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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历史遗留危险废物的处理要求?

2023-11-28 09:02:31固废土壤1

一、国家对历史遗留危险废物的处理要求?

危险废物转移应遵守规定如下:

第四条规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

产生单位应当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每车、船(次)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第六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二、危险废物经处理后的残渣还是危险废物吗?

这不能一概而论,要分情况考虑的。有些危废处理后的残渣依然是危废,如医药废物,使用砷或有机砷化合物生产兽药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依旧是危废,还有含锌、铬、颜料等废物处理后的残渣依旧是危废,详情还要参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三、危险废物,主要处理技术?

目前我国主要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是焚烧炉焚烧和安全填埋两种 但是焚烧炉焚烧产生的残渣也是需要经过固化最终进入填埋场进行填埋 一些有利用价值的危险废物如废矿物油等可以进行回收进行综合利用,但受到技术、成本等的影响,利用规模不是很大 现在在国内推行的水泥窑共处置技术,既是某些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技术,也是最终处置技术 但目前最主要的方法还是焚烧和填埋

四、高危险废物处理原则?

1

依据有害成分的固化目的

在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置时,有时会选择将废弃物的有害成分固定在产品中而达到解毒的目的。

①如果目的在于解毒、消除危害,而不是为了生产产品,就属于处置。

②如果目的是将废弃物作为产品的一种直接原料或替代原料,缺少这种原料无法形成产品,则属于利用。

例如,将含六价铬废渣添加到玻璃原料中作玻璃着色剂,高温下将铬固定在玻璃体中解毒,将少量工业危险废弃物掺入到水泥窑原料中解毒,石棉粉尘或纤维废物固定在陶瓷产品中,这都是处置;而利用钒渣生产钒铁合金,废渣中的钒是作为钒铁合金中钒的必须来源,或者唯一来源,这则属于利用。

2

依据有害化学成分的转化目的

许多废弃物是由于含有害化学成分而成为危险废物的,但化学成分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发生变化,通过这种变化可实现降低或消除废物对环境或健康的危害。

(1)危险废弃物的焚烧实质上是将有毒有害的化学成分在高温下转化为无毒无害的气体而排放,故是一种最终消除危害的方法,这种通过焚烧使化学成分转化的形式也有不同的转化目的。

①如果焚烧危险废弃物主要目的在于解毒、消除危害,而不是为了回收热能,一般则视为危险废弃物处置。

②如果是将危险废弃物焚烧后,在降低其毒性和危害性的条件下,还充分利用焚烧废弃物产生的能量,则属于利用。

(2)废酸废碱中和处理后的排放实际上也是通过化学转化达到去除危害的目的的一种处置形式。但是,必须注意,危险废弃物的化学转化处置过程应尽量减少二次污染。

3

依据使用生物处理方法的原因

危险废弃物的处理方法中,生物处理方法也是比较常见的。经处理后的危险废弃物也有不同的使用目的。以液态或污泥废物在土壤中的处理为例。

①将液态或污泥废物在土壤中进行处理,是利用土壤中的多种微生物将废弃物进行生物分解,从而消除危害,这是一种处置方式。土壤处置方式受到土壤容量的限制,废物浓度高、数量大、施加时间长,此时容易导致土壤污染。

②利用土壤中的多种微生物将废弃物进行生物分解后,将废弃物作为农业肥料施加到土壤中进行利用,这便属于利用形式。

又如,高浓度有机废液加入到活性污泥水处理设施中进行处理,实际上也是生物处置形式。

五、环保法对危险废物的处理有什么规定?

环保法对危险废物的处理有一系列规定 环保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对废弃物进行安全处理、妥善处置尤其针对危险废物,更加严格的规定被制定出来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必须符合环保法有关规定应该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必须选择符合危险废物性质的处置方法另外环保法还规定了对危险废物处置的许可审批制度 除了环保法规定之外,还有其他法规和政策与危险废物的处理相关,需要对相关法规和政策进行深入了解和研究,在实际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处理

六、化学性废物危险特性是什么?

危险废物具有急性毒性、生态毒性、浸出毒性、易燃性、易爆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呆滞性、不可稀释性等特性,若不加以严格的控制和管理,将会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危害,控制危险废物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重大环境问题

七、北京危险废物处理费标准?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促进北京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良性发展的报告》(金隅集团发[2008]99号)和《关于批准北京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请示》(金隅集团发[2008]114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 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74号)规定及你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经研究,现将相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北京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的危险废物(不包括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处置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

  (一)列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铁道部、原交通部和原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确定的《剧毒化学品目录》的剧毒化学品废弃后产生的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其他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标准如下:

  

  处置方式

  收费标准(元/吨)

  固化填埋

  1945

  直接填埋

  1591

  普通焚烧(热值≥3750kcal/kg)

  1995

  低热值焚烧(热值<3750kcal/kg)

  2195

  注:1.上述收费标准包括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全过程的费用。                                                                                                                  2.上述标准允许下浮,下浮幅度不限。

  二、危险废物处置费由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向委托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收取。北京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应在规定收费标准内,与委托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

  三、北京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应认真执行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本批复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3年。试行期满后,由你公司重新申请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八、处理危险废物要有哪些资质?

(一)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2、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3、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4、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5、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6、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7、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二)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 2、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 3、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九、危险废物的危险等级?

危险废物没有分级,只有分类别

“钢材酸洗污泥”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归属HW17表面处理废物,编号346——064——17,为具有毒性危险废物。

单纯的氧化锌不属于危险废物。

机油污泥归属HW0废矿物油,编号有375——001——08,900-200-08、900-201-08、202-08等十几种,你可以进行对照进行区分,都为具有毒性危险废物。

十、危险化学品废物的防治措施是什么?

1、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进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安全技术部门负责把企业产生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

3、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送往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抛弃。

4、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兼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6、运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7、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8、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9、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10、转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由企业安全技术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废弃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环保局报告。

11、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制订在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时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

12、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安全技术部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经理和当地县以上环保局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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