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处理资质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携带有关证明文件到当地的部门进行办理,国家环保总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单位的经营设施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办理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的资质如何办理?
这类固废和生活垃圾资质可以办理垃圾分类处理服务企业资质或者垃圾清扫、收集服务企业资质哦。具体如何办理可参考我公司做法:申报的时候向相关机构提供以下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年检复印页清晰;2、公司章程、企业的管理制度和企业标准等文件;3、清洁清洗设备、设施明细表(主要设备提供图像资料);4、经营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5、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上年度的审ji报告或企业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6、企业法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业务人员、财务人员的学历复印件;7、企业须提供二至五名以上人员的培训证书,培训证书包括具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证书、具有行业协会(机构)颁发的证书、具有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职称证明。8、提供近一年来两例相关项目证明(项目合同书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附带项目方案及影像资料); 必要时,预约现场考察;9、企业获得荣誉称号的荣誉证书复印件;10、提供5人以上的社保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其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按照现有环保法律法规,未要求从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申领经营许可证,但应依法完善相关环保手续,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经营危险废物的企业需要具备处置资质,申领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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