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废弃物综合利用的途径有 蔬菜废弃物综合利用的途径有哪些
一、酿酒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如果你走进白酒酿造车间,想必看到最多的便是酒糟了。从原粮到出酒的整个过程,数万吨粮食将经历包括发酵、蒸馏等多道工序。待美酒汩汩而出时,酒糟也完成了它的使命,变为丢糟。
有研究表明,丢糟经黑曲霉、绿色木霉、热带假丝酵母等多菌种协同发酵,培养物不但含有大量的有益活菌体及微生物酶类等生物活性物质,而且降解粗纤维,提升粗蛋白和真蛋白含量,成为价值更高的生物饲料。据了解,这样处理的丢糟,每吨能够继续增加经济价值超过1千元呢。
二、什么是包装废弃物综合利用?
废旧包装的回收是利用使用过的产品包装容器和辅助材料、通过各种渠道和各种方式收集起来。然后由企业重新使用。
企业废旧包装的利用是将回收上来的旧包装。经过修复、改制、交给企业再次使用的过程。
产品包装的回收和利用不同于一般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利用。一般废旧物质的回收利用是将废旧物资改作其他用途或通过回炉加工或成的材料。而包装的回收和利用则是对原物再次使用、重新用来包裹产品并且还有可能连续回收、复用多次。
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途径?
碎米综合利用途径主要有两个:
一是开发利用碎米中较高含量的淀粉;
二是利用碎米中的蛋白质。碎米中含淀粉约75%、含蛋白质约8%。碎米与大米具有相同的化学成分。
四、什么是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包括:分类收集、贮存仓储、处理分选、资源化再利用等。将大宗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利用贮存仓储确保高效收集;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理分选,将其分类具体分类处理;最后,进行资源化再利用,可以进行再生材料制造等。
五、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途径有哪些?
1、如将固体废弃物简易堆置、排入水体、随意排放、随意装卸、随意转移、偷排偷运等不当处理,破坏景观,其所含的非生物性污染物和生物性污染物进入土壤、水体、大气和生物系统,对土壤、水体、大气和生物系统造成一次污染,破坏生态环境。
2、将有害废弃物直接排入江河湖泽或通过管网排入水体,或粉尘、容器盛装的危险废气等大气有害物排入大气,不仅导致水体或大气污染,而且还导致污染范围的扩大,后果相当严重。
3、长时间不当储存与堆置过程中,废弃物堆体滋生霉菌和寄生虫等病原体,加速老鼠、蛇和蚊虫等生物体的繁殖与生长,带来疾病和疾病传播危险。
六、如何,农业包装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
做好包装物分类,收集,再送专门的废弃物处理地进行废弃物再利用
七、什么是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综合利用往年储存量)×100%
八、试述城市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途径?
城市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途经有:
① 填埋:分选回收纸张、玻璃、金属、塑料等可回收利用组分,其余垃圾直接填埋。
② 生化处理 填埋:分选回收纸张、玻璃、金属、塑料等可用组分,厨余、果皮等易腐垃圾组分经好氧生化或厌氧消化处理,最终产生肥料或电力出售,其余残渣填埋。
③ 焚烧 填埋:分选回收纸张、玻璃、金属、塑料等可用组分,剩余垃圾焚烧,焚烧后的残渣填埋。
④ 生化处理 焚烧 填埋:部分可利用垃圾组分被分选回收,易腐垃圾组分进行生化处理,易燃垃圾组分焚烧处理,残渣填埋。
⑤无机垃圾分选 残余物和有机垃圾填埋:分类收集后的无机垃圾进行细分选,有用组分回收,无利用价值的残余物与有机垃圾填埋。
⑥有机垃圾生化处理 残余物和无机垃圾填埋:分类收集后的有机垃圾进行好氧生化或厌氧消化处理,无机垃圾和残渣直接填埋。
⑦可燃垃圾焚烧 残余物和不可燃垃圾填埋:分类收集后的可燃垃圾焚烧,不可燃垃圾和焚烧残渣填埋。⑧有机垃圾生化处理 无机垃圾分选 残余物填埋:分类收集后的有机垃圾进行好氧生化或厌氧消化处理,无机垃圾分选出有用组分,残渣直接填埋。
⑨可燃垃圾焚烧 不可燃垃圾分选 残余物填埋:分类收集后的可燃垃圾焚烧,不可燃垃圾经过分选,选出其中的有用组分,残余物最终填埋。
⑩有机垃圾生化处理 无机垃圾分选 生化处理和分选后可燃物焚烧 残余物填埋:分类收集后的有机垃圾进行好氧生化或厌氧消化处理,无机垃圾分选出有用组分,生化处理和分选后的可燃物进行焚烧,焚烧残渣以及生化和分选处理后的无机残渣进行填埋。
九、蔬菜废弃物管理办法?
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止蔬菜废弃物二次污染,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蔬菜废弃物处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蔬菜废弃物系指茄子、辣椒、西红柿等茄果类蔬菜,黄瓜、甜瓜等瓜果类蔬菜,菠菜、油菜、生菜等叶菜类蔬菜,萝卜、胡萝卜等根茎类蔬菜及马铃薯、花椰菜等蔬菜产生的废弃物。
第二条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在本市辖区内从事农业种植、运输、经营、加工的单位和个人是蔬菜废弃物循环利用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蔬菜废弃物及时进行循环利用收集、按要求运输到指定地点的义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焚烧和丢弃。
第三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区对本辖区蔬菜废弃物处理负总责,统一规划、协调本辖区内的蔬菜废弃物处理工作。
第四条对蔬菜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循环利用,实行政府扶持、企业经营的运行机制,政府按照企业的处理数量进行适当补贴。
第五条农业部门要加强对蔬菜废弃物循环利用等环节的业务指导,制定蔬菜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规范,引导经营主体按照技术规范对蔬菜废弃物进行处理。
第六条从事蔬菜废弃物处理的企业,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具有一定规模的场地、厂房和加工设备,用于沼气生产的企业处理量达到1500吨以上、用于循环利用(秸秆压块固化、炭化、有机肥、生物质油)企业处理量达到5000吨以上、用于打包送发电厂的企业处理量达到7000吨以上,并履行相应的职责:
(一)收集运输必须做到定点、及时,遇到特殊情况应在镇街规定的时间内收运完毕;
(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准确性;
(三)严格按照财务资料的保管期限保管记账凭证、原始单据、账簿、合同等相关资料。
第七条蔬菜废弃物循环利用的补贴标准及资金拨付方式:
(一)对循环利用的企业(生产有机肥、秸秆炭化、固化、生物制油、生产沼气),每处理一吨茄棵类(茄子、辣椒)废弃物市财政给予30元的补贴,藤蔓类废弃物每吨给予60元补贴;蔬菜废弃物打包送生物发电场焚烧的,每处理一吨蔬菜废弃物市财政给予20元补贴。
(二)财政部门设立蔬菜废弃物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对蔬菜废弃物处理企业的补贴,每年12月份拨付一次并列入年初财政预算。
(三)严格审核程序。各相关企业要建立详细收购台账及生产销售台账,并准备好详实的相关证明材料,每月收购台账经各镇街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核实签字、盖章后,报送市农业局一份备查。市农业局通过招标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全程跟踪对加工利用企业进行数据核实,年终出具评估报告。在确保各项数据准确无误后,财政部门根据评估报告及主管部门的申请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企业账户。
第八条鼓励社会各界对蔬菜废弃物处理企业和种植户进行监督,对不按要求及时清运、处理的,群众可向所属镇街区、有关部门举报,一经查实,扣减财政补助经费,违法违纪的交由执法部门处理。同时,对企业和种植户的违法活动、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纳入诚信档案。
第九条落实财税、金融扶持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财政部门落实好支持蔬菜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企业收购、运输、处理补助资金;有关金融机构通过提供贷款、保险服务等形式,支持蔬菜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企业购买设备、运输车辆及配套设施等;财税部门按有关规定减免蔬菜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企业税费,扶持企业发展。
第十条各镇街区和农业等部门应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蔬菜废弃物循环利用的重要意义,宣传蔬菜废弃物对环境、养殖、食品安全、人体健康危害的严重性,提高种植企业(户)对蔬菜废弃物循环利用的自觉性,共同营造做好蔬菜废弃物循环利用的良好氛围。
第十一条本办法有效期自2017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十、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指哪些?
稻田养鸭,林地养鸡,山上养猪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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