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处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法律分析:固体废物处置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循环利用研究开发,引进先进技术和装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六十三条 登记主管机关对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登记、监督管理和严重失职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人员,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固体废物处理资质
法律分析:1.甲级资质证书条件 . 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 具有1套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运营管理经历,并且具备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能力,年综合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能力在1万吨以上,或累计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达到2万吨以上。负责运营的设施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残余物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安全处置,设施运营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废水、废气和噪声排放标准; . 具有设施完备的固定化验室(实验室),具有重金属和特征污染物的化验设备和检测能力。
2.乙级资质证书条件 . 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 具有1套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运营管理经历,具备相应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能力,年综合处置工业固体废弃物能力达到2千吨以上,或累计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达到5千吨以上。负责运营的设施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残余物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安全处置。设施运营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废水、废气和噪声排放标准; 具有设施完备的固定化验室(实验室),具有重金属和特征污染物的化验设备和检测能力。
3.业务范围 . 持有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该专业类别任何规模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运营业务; . 持有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处理量不超过1万吨/年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运营业务。
4.说明 本标准规定的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交通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包括危险废物。
法律依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甲级资质证书或者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二)具有维护设施正常运转的专职运营人员;申请甲级资质的单位应具备不少于10名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5名;申请乙级资质的单位应具备不少于6名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3名。设施运营现场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取得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三)具有1年以上连续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的实践,且运营的污染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稳定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环境标准;(四)具备与其运营活动相适应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分级分类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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