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固体废物污染?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 半固态废弃物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把固体废物分为三大类,工业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由于液态废物(排入水体的废水除外)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排入大气的废物除外)的污染防治同样适用于《固废法》,所以有时也把这些废物称为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具有两重性,也就是说,在一定时间、地点,某些物品对用户不再有用或暂不需要而被丢弃,成为废物;但对另些用户或者在某种特定条件下,废物可能成为有用的甚至是必要的原料。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正是利用这一特点,力求使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对那些不可避免地产生和无法利用的固体废物需要进行处理处置。固体废物还有来源广、种类多、数量大、成分复杂的特点。因此防治工作的重点是按废物的不同特性分类收集运输和贮存,然后进行合理利用和处理处置,减少环境污染,尽量变废为宝。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产品边角废料,已报废新产品,丧失实际利用价值或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为所有人抛弃的呈固态或半固态状态的物品、物质。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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