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废弃物回收资质要求有哪些 工业废弃物回收资质要求有哪些内容
一、工业废油回收单位需要哪些资质认证?
需要工业废油回收单位需要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2、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3、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二、cme工业废弃物有哪些种类?
工业废弃物可分为两类:
(1)一般工业废物。
如高炉渣、钢渣、粉煤灰、废石膏、盐泥等。
(2)工业有害固体废物。
包括有毒的、易燃的、有腐蚀性的、能传播疾病的、有较强化学反应的固体废物。工业废弃物具有数量庞大、种类繁多、成分复杂、处理困难的特点。
堆存工业废弃物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还容易通过淋溶污染土壤和水体。杨状废弃物随风飞扬,污染大气,有的还散发臭气和毒气,影响生物生长,危害人身健康。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工业废弃物的数量和种类正在不断增加,因此,如何运用经济有效的方法,最大限度地实现工业废物资源化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环境经济问题。
三、工业废油回收单位需要具备哪些资质或认证?
需要工业废油回收单位需要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2、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3、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4、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5、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6、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 援措施;
7、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四、济南有哪些回收危险废弃物的公司?
山东腾跃化学危险废物研究处理有限公司(济南市花园路历下软件园E座),0531-84407909。
五、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场选址有什么要求?
不得距离居民区太近,不得在水源保护区设立,不得在重要自然保护区设立,不得在饮用水源附近设计立。
六、请问不可回收/可回收废弃物都有哪些呢?
不可回收是指日常生活垃圾,可回收是指喝完的饮料瓶,危险固体是指杀虫剂的空瓶就是带有气体的液压罐。
七、建筑资质增项有哪些要求?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章程4、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5、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6、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7、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8、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设备、厂房的相应证明9、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资料10、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八、办公家具资质有哪些要求?
(一)产品有注册商标,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并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
(二) 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能力;
(三) 产品按照国内先进水平的标准组织生产,执行的标准依法登记备案;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
九、办理测绘丙级资质有哪些要求?
通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办公场所:丙级不少于80平方米。
2、质量管理:丙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通过设区的市(州)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丙级测绘单位配备专门质检人员;
档案和保密管理:有健全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相应的设施:有明确的保密岗位责任,与涉密人员签订了保密责任书;明确专人保管、提供统计报表;建立测绘成果核准、登记、注销、检查、延期使用等管理制度;有适宜测绘成果存储的介质和库房。
3、档案管理考核:丙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设区的市(州)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取得通过考核的证明文件。
十、废油脂回收需要哪些资质?
食用废油回收需要有政府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废弃油脂处置证、废弃油脂准运证。各个地方可能规定不太一致,可以在当地工商局和环保局咨询。
餐厨废油回收利用的背景、意义 :
国家卫生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和建设部2002年联合颁布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中明确规定,废弃食用油脂是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不能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包括油脂使用后产生的不可再食用的油脂,餐饮业废弃油脂以及含油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分离后产生的不可再食用的油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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