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选址有什么要求?
①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 7度的区域内;
②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
③厂界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④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受到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
⑤应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⑥应位于居民中心区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⑦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 cm/s的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符合哪些要求?
①地面与裙角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
②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③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④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⑥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 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 1/5;
⑦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1)危险废物处置项目选址要求:
①地面与裙角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②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③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④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⑥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 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 1/5;
⑦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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