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环保局办理回收废旧电瓶许可证好办理吗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2) 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3) 具有符合国家或者本市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4) 有符合国家或者本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本市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5) 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6) 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7)危险废物处置建设符合地方规划。
扩展资料:
废旧电瓶属于危险废物,废旧电瓶的处理需经过一系列复杂的程序,不是谁都可以收购的。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持有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没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及个人如果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将受到严厉处罚,产生危险后果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具体情况请向当地工商部门咨询。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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