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固废填埋场建设标准(一般固废填埋场建设标准是什么)
一、一般固废填埋场国家标准?
答:一般固废填埋场国家标准: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二、固废房建设标准?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仓库式)的设计原则:
1、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
2、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3、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4、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5、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
6、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扩展资料:危害特性是指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传染性、核放射性等。危险废物因其会对环境甚至人体造成严重影响,因而必须安全妥善处理处置。根据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规定:产生危险废物单位必须将危险废物进行集中处理,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和管理工作,待运危险废物要设置专门容器储存,危险废物必须交有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理。 危险固体废弃物一般需要深度填埋处理。深度填埋又涉及一个问题,会不会对地下水产生污染~这也是一个相当棘手的问题。
三、一般固废可以进入危废填埋场吗?
不可以。理论上可以一起混合焚烧,但是别忘了,一般固废也需要执行危废的一系列污染控制标准,成本根本接受不了。
如果你把少量危废掺入一般固废去焚烧,属于污染稀释,也是违法行为。焚烧厂需要特别的高温,国内目前无法达到这个标准。
危险固废处理需要单独处理,里面成分复杂,处理的过程也会产生很多中间产物,和一般废物不一样。
四、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建设标准?
要求“四防”:防风、防雨、防晒及防渗漏。防风必须有实体墙;防雨、防晒必须有屋顶且具备一定的隔热避光能力;防渗漏,一般需要地面刷环氧地坪及设置围堰、地沟,量少的情况下也可以用托盘放置在危险废物下方。
要求“三分”:不同类的危险废物须分区贮存;危险废物必须和生活垃圾分开;危险废物必须和一般固废分开贮存。
五、固废暂存间建设标准?
建设标准:
标准一:固废暂存间应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透)
标准二:固废暂存间应有完善的防渗措施和渗漏收集措施,应满足固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标准三:固废暂存间物贮存设施必须符合设计原则
标准四:固废暂存间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固废物相容
标准五:固废暂存间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标准六:固废暂存间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六、一般固废填埋场如何办理手续?
办理固废垃圾填埋场,要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审批后,邀请当地土地局、建设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协同选址,并与当地政府签定《城市生活垃圾特许经营协议书》,委托设计院做《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有资质的环评部门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得到当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收到当地政府同意建设批复、土地部门同意《土地选址意见书》后,即可开工建设。
七、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规范要求?
土地填埋处置种类很多,采用的名称也不尽相同。按填埋地形特征可分为山间填埋、平地填埋、废矿坑填埋;按填埋场的状态可分为厌氧填埋、好氧填埋、准好氧填埋;按法律可分为卫生填埋和安全填埋等。随填埋种类的不同其填埋场构造和性能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填埋主要包括:废弃物坝、雨水集排水系统(含浸出液体集排水系统、浸出液处理系统)、释放气处理系统、入场管理设施、入场道路、环境监测系统、飞散防止设施、防灾设施、管理办公室、隔离设施等。
卫生土地填埋适于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用卫生填埋来处置城市垃圾,不仅操作简单,施工方便,费用低廉,还可同时回收甲烷气体,在国内外被广泛采用。在进行卫生填埋场地选择、设计、建造、操作和封场过程中,应着重考虑防止浸出液的渗漏、降解气体的释出控制、臭味和病原菌的消除、场地的开发利用等几个主要问题。
①场地选择:一般要考虑容量、地形、土壤、水文、气候、交通、距离与风向、土地征用和废物开发利用等诸多问题。
一般来讲,填埋场容量应满足5-20年的使用期。填埋地形要便于施工,避开洼地,地面泄水能力要强,要容易取得覆盖土壤,土壤要易压实,防渗能力强;地下水位应尽量低,距最下层填埋物至少1.5m;避开高寒区,蒸发大于降水区最好;交通要方便,具有能在各种气候下运输的全天候公路,运输距离要适宜,运输及操作设备噪音要不至影响附近居民的工作和休息;填埋场地应位于城市下风向,避免气味、灰尘对城市居民造成影响,最好选在荒芜的廉价地区。
②填埋方法的选择:常用的填埋方法有沟槽法、地面法、斜坡法、谷地法等。
土地填埋法的操作灵活性较大,具体采用何种方法,可根据垃圾数量以及场地的自然条件确定。
③填埋场气体的控制:当固体废物进入填埋场后,由于微生物的生化降解作用会产生好氧与厌氧分解。填埋初期,由于废物中空气较多,垃圾中有机物开始进行好氧分解,产生二氧化碳、水、氨气,这一阶段可持续数天;但当填埋区氧被耗尽时,垃圾中有机物转入厌氧分解,产生甲烷、二氧化碳、氨气、水以及硫化氢等。因此,应对这些废气进行控制或收集利用,以避免二次污染。
④浸出液的控制:填埋场浸出液一般源于降雨、地表径流、地下水涌出、废物本身水分、渗出液成分较复杂,其COD高达4~5万mg/L,氨氮达700~800mg/L。
浸出液属高浓度有机废水,若不加以控制必然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常用的措施是设置防渗衬里,即在底部和侧面设置渗透系数小的粘土或沥青、橡胶、塑料隔层,并设置收集系统,把浸出液收集起来。
八、私人可以搞固废填埋场吗?
私人可以搞固定填埋场,没有法律规定垃圾处理厂属于国有企业,一般都属于个人或者合伙、合股办的企业,因为该企业从事的项目涉及到城市环境及公共卫生,政府确实要统筹安排解决相关企业无法解决的问题,并给予资金支持也有可能。所有,往往使人看起来好像政府的企业。当然,也不排除政府中的个别领导暗中入股参加经营,如果这样,政府某些领导就更会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去谋取私利,这样的垃圾处理企业就将成为披着羊皮的外衣,打着为民办好事的幌子,去谋取个人利益的企业也是有可能的了。在我们国家这样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垃圾处理厂的收入可以通过垃圾的分类和发酵等加工获取利益,以后还可以向城市个人收取垃圾清理费呢。
九、一般固废等级标准?
一类固体废物指按照国标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国标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到9范围之内的一般固体废物。
二类固体废物指按照国标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浓度超过国标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或者是PH值在6到9范围之外的一般固体废物。
十、一般固废暂存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1-12-28批准 2002-07-01实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二次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选址、设计、运行管理、关闭与封场、以及污染控制与监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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