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物处理管理 废弃物处理管理规定
一、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理要求?
按规定分类打包,贴上标签,双人核对称重,资料保存三年
二、医疗废弃物处理?
医疗废弃物是医院、诊所所产生的垃圾,这些废弃物含有大量的病毒细菌。
医院、诊所分类打包后,由专门机构用专车运输到指定地点进行高温销毁!
三、植物废弃物处理方法?
植物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植物废弃物进行发酵处理。
四、废弃物处理是什么?
废物处理。是把垃圾能回收的。在次利用。不能回收进行安全销毁。
五、明矾废弃物的处理?
一种明矾生产过程中废水、废渣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明矾 生产过程中的废水,一部分用于明矾生产过程中的沉降分离工序,作为底渣 的洗涤水,并将底渣和洗涤水的混合液送至下级沉降分离工序;剩余的废水 加石灰中和至中性后,作为厂区绿化用水;将明矾生产过程中的废渣,作为 建筑材料的原材料。
六、农业废弃物处理目的?
可以做成有机肥,安全有效,可以循环利用
七、农林废弃物处理政策?
1、积极探索有效技术路径。针对五类不同农业废弃物特点,优化集成技术方案,探索有效利用路径。对于畜禽粪污,分类采取干湿分离或沼气转化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对于病死畜禽,通过专业化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处理;对于农作物秸秆,采取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多种方式综合利用;对于废旧农膜及废弃农药包装物,探索基于市场机制的回收处理再利用机制。
2、着力探索综合利用模式。综合考虑区域地型地貌、气候特点、产业现状、生产生活方式和市场需求等因素,按照环境问题相近、强化源头治理的原则,聚焦种养密集区,将治理重点布局在南方丘陵多雨区、南方平原水网区、北方平原区三个类型区。每个区域以种养大县为基点,自主选配、科学组合相应的区域综合治理模式。
八、农业废弃物处理办法?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和农村耕地面积占比较大,每年农业所产生的废弃物产量也是很大的。对于农业废弃物的处理,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处理措施,基本上有以下几种,一是秸秆进行还田,作为有机肥料,提高土壤肥力;
二是农业果实的壳、叶、茎杆等,可以放入沼气池,制造沼气供人们生活所用;
三是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废旧塑料膜,可以卖到废品回收站等等。
九、固体废弃物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十、蔬菜废弃物管理办法?
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止蔬菜废弃物二次污染,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蔬菜废弃物处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蔬菜废弃物系指茄子、辣椒、西红柿等茄果类蔬菜,黄瓜、甜瓜等瓜果类蔬菜,菠菜、油菜、生菜等叶菜类蔬菜,萝卜、胡萝卜等根茎类蔬菜及马铃薯、花椰菜等蔬菜产生的废弃物。
第二条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在本市辖区内从事农业种植、运输、经营、加工的单位和个人是蔬菜废弃物循环利用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蔬菜废弃物及时进行循环利用收集、按要求运输到指定地点的义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焚烧和丢弃。
第三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区对本辖区蔬菜废弃物处理负总责,统一规划、协调本辖区内的蔬菜废弃物处理工作。
第四条对蔬菜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循环利用,实行政府扶持、企业经营的运行机制,政府按照企业的处理数量进行适当补贴。
第五条农业部门要加强对蔬菜废弃物循环利用等环节的业务指导,制定蔬菜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规范,引导经营主体按照技术规范对蔬菜废弃物进行处理。
第六条从事蔬菜废弃物处理的企业,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具有一定规模的场地、厂房和加工设备,用于沼气生产的企业处理量达到1500吨以上、用于循环利用(秸秆压块固化、炭化、有机肥、生物质油)企业处理量达到5000吨以上、用于打包送发电厂的企业处理量达到7000吨以上,并履行相应的职责:
(一)收集运输必须做到定点、及时,遇到特殊情况应在镇街规定的时间内收运完毕;
(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准确性;
(三)严格按照财务资料的保管期限保管记账凭证、原始单据、账簿、合同等相关资料。
第七条蔬菜废弃物循环利用的补贴标准及资金拨付方式:
(一)对循环利用的企业(生产有机肥、秸秆炭化、固化、生物制油、生产沼气),每处理一吨茄棵类(茄子、辣椒)废弃物市财政给予30元的补贴,藤蔓类废弃物每吨给予60元补贴;蔬菜废弃物打包送生物发电场焚烧的,每处理一吨蔬菜废弃物市财政给予20元补贴。
(二)财政部门设立蔬菜废弃物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对蔬菜废弃物处理企业的补贴,每年12月份拨付一次并列入年初财政预算。
(三)严格审核程序。各相关企业要建立详细收购台账及生产销售台账,并准备好详实的相关证明材料,每月收购台账经各镇街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核实签字、盖章后,报送市农业局一份备查。市农业局通过招标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全程跟踪对加工利用企业进行数据核实,年终出具评估报告。在确保各项数据准确无误后,财政部门根据评估报告及主管部门的申请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企业账户。
第八条鼓励社会各界对蔬菜废弃物处理企业和种植户进行监督,对不按要求及时清运、处理的,群众可向所属镇街区、有关部门举报,一经查实,扣减财政补助经费,违法违纪的交由执法部门处理。同时,对企业和种植户的违法活动、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纳入诚信档案。
第九条落实财税、金融扶持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财政部门落实好支持蔬菜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企业收购、运输、处理补助资金;有关金融机构通过提供贷款、保险服务等形式,支持蔬菜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企业购买设备、运输车辆及配套设施等;财税部门按有关规定减免蔬菜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企业税费,扶持企业发展。
第十条各镇街区和农业等部门应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蔬菜废弃物循环利用的重要意义,宣传蔬菜废弃物对环境、养殖、食品安全、人体健康危害的严重性,提高种植企业(户)对蔬菜废弃物循环利用的自觉性,共同营造做好蔬菜废弃物循环利用的良好氛围。
第十一条本办法有效期自2017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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