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处置,需办理哪些环保手续?
危险废物(下称“危废”)处置的手续不同地区,手续不一样,但总体流程是差不多的,细致的流程有所出入。
大体上的流程可以分为,与环保公司签订危废服务,携带资料到环保局审批(一般审批的资料有:危废转移备案表、危废转移计划表、危废处置服务合同、产生单位营业执照、危险废物储存场所信息、处置单位营业执照、危废处理经营许可证、运输单位营业执照及道路安全许可证),审批通过后,环保会出具审批单,再联系签订合同的危废公司,让危废公司把危废拉走处置,再有危废公司处置转移联单。这个就是大体的危废处置流程,具体的细节建议到当地环保局咨询。
废钢需要哪些手续去那些部门?
(一)《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登记申请书》(见总局网站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登记专栏);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注册登记证》等进出口资质许可文件(复印件);
(五)收货人的组织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
(六)进口废物原料质量控制、员工培训情况、不合格货物处置等质量管理制度文件或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
(七)近两年从事进口废物原料(种类、数量及环保质量)的相关说明;
(八)相应的境外供货企业的《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证书》(复印件);
(九)所代理的国内加工利用企业的进口委托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利用单位备案表》。(转载)可以到当地质检总局详细了解,在锦程订舱中心的常用工具上看见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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