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和固废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条款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在危废处置实践中,环保部门在认定企业排放、倾倒、处置的物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时,首先根据《名录》认定该物质是否属于名录中所列的物质,若名录中没有列入该物质,再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和鉴定办法认定该物质是否具有危险特性,同时还要认定该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废物。
1、在涵盖范围上不同:危废是固废的一种。在科学分类中,固废包含危废,危废处置要遵循《固废法》。
2、对环境及人体的危害上不同:相对来说,固废危害性小,有的可以直接被分解。危废危害大,往往能致人死亡。环境遭危废破坏后恢复难度大。
3、在处理方法上不同:一般的固废都可以压实、分解、粉碎、焚烧、填埋等。但是,危废在处置之前,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4、在处理成本上不同:固废处理成本低,对处理企业的资质要求也低。危废处理成本高,对处理企业的资质要求也高。
一般情况下,我们提到的固废默认就是工业废物、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弃物,是不包含危废的。如果涉及到危废,会专门指出“危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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