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废弃物综合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工业废弃物综合处置项目招标公告怎么写
一、工业危废处置招标规定?
必须要有相关的资质 必须要有切实可行性处理的报告,必须要有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的备案
二、农村项目招标应该怎样公告?
公告,面向社会提出招标项目,需要资质,要求工期
三、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如何发布?
招标公告的发布应当充分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
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但发布国际招标公告的除外。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投标截止日期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保证招标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四、台山通用机场项目招标公告?
为支持台山市发展,提升机场综合服务水平,台山市政府决定开展台山通用机场项目建设,现就该项目进行招标公告。本次招标项目内容涉及机场建设及相关设施建设,建设标准为国际民航组织(ICAO)要求,工程规模约为11.5万平方米,具体项目内容及详细信息请关注台山市政府官方网站。
五、招标公告与项目名称对不上?
招标公告与项目名称对不上,可做废标处理。在招投标工作中,投标文件的准确性和书写质量会直接影响是否废标,评标委员有权可以对投标文件书写质量底或者存在明显错误的投标文件直接做废标处理的,而工程名称错误是属于属于比较低级的投标文件编制质量问题。
六、审批项目和招标公告的区别?
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概念不同,所包含的意思也不一样。审批项目是指属于使用政府预算资金进行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的项目核准。
而招标公告是指招标单位或招标人在进行科学研究、技术攻关、工程建设、合作经营或大宗商品交易时,公布标准和条件,提出价格和要求等项目内容,以期从中筛选出合适的承包单位或承包人参与招标活动的一种文书。
七、招标公告发出后是否允许终止项目的招标?
建设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以先就赔偿进行协商,不成可以依法起诉维护自身权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发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给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依据上述规定个人认为:
1.开标前终止招标(即取消招标项目)的,应退还购买文件费和有关人员的差旅费,以及部分编制投标文件费;
2.开标至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终止招标的,除退还购买文件费和有关人员的差旅费,以及编制投标文件费外,还应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发出中标通知书或签订合同后终止招标的,应承担违法(民事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由此给中标人或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合同利润损失),应给予赔偿。 如果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等)造成终止招标,仅赔偿经济损失,不包括利润损失。
八、水利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发布有什么规定?
水利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发布规定,依法向社会公开。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是指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除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外,应当按照公益服务、公开透明、高效便捷、集中共享的原则,依法向社会公开。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媒介的信息发布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省级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招标项目公告之前甲方泄漏工程信息违法吗?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招投标法在第五十二条对违反规定做了以下处罚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政府采购类项目找不到招标公告,但是有中标结果。请问可以找到招标公告吗?
正常来说,有了中标公告,肯定就会有招标公告,有的网站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是分板块的,搜索的时候要选择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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