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松原一男一女被先撞后砍,凶手手段残忍,是何原因?
2021年1月18日傍晚,太吉林松原长岭县一小区附近发生一起刑事案件,一男子开车将一男一女撞倒后,又用携带的斧头砍杀受伤倒地的两人,男子当场死亡,女子重伤。
据目击者描述,现场惨不忍睹,死亡的男子被砍40多下,脖子几乎被砍断,只剩一点点连接着身体和头部,手段相当残忍。
这起案件不是车祸,而是犯罪嫌疑人李某有意为之,早有预谋的,明显是提前准备好了作案工具,并跟踪两人进行作案。那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采取如此极端的行为呢?
先来捋一捋三者的关系,两个被害人是情侣关系,而女子是李某的前妻,死亡男子则是李某的朋友。
李某与前妻早已离婚,离婚原因不得而知。而前妻离婚以后就跟其朋友死者在一起,李某从感情上来说不能接受。
李某怀疑前妻在离婚以前就跟死者有不正当的关系,不能确定两人离婚是不是因为死者的关系。而离婚以后又发现两人确定了关系,就感觉是证实了他的怀疑。
按照正常人的感情观念来说,同时被自己的妻子和朋友背叛,确实难以接受,但也不能是李某杀人的正当理由。
换个思维,如果前妻是在离婚以后再和死者走到一起的,这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而李某也不能接受的话,只能说明他心理的扭曲,感情观和人生观有严重的问题。
从他杀害受害人的手段来看,是心里积攒了太多的怨恨、仇恨,但对于普通人来说,可能内心的不接受只是时间问题而已,时间久了,自然就淡忘放下了。
但李某却没有正常人的心态,这完全可以形容成“变态”了,“我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得不到就毁掉,如果背叛就要受到惩罚”。
而这个惩罚看似真的惩罚了他认为做错的人,但同时也惩罚了他自己,搭上了他自己的生命。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穷生盗,奸生杀,这句古话一点没错。
自古奸情出人命,也是货真价实的。
人本质是哺乳动物,而其他哺乳动物比如狮子、老虎甚至野牛,为了争夺配偶都会斗的你死我活。
这是人的动物本性。
结果1月18日,在吉林松原长岭县就出现一起杀人案。
一个男人开车将一男一女撞到后,下车用斧子残忍砍杀,导致被撞倒的男人当场死亡,女人负重伤。
据说死亡男人被砍了40多斧头,血肉模糊,人头差点被砍下。
这个杀人者不是一时兴起的撞人乱砍,而是已经跟踪了多时。
根据目前资料来看,被砍杀的女人是杀人者的前妻,被砍死的男人是杀人者的好哥们。
目前杀人者已经和妻子离婚,随后两人选择在一起。
虽然具体情况不知道,显然杀人者之所以如此残忍的杀人,大部分是认为好友和妻子在离婚前就有奸情,双双背叛了自己。
这种事情,到现在肯定是无法认定了。
但作为丈夫,如果前妻和好友真的有什么不轨的地方,当时可能没有想到,事后总是能够分析到蛛丝马迹的。
无论这种出轨的事情是否存在,这个杀人者显然认为是存在的。
那么,按照他的逻辑,好友不讲道义撬走他的老婆,就是该死。
所以大家注意,杀人者将好友几乎斩首,但没有将前妻砍死。
自然,无论什么原因,杀人者都无权夺取别人生命,更别说可能压根没有奸情,人家是离婚以后选择在一起。
但萨沙奉劝大家,古话很多是没错的,比如朋友妻不可欺、色字头上一把刀。
作为一个男人,他如果在外乱搞,尤其对象是好友、亲戚等熟人的妻子,就有很大概率出事。
萨沙写了很多案子,这种类型杀人案真的是太多了。
大家看过《121枪案》没?里面有个凶恶的歹徒汪强。
大家知道汪强为什么开始杀人?就是和同村一个已婚妇女有减轻,他的丈夫知道以后很气愤,放话要弄死他。汪强生性残忍,为了避免被对方杀掉,就冲入那人家将他砍死,又将傍边哭啼的孩子摔死,随后逃走。
看看,这个淫妇不但害了自己丈夫,还害死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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