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固废土壤 > 正文内容

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的第八章

2023-03-01 23:54:50固废土壤1

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的第八章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暂行)》((91)环监字第086号)同时废止。

VOCs污染如何追根溯源?

VOCs污染,室内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其主要来源。

室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来源与室内甲醛类似,且更为广泛,主要来源有:

1、建筑材料、室内装饰材料和生活及办公用品。例如:有机溶剂、油漆、及含水涂料;

2、家用燃料和烟叶的不完全燃烧,人体排泄物;

3、室外的工业废气、汽车尾气、光化学烟雾等;

VOCs(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挥发性有机物,是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70 Pa、常压下沸点在26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20℃条件下蒸汽压大于或者等于10 Pa具有相应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hgreenbox.com/gftr/987299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