类处理原则 ; 5及时就地处理原则。
对于固体废物处理“三化”原则是指对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采用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1.减量化:
减量化意味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最大限度地合理开发资源和能源,这是治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首先要求和措施。
就我国而言,应当改变粗放经营的发展模式,鼓励和支持开展清洁生产,开发和推广先进的技术和设备。
就产生和排放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而言,法律要求其合理地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可使废物产生量最少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2.资源化:
资源化是指对已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回收加工、循环利用或其他再利用等,即通常所称的废物综合利用,使废物经过综合利用后直接变成为产品或转化为可供再利用的二次原料,实现资源化不但减轻了固废的危害,还可以减少浪费,获得经济效益。
3.无害化:
无害化是指对已产生但又无法或暂时无法进行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进行对环境无害或低危害的安全处理、处置,还包括尽可能地减少其种类、降低危险废物的有害浓度,减轻和消除其危险特征等,以此防止、减少或减轻固体废物的危害。
五、六大污染防治法?
一、明确噪声污染内涵,扩大法律适用范围
二、完善噪声标准体系,科学精准依法治污
三、强化噪声源头防控,筑牢污染第一防线
四、加强噪声政府责任,明确目标考核评价
五、分类防控噪声污染,对症下药精准施策
六、聚焦噪声扰民难点,保障安宁和谐环境
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当天,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一〇四号主席令,将于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噪声污染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越来越成为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修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宁和谐环境需要的务实举措,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
现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老《噪声法》)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实施20多年来,仅在2018年对个别条款作出修正,即对第14条关于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条款作出修正。
六、固体废弃物三防指的是哪三防?
为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产品应当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可以回收利用的产品包装物和容器等回收利用。国家鼓励科研、生产单位研究、生产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农用薄膜。扩展资料: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要求规定: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依据各自的职责对管辖范围内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2、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机关应当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3、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确定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七、垃圾填埋场三防措施?
为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产品应当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可以回收利用的产品包装物和容器等回收利用。国家鼓励科研、生产单位研究、生产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农用薄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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