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设立到开工生产前都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按照顺序说?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程序
一、选址
市环保局、消防支队、安监局派员到现场确定厂址。其中:市环保局出具项目选址批准文件,并开展环境影响评估。
二、安监局三同时审查和申办许可证程序
市安监局设立安全审查→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安监局批复同意设立→市安监局设计图纸审查→项目施工建设 市安监局试生产备案→项目试生产→市环保局和安监局竣工验收→向自治区安监局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自治区安监局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投产。其中:
(一)市安监局安全审查和市政府设立审查材料
1、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
2、县级发展和改革局或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文件;
3、国土局的土地使用权文件、建设局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须签章);
4、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安全评价公司出具);
5、建设项目设立安全预评价报告(评价公司出具);
6、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二)市安监局设计图纸审查资料
市政府批准设立后,由有关部门编写可研报告、图纸设计和环境保护评估报告,同时,向市安监局申请图纸设计审查,并提交下列资料: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申请书;
2、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3、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签章);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5、审查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图纸设计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施工建设。
(三)市安监局试生产备案和项目试生产
项目工程建设完成后,向市安监局提交试生产方案,经同意备案方可试生产。
(四)市环保局和安监局竣工验收
项目试生产结束后,向市环保局和安监局申请竣工验收。其中市安监局需下列资料: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的验收申请书;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书;
3、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签章);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5、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情况报告;
6、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现状评价)。
(五)申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须交材料
1、提交的材料目录清单;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
三份及电子版1份(由县、市安监局签署意见);
3、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5、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安全评价报告;
7、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员的文件;
8、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核准通知复印件;
10、生产企业与应急救援机构签订的应急救援协议。
注:1、所有上报材料须签章2、有关表格可在国家安监总局和自治区安监局的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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