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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处置医疗废物有什么处罚?

2022-04-30 10:55:55固废土壤1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还规定,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所以,污染环境罪行为人如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并可以适用禁止令。本案最终判处行为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行为人靳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与排污工作有关的活动。该判决体现了对行为人行为的准确评价,体现了罪行相适应,恰当适用了禁止令。

对医疗卫生机构处置医疗废物有何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依照危险废

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 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 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

保存三年。

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 洁和消毒处理。

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 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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