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废弃物的危害性有哪些 工业废弃物的危害性有哪些方面
一、cme工业废弃物有哪些种类?
工业废弃物可分为两类:
(1)一般工业废物。
如高炉渣、钢渣、粉煤灰、废石膏、盐泥等。
(2)工业有害固体废物。
包括有毒的、易燃的、有腐蚀性的、能传播疾病的、有较强化学反应的固体废物。工业废弃物具有数量庞大、种类繁多、成分复杂、处理困难的特点。
堆存工业废弃物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还容易通过淋溶污染土壤和水体。杨状废弃物随风飞扬,污染大气,有的还散发臭气和毒气,影响生物生长,危害人身健康。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工业废弃物的数量和种类正在不断增加,因此,如何运用经济有效的方法,最大限度地实现工业废物资源化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环境经济问题。
二、铆工有哪些危害性?
现铆工的保护措施做得很好,并无危害性。
所谓铆工——就是把板材、型材、线材、管材等通过焊接、铆接、螺栓连接等加工方法制作成钢结构的一种制作工艺。 铆工是金属构件施工中的指挥者。按加工工艺又分为:放样、号料、下料、成型、制作、校正、安装等。
铆工工作安全规范:
1.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并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如锤类、冲子及其他承受锤击之工具的顶部无毛刺,无伤痕,锤把无裂纹,安装要结实,锤头上必须加铁楔。各种承受锤击之工具顶部严禁淬火。
2.使用大锤时应注意锤头甩落范围,打锤时要瞻前顾后,对面不准有人,打锤时严禁戴手套。
3.进行铲、剁、铆焊等要戴好防护眼镜,不得对着人操作。使用风铲时要遵照“风铲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4.使用铆工、钳工设备及钳工常用工具如砂轮机、风动工具、手提电动和手提风动工具及手锤、扁铲等应按各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5.使用天车吊件时,必须遵守“桥式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检查吊具安全可靠,吊物下不准有人行走和停留,要正确指挥,精心配合。
6.用加热炉工作时,要远离电线或易燃物品。下班后必须熄灭炉火电厂,熄火后必须详细检查,以免复燃起火。
7.加热后的料要定点存放。须搬动时,要采取防烫措施。
8.铆焊件组对时,不准手摸物体的对口处,以防将手刺破和挤伤。使用楔子和撬棍时,支点要牢固,对面不准有人,以防滑脱。
9.到现场进行设备检修时,工作前必须办理“安全检修证”;进人设备内检修,必须办理“进入设备检修证”。进入易燃易爆区检修,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并按各自的安全技术规程执行,无许可手续者严禁施工。
10.进行设备检修作业时。要办理“设备检修停送电联系单”并由电工停送电及采取安全措施。不需经电工,可由操作工直接停机、断电的设备,必须经操作工同意,在停机断电后闸刀开关盒上加锁,或在闸刀开关上悬挂“严禁合闸’’的标志牌,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11.在设备塔罐内部进行铆焊作业时应遵守“安全生产检修制度”中的有关规定。使用行灯应遵守“行灯安全技术规程”。
12.捻钉及捻缝时,必须戴好防护镜。
13.登高作业时,必须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14.凡铆工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和有关铆工作业的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
三、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废弃物属于什么?
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并不是一种垃圾,两者之间存在巨大区别,工业垃圾是机械、轻工及其它工业在生产过程中所排出的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则是粪便、餐厨垃圾、废家俱、废纸、瓶瓶罐罐等。处理工业垃圾可以选择填埋、焚烧等方法。
四、石油工业产生哪些固体废弃物?
石油工业从上游(油气田的勘探开发)、中游(石油天然气的集输和储运)到下 游(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工)都会产生大量固体废弃物,这些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生产工 艺本身以及污水处理设施等。
钻井井场废弃泥浆的固结物、钻屑,固井作业遗留在井场 的水泥等都是石油工业上游的固体废弃物。而在石油工业下游,石油的炼制工艺中几乎 所有的生产装置都产生固体废弃物。 石油工业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种类繁多,主要有废白土渣、废页岩渣、油罐底底油污泥、各种废弃催化剂以及污水处理场活性污泥等。
五、围标行为的危害性有哪些?
“串标”、“围标”是招投标活动过程中隐蔽性、欺骗性和危害性较强的一种现象,是在利益驱动下,投标单位之间,甚至投标单位和招标单位之间结成的一种利益 联盟。这种现象在建筑市场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主要表现在投标单位部分联盟或全部联盟,抬高报价,使招标单位利益受损而不易查证。性质恶劣的是招标单位与投 标单位达成权钱交易,通过资格预审默许并精心安排,使“串标”、“围标”现象成为可能。它违背了诚实信用、竞争择优的原则,妨碍了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 成为产生腐败的温床。 串标、围标一般可归纳为两种情况: (一)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勾结 投标单位私下运作,使用各种手段把功夫做足,招标单位在未进入招标程序前就已选定意向中标单位,然后再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走过场,使招投标制度流于形式。 一些企业为寻找业务投入很大力量,为取得建设单位的私下承诺,什么招儿都用,联络感情,百般应酬,其结果必然是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二)投标方之间串通 各投标方在投标之前协议好由哪一家中标,其他各家进行陪标,然后又由中标方分给各陪标方一定比例或一定数额的“合理利润”作为报酬。一般来说,各协议方的协议都带有一定程度的长期合约性质,而且一旦形成,这种形式将成为大家都认可的“潜规则”。 “陪标”概念就是典型。什么是陪标?某公共管理机构或者公有企业为招标单位,甲已经与该机构或单位私下里商量以什么价(通过腐败形成的低价位)拿走该资 源或项目,但是国家法律又要求以招标方式进行出让、发包。这难不倒他们,安排乙、丙、丁几家并不真正投标的商家,来虚假投标。同时,故意在招标信息发送、 时间安排等环节作出让公众(包括真正愿意、可能参加投标的商家)无法知晓、难以参加的设计。如此以来,甲与陪标的乙、丙、丁就构成了形式上多个投标主体, 使招标活动具有合法外衣了。当然,陪标者也不是白忙,甲不仅要承担他们参与虚假投标的各种费用,还要给付他们一定点数或比例的酬金。点数或比例,甚至都形 成了行规 以2000年1月1日生效的《招标投标法》为例,该法第53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某手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参加依法必 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再看 《刑法》第223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 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仅从这些实体法律规范来分析,就会发现:串通投标是法律风险极低、大有可图利益的事情。串通投标、贿赂评标人,如果被发现,只是罚1%以下的款;情节 更严重的,才取消一、二年的参加投标资格。即使严重到构成犯罪程度,也只是3年以下徒刑或拘役。3年以下徒刑,是可能缓刑的,可不被拘押,可继续做生意。 而在我国较发达地区盗窃1000元,就属于“数额较大”一档,构成了盗窃罪,也是3年以下徒刑或拘役。相比起来,串通招标是多么“划算”!况且,即使干 了,也很难发现,如贿赂和通奸一样。从程序规范和实施机制方面看,即使是很轻微的法律责任也很难实现。查查公布出来的此类案例有多少,即可判断。 不需要用什么经济分析法学理论,不需要用什么“效益(成本收益)分析”归责原则,甚至也不需要研究有关事实,仅从规范本身即可判断,现行的制度有严重缺陷。
六、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有哪些?
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其危害性如下:
1.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用于非法集资的钱可能是参与人一辈子节衣缩食省下来的,也可能是养命钱,而非法集资人对这些资金则是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人很难收回资金;
2.非法集资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引发风险;
3.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由于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一旦有了损失,需要当事人自己承担。因此,希望社会公众一定不要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1、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我国规定,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和高风险是并存的,犯罪分子的目的就是骗取钱财。一个企业正常的年利润一般不会超过20%,超高利投资回报分配不可能维持太久。其中必有非法诈骗行为。“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极有可能是“请君入瓮”的投资陷阱。广大投资者和居民一定要增强分辨能力、挡住利益的诱惑,切莫贪图高利、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要相信“免费的午餐”
七、工厂的火灾危害性有哪些?
工厂的火灾危害性有,一,严重地威胁或造成人员的伤亡,二造成重大的经济财产损失,三,严重地影响工厂的生产计划和发展等,这些都是工厂的火灾造成的危害,这也充分说明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工厂的火灾危害性不仅严重阻碍工厂的发展,还破坏整个经济发展规划,危害性是非常大的。
八、林业废弃物有哪些?
林业废弃物有哪些?
林业废弃物有森林采伐、造材、木材加工利用后的剩余物,包括枝桠、枝条、伐根、削头,灌木、枯倒木、板皮、根部齐头、截头、锯末、木片、碎单板、园林修建物等,废弃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中产生的,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基本或者完全失去使用价值,无法回收和利用的排放物,废弃物主要包括城市垃圾、工业和城市建筑工程排出的废渣及少量废水。
九、生活废弃物有哪些?
1、可回收物:包括废纸类、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等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
2、厨余垃圾:指家庭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包括食品交易、制作过程废弃的和剩余废弃的食物。如米饭、面食、过期食品、肉类鱼虾类、螃蟹壳、贝壳、骨头、蔬菜、瓜果等食物。
3、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危害物。
4、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十、惰性废弃物有哪些?
废混凝土、废石料、废沥青、废砖、工程渣土等
惰性垃圾属于其他垃圾。其他垃圾指危害比较小,没有再次利用的价值的垃圾,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一般都采取填埋、焚烧、卫生分解等方法处理,部分还可以使用生物分解的方法解决,如放蚯蚓等。其他垃圾是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剩余下来的一种垃圾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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