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法中固体废物的定义
固体废物是指人类在生产和生活活动中丢弃的固体和泥状的物质称之为固体废物,简称固废。 包括从废水,废气分离出来的固体颗粒。 凡人类一切活动过程产生的,且对所有者已不再具有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固态或半固态物质,通称为固体废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废污染环境防治法》里指的也是这个
固体废物是什么?
固体废物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和工业废渣。一般来说,城市每人每天的增圾量为1~2公斤,其多寡及成分与居民物质生活水平、习惯、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程度、市政建设情况等有关。如国内的垃圾主要为厨房垃圾。有的城市,炉灰占70%,以厨房增圾为主的有机物约20%,其余为玻璃、塑料、废纸等。农业垃圾主要为粪便及植物秸杆类。工业废渣指工业生产过程排出的采矿废石,选矿尾矿、燃料废渣、冶炼及化工过程废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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