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墙改节能减排
一、什么是墙改节能减排
墙改节能减排指的是减少能源浪费和降低废气排放。
主要是通过墙体改造和减少排污气这两种手段来控制。
二、墙体的作用和设计要求有哪些
一、作用:墙体是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作用是承重或围护、分隔空间。
二、墙体的设计要求
1、结构要求:对以墙体承重为主结构,常要求各层的承重墙上、下必须对齐;各层的门、窗洞孔也以上、下对齐为佳。
2、加强墙体的密缝处理,对有保温要求的墙体,须提高其构件的热阻。
3、为贯彻国家的节能政策,改善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采暖能耗大,热工效率差的状况,必须通过建筑设计和构造措施来节约能耗。
4、墙体主要隔离由空气直接传播的噪声。
扩展资料:
墙体隔热措施:
1、外墙采用浅色而平滑的外饰面,如白色外墙涂料、玻璃马赛克、浅色墙地砖、金属外墙板等,以反射太阳光,减少墙体对太阳辐射的吸收。
2、在外墙内部设通风间层,利用空气的流动带走热量,降低外墙内表面温度。
3、在窗口外侧设置遮阳设施,以遮挡太阳光直射室内。
4、在外墙外表面种植攀缘植物使之遮盖整个外墙,吸收太阳辐射热,从而起到隔热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墙体
1、合理选择墙体结构布置方案
墙体结构布置方案有:
(1)横墙承重:
凡以横墙承重的称横墙承重方案或横向结构系统.这时,楼板,屋顶上的荷载均由横墙承受,纵向墙只起纵向稳定和拉结的作用.它的主要特点是横墙间距密,加上纵墙的拉结,使建筑物的整体性好,横向刚度大,对抵抗地震力等水平荷载有利.但横墙承重方案的开间尺寸不够灵活,适用于房间开间尺寸不大的宿舍,住宅及病房楼等小开间建筑。
(2)纵墙承重:
凡以纵墙承重的称为纵墙承重方案或纵向结构系统.这时,楼板,屋顶上的荷载均由纵墙承受,横墙只起分隔房间的作用,有的起横向稳定作用.纵墙承重可使房间开间的划分灵活,多适用于需要较大房间的办公楼,商店,教学楼等公共建筑。
(3)纵横墙承重:
凡由纵向墙和横向墙共同承受楼板,屋顶荷载的结构布置称纵横墙(混合)承重方案.该方案房间布置较灵活,建筑物的刚度亦较好.混合承重方案多用于开间,进深尺寸较大且房间类型较多的建筑和平面复杂的建筑中,前者如教学楼,住宅等建筑。
(4)部分框架承重:在结构设计中,有时采用墙体和钢筋混凝土梁,柱组成的框架共同承受楼板和屋顶的荷载,这时,梁的一端支承在柱上,而另一端则搁置在墙上,这种结构布置称部分框架结构或内部框架承重方案.它较适合于室内需要较大使用空间的建筑,如商场等。
2、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强度是指墙体承受荷载的能力,它与所采用的材料以及同一材料的强度等级有关.作为承重墙的墙体,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以确保结构的安全。
墙体的稳定性与墙的高度,长度和厚度有关.高而薄的墙稳定性差,矮而厚的墙稳定性好;长而薄的墙稳定性差,短而厚的墙稳定性好。
来源于问问我
墙体的概念 墙体是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作用是承重、围护或分隔空间。 墙体的构造设计要求 (一)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稳定性(二)具有保温、隔热性能(三)隔声性能(四)符合防火要求 (五)防潮、防水要求(六)建筑工业化要求
三、墙体节能监理要点有哪些
墙体节能监理要点有哪些?
1、根据施工图纸,按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第4节的要求进行监理。
2。、严格核查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
3、核查用于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4、要求对墙体节能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进场时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5、检查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前的基层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办理隐蔽验收记录。
6、检查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办理隐蔽验收记录。
7、检查内容:见GB50411--2007,第4节的4.1.4条内容。
8、检查方法:直观鉴别或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核查隐蔽验收记录,用2M靠尺、塞尺、观察、拉线尺量检查。
9、检查数量:见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4.2.1条至4.2.15条和GB50300―2001系相关规范规定。
10、验收程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写《墙体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和A7《工程报验单》报监理,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各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签署相关文件;验收不合格,签返相关文件。
四、天津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2018修正)
第一条 为了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建筑节能,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墙体材料的生产、使用,建筑节能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和工程质量监督,应当遵守本规定。
农村村民自建住房不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除采用粘土烧结而成的实心和空心粘土砖以外的墙体材料。
本规定所称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活动中采用节能技术和产品,使建筑物达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负责本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的日常管理工作。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第五条 对在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六条 禁止新建、扩建、改建实心粘土砖生产线。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禁止使用以粘土为原料制成的墙体材料和砌筑材料。第七条 本市推广发展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轻型)结构、承重混凝土空心砌块结构、钢结构、承重复合墙体结构等新型建筑结构体系。第八条 本市推广发展下列新型墙体材料:
(一)承重混凝土空心砌块和轻集料混凝土空心砌块;
(二)加气混凝土砌块和条板;
(三)多功能、轻质(复合)墙板;
(四)高掺量的利废制品;
(五)国家和本市鼓励发展的其他墙体材料。第九条 新型墙体材料的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由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并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无质量标准或者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新型墙体材料,不得生产、销售。第十条 利用固体废物生产的墙体材料,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防止对人体造成危害和污染环境。第十一条 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优惠政策。第十二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变化,结合新型建筑结构体系,及时组织编制和修订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标准。第十三条 本市推广发展下列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
(一)新型节能墙体和屋面的保温、隔热技术和材料;
(二)节能门窗的保温隔热和密闭技术;
(三)集中供热和热、电、冷联产联供技术;
(四)供热采暖系统温度调控和分户热量计量技术与装置;
(五)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和设备;
(六)建筑照明节能技术和产品;
(七)空调制冷节能技术和产品;
(八)其他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技术。第十四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应当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委托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文件,并在建筑工程竣工后,接受建筑节能检查。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保证建筑节能设计质量。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设计文件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节能设计,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对建筑节能工程实施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对不符合标准和建筑节能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购配件和设备,不得同意在建筑工程中安装和使用。第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新建、扩建、改建实心粘土砖生产线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并可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二款,生产、销售无质量标准或者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新型墙体材料的,由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依法予以处罚。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的规定予以处罚。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