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质量检测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冻带骨羊肉、冻带皮山羊肉、去骨羊肉和冻分割羊肉:
1、兽医卫生条件
1.1羊只系来自安全非疫区,经兽医宰前检验健康,宰后检验无病。
1.2按伊斯兰教方法屠宰(无要求者除外)。
1.3羊肉加工清洁卫生、无出血、淤血、无炎症、脓肿、坏死及其他局部病变。
1.4患下列疾病者不得出口:炭疽、羊快疫、羊肠毒血症、口蹄疫、布氏杆菌病、结核、李氏杆菌、副结核、羊痘、破伤风、兰舌病、囊尾蚴等。
1.5残留有害人体健康的化学、生物药剂者不得出口。
2、品质
2.1肉质新鲜、色泽、气味正常、无毛、血污、胆污、杂质等。
2.2加工工艺良好,冷冻适宜。
2.3不得进行二次冷冻。
2.4去羊肉和分割羊肉的原料采用肌肉发育正常,不过度瘠瘦者。
2.5羔羊应不超过12月龄,成年公羊不收。
3、规格
去头、蹄、内脏、大血管、乳房、生殖器官、腹腔内脂肪(板油)。
3.1冻带骨羊肉
3.1.1去皮、带骨、带或不带肾、去或不去肾周围脂肪、带或不带尾。
3.1.2淋巴结应在自然位置上,胸腹膜不得剥离或切除。
3.1.3皮肌完整,横膈膜去掉腱质部。
3.1.4体净重不低于8千克。
3.2冻带皮山羊肉
3.2.1带皮、去毛、带尾、带或不带肾
3.2.2体表色素斑点和斑痕通话轻微修割,但不得露骨透腔。
3.2.3胴体净重为6-18千克。
3.3冻去骨羊肉
3.3.1去皮、去骨。
3.3.2不得带皮肌、腹肌、横膈肌、碎骨和软骨。
3.3.3修去筋腱膜、腱头,允许保留背最长肌筋膜三分之二。
3.3.4去骨肉要求修净外露脂肪,保持肌膜完整,保留肌间脂肪。
3.3.5冻去骨卷装羊肉,每卷重量为2.5千克,每箱净重20千克。
3.4冻分割羊肉
3.4.1去皮、带或不带骨。
3.4.2分割可根据不同要求,分别切取不同部位。
4、等级
4.1一级羊肉
肌肉发育良好,肩隆部脊椎骨棘突稍外露,其他部位骨骼不显,皮下脂肪布満全身、肩、颈部脂肪允许较薄。
4.2二级羊肉
肌肉发育中等,肩隆部及背部脊椎骨棘突稍外露,背部布满薄层皮下脂肪,腰部及肋侧稍有脂肪分布,荐部及臀部肌膜露出。
4.3三级羊肉
肌肉发育较差,骨骼显著突出,肌体表面带有不显著的薄层脂肪,有的肌肉发育尚好者亦可不带脂肪。
5、包装
5.1带骨羊肉需装聚乙烯袋或白布袋。
5.2去骨或分割羊肉需用聚乙烯袋或聚乙烯薄膜包裹。
5.3包装布袋或纸箱需坚固、无破损、清洁、无霉。
5.4捆扎结实、整齐美观、标明净含量、唛头清晰,有质检合格标记,有品名、生产日期、生产工厂。
6、冷冻
6.1预冷:预冷库温0-4摄氏度,相对湿度75-84%,肉中心温度达7摄氏度以下,方可入冻结库。
6.2冻结:库温需在-25摄氏度以下,相对湿度95%以上,经48h肉中心温度达-15摄氏度以下,方可入冷藏库。
6.3冷藏:库温稳定在-18摄氏度以下,肉中心温度保持在-15摄氏度以下。
7、检验
7.1合同订单有具体检验项目要求的,按合同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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