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一、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1、使用具有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制造并经监督检验合格的起重机械; 2、建立健全相应的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3、设置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 4、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保证其掌握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知识,增强安全意识; 5、对起重机械的主要受力结构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运行机构、控制系统等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做出记录; 6、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索具、吊具,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索具、吊具安全使用; 7、制定起重机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需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且定期演练。
二、公民应当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下列哪些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有:(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2)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4)劳动的义务;(5)受教育的义务;(6)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7)依法纳税;(8)夫妻双方有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父母有义务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有义务赡养扶助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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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的四个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义务。“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加大安全投入,要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好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坚持不安全不生产。搞好生产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等。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义务。安全生产责任制综合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操作制度,是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则是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指引和约束人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行为,是安全生产的行为准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义务。企业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各项物质技术条件,其作业场所和各项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器材和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服务用品等方面,都必须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基础上,还要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从根本上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
五、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的义务。安全生产标准化包含安全目标、组织机构和人员、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队伍建设、生产设备设施、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应急救援、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16个方面。目的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四、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有哪些?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履行职责有:
(一)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措施,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二)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配备、更新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
(三)指定相关机构或者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岗位职责;
(四)实行风险评估,实时监测安全威胁,完善内部安全管理;
(五)定期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城乡规划、相关标准和实际需要,对重点目标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组织、督促有关建设单位在主要道路、交通枢纽、城市公共区域的重点部位,配备、安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等防范恐怖袭击的技防、物防设备、设施。)规定的技防、物防设备、设施。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保障相关系统正常运行。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九十日。
五、在反恐工作中,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履行上一条中的六项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2)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3)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六、消防安全重点防火单位除应当履行消防法十六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3)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4)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七、根据反恐怖主义法,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反恐怖主义法》 第三十二条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措施,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二)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配备、更新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 (三)指定相关机构或者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岗位职责; (四)实行风险评估,实时监测安全威胁,完善内部安全管理; (五)定期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城乡规划、相关标准和实际需要,对重点目标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技防、物防设备、设施。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保障相关系统正常运行。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九十日。 对重点目标以外的涉及公共安全的其他单位、场所、活动、设施,其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八、根据《反恐怖主义法》,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三十二条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措施,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二)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配备、更新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 (三)指定相关机构或者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岗位职责; (四)实行风险评估,实时监测安全威胁,完善内部安全管理; (五)定期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城乡规划、相关标准和实际需要,对重点目标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技防、物防设备、设施。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保障相关系统正常运行。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九十日。 对重点目标以外的涉及公共安全的其他单位、场所、活动、设施,其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九、用人单位对特种设备作业现场和作业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现场和作业人员的管理,履行下列义务:
(一)制订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二)聘用持证作业人员,并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三)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确保持证上岗和按章操作;
(五)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
(六)其他规定的义务。用人单位可以指定一名本单位管理人员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具体负责前款规定的相关工作。第二十一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三)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四)拒绝违章指挥;
(五)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六)其他有关规定。
十、生产经营单位的什么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一)从业人员的权利
(1)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工作场所;
(4)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二)从业人员的义务
(1)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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