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产生源单位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源单位的区别
国家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要求较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五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不处置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承担。第五十八条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未作出有规定要求,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处理需办理什么资质
工业固体废物处理需办理资质需要遵循:《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级分类标准 》 法规节选:工业固体废物类 (1)甲级资质证书条件 . 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 具有1套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运营管理经历,并且具备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能力,年综合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能力在1万吨以上,或累计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达到2万吨以上。负责运营的设施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残余物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安全处置,设施运营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废水、废气和噪声排放标准; . 具有设施完备的固定化验室(实验室),具有重金属和特征污染物的化验设备和检测能力。 (2)乙级资质证书条件 . 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 具有1套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运营管理经历,具备相应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能力,年综合处置工业固体废弃物能力达到2千吨以上,或累计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达到5千吨以上。负责运营的设施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残余物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安全处置。设施运营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废水、废气和噪声排放标准; 具有设施完备的固定化验室(实验室),具有重金属和特征污染物的化验设备和检测能力。 (3)业务范围 . 持有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该专业类别任何规模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运营业务; . 持有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处理量不超过1万吨/年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运营业务。 (4)说明 本标准规定的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交通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包括危险废物。
去当地环保局咨询。国家对工业固废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你去当地环保局问清楚,免得耽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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