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固废土壤 > 正文内容

税收优惠政策退税的账务处理?

2023-11-25 10:35:15固废土壤1

一、税收优惠政策退税的账务处理?

1、在本年度退回的情况:

  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所得税费用

  结转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本年利润

  2、在下年度退回的情况: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如果是政策退税的处理,则按“政府补助”处理即可: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所得税退税

二、餐厨垃圾处理税收优惠政策?

处置餐厨垃圾、污水取得的污水处理费、处置垃圾取得的垃圾处置费等,免征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政策非常优惠:可享受“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即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前三年免税,后三年减半征收。

如果同时申请且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按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法定税率是25%);用于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5年内结转抵免);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为主要原材料,进行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收入总额减免10%

三、垃圾处理涉及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废铝加工税收优惠?

对铜铝有色金属加工企业,从外地购进废铜、废铝或从本地零星收购废铜、废铝为原料进行冶炼加工确实无法取得税务发票的,可自行据实开具收购统一发票入账作为会计核算的有效凭据。    支持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实现技术创新,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五、收购农民水果税收优惠?

一、增值税优惠政策

1.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4号)

2.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

3.一些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在上述经营模式下,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8号)

4.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

5.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上述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75号)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三、印花税优惠政策

对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一)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255号)

四、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1.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2.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工商登记注册,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农产品包括粮油、肉禽蛋、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调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产品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确定的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3.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房产、土地,是指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房产、土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行政办公区、生活区,以及商业餐饮娱乐等非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房产、土地,不属于本通知规定的优惠范围,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2号)

六、什么是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废物分类及处理?

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主要分为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药物性和化学性5类。主要处理方式有焚烧(回转窑、热解、等离子)和非焚烧(高温蒸汽、微波、化学)两种。

七、物理废物处理方法?

预处理:预处理技术主要有压实、破碎、分选和脱水

物化处理:浮选、溶液浸出、稳定化/固化处理等

生物处理分类:好氧堆肥处理、厌氧消化处理、微生物浸出、其他生物处理技术(有机固体的蚯蚓处理技术)

热处理:高温下的焚烧、热解(裂解)、焙烧、烧成、热分解、煅烧、烧结等

八、医疗废物处理方案?

1、建立医疗废物暂存处,并且方便医疗废物装卸及运送车辆的出入,严禁露天存放。

2、各临床科室、门诊部、辅助科室、药房等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每日汇总运送至仓库贮存,并做好台账、记录备查。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中,同时严禁将生活垃圾和其他废物(如输液瓶、输液袋、小药瓶等)混入医疗废物中。

3、各科室应按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包装在贮存箱内,贴好标识,并贮存在仓库内,不得随意堆放。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有液体渗漏的医疗废物,各部门有义务重新包装、标识。

九、工会企业税收上有何优惠?

在企业所得税中,有扣除限额,工资金额的1.5%以内且需要工会开具的合法票据方可列支

十、小规模税收优惠政策?

小规模月度起征点10万,10以内是免税的,印花税减半征收,因为以疫情20年除湖北以外地区,小规模从20年2月按照1%征收,目前延续到21年12月31号。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hgreenbox.com/gftr/1266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