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 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情况
一、危险废弃物处置条例?
答:
法律分析: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统一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方法、识别标志和鉴别单位管理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应当动态调整。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和产生数量,科学评估其环境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并通过信息化手段管理、共享危险废物转移数据和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七十五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统一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方法、识别标志和鉴别单位管理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应当动态调整。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和产生数量,科学评估其环境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并通过信息化手段管理、共享危险废物转移数据和信息。
第七十七条 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二、什么是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主管部门?
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是全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回收处置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厦门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1.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为全校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学校危险废物日常收集、管理工作,并负责联系委托专业公司统一清运处置我校各类危险废物。各单位为本部门危险废物处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危险废物的日常收集、集中安全贮存等管理工作。
2.实验室应以危废源头减量化为原则进行危险废物回收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危废排放,对自身有能力处理的危险废物可先进行无害化处理,减轻危险废物处置压力。
3.实验室废液、废化学药品、动物尸体及生物病源标本等危险废物的产生及收集应遵守以下规定,由各单位回收后集中贮存,建立危险废物台帐,交由资产后勤处统一处置,严禁乱排、乱倒:
(1)实验中产生的酸、碱废液必须经中和处理达到国家安全排放标准后才能排放;未经处理的酸、碱废液及实验中产生的有害、有毒废液须分类收集于专门的废液收集容器中,严禁直接倒入水池排入下水道;禁止将易发生化学反应的废液混装在同一收集容器内;含重金属的废液,不论浓度高低,必须全部回收。
(2)实验中产生、弃用的有毒有害固态物质以及危险物品的空器皿、包装物等有毒有害固体废物须放入专门的收集容器中,不得随意掩埋、丢弃。
(3)过期药品、浓度高的废试剂、剧毒物品、麻醉品等必须保持原标签完好、清晰,由原器皿盛装暂存,不得随意掩埋或倒入收集容器内。
(4)剧毒品包装及弃用工具必须统一存放、处理,不得挪作他用或乱扔乱放。
(5)放射性废物和感染性废物必须收集密封,明显标示其名称、主要成分、性质和数量,并予以屏蔽和隔离。
(6)教学和科研实验所产生的正常死亡或处死的动物尸体及其废弃物用统一的塑料袋密封,放置冰柜冷藏保存。不得随意丢弃实验动物尸体,严禁食用和出售。
(7)教学和科研实验所产生的生物病源标本废物应及时收集,并按照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等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要求的专用包装物、容器内,并按国家规定要求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警示标识和说明。
4.各单位须设立符合安全与环保要求的专门暂存危险废物的库房,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本单位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工作并将管理人员信息上报资产后勤处。各实验室应按危险废物类别配备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暂时收集容器或者其他设施、设备。危险废物应严格分类收集、贮存,严禁与生活垃圾混装。
(1)专门暂存危险废物的库房应保持通风,避免高温、日晒、雨淋,远离火源及生活垃圾,并建立相应的防护设施,防止被盗或意外泄漏而造成危害。库房外部应醒目张贴危险废物标志、库房内张贴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2)各单位的危险废物专门管5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危险废物分类和收集知识,制定本单位危险废物收集及贮存工作细则,明确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并负责与资产后勤处的沟通协调,及时组织对本单位的危险废物进行清运。
(3)各单位需根据自身需要,常备一定的危险废物收集和贮存容器及工具,容器上需明确标识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类别以及注意事项等。
(4)凡存放动物尸体的单位应认真做好登记记录,包括存放人姓名、存放时间、动物种类、数量以及是否被污染、污染物类型等,并在存放冰柜的显著位置标示实验动物尸体及废弃物专用警示标志并摆放动物尸体及废弃物存放登记表,冰柜内不得放置其它物品。
5.各单位应配合学校主管部门定期开展危险废物检查及环保宣传工作。各实验室对进入实验室从事教学、科研活动的人员,须进行实验室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等知识和制度培训,监督贯彻执行相关规定。
6.各单位分类收集的未达国家排放标准的危险废物,由学校联系有资质的专业公司统一处理。资产后勤处负责相关行政报批手续办理,各使用单位负责具体移交工作。移交时各单位须提供危险废物的名称、主要成份及数量信息。各单位不得私自处置,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及处置?
管理和处置医疗废弃物非常重要。首先,医疗废弃物并不是普通的垃圾,其中可能包含病原体、化学药品等危险物质,如果不妥善处理会对人体健康及环境造成极大危害。其次,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医废法。医疗机构需要制定科学的废物分类、存储、运输和处置方案,严格执行,保障环境卫生和资源利用。此外,医疗废弃物也是能源的一种,将其进行资源化利用是一种可行的方向,例如生物质能源利用、高温炉协同处理等现代化技术可以实现医疗废弃物的再利用和环保。因此应该加强科技创新和政策引导,推广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探索和推广医疗废弃物的协同处理及资源化运用。
四、农业废弃物传统处置方式?
目前,我国国民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但生态环境问题却日趋严峻,在农业方面,粗放式的秸秆焚烧和随意堆积丢弃等都严重影响着生态环境,而且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釆用厌氧消化、堆肥处理和固废处理等方式是常见的农业废弃物处理方式。
如何从源头改善农业废弃物的处理,甚至变废为宝,让所有农业产品都成为一种资源并发挥出作用,是业内需要面临的问题。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要求?
一、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严格落实本《通告》明确的餐厨废弃物规范处置的要求,依照规定设置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做到餐厨垃圾分类存放,日产日清。
二、餐厨废弃物应分类放置、及时清理,不得溢出存放容器。餐厨废弃物的存放容器应及时清洁,必要时进行消毒。
三、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随意乱倒餐厨废弃物,固态垃圾从盛放餐厨废弃物的容器中取出后,装入塑料袋放入环卫局设置在路边的餐厨废弃物专用垃圾桶。
四、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将餐厨废弃物与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处置时分别倒入环卫部门设置的餐厨废弃物垃圾桶和生活垃圾桶。不将垃圾倒入树沟、雨篦及其他公共区域。
五、食品加工过程中的泔水应当通过污水管道排出,不得将餐厨垃圾排入下水管道或路边设置的收水口。
六、餐饮服务经营者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如实记录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时间、数量、处理方式等情况,并长期留存。
七、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用于喂养禽畜,严禁将餐厨废弃物交由非餐厨垃圾处置单位或个人收运。
八、餐厨废弃物的处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
六、什么是本单位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第一责任人?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本单位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的第一责任人是单位的行政主要负责人。
实验室废弃物是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基本或者完全失去使用价值,无法回收和利用的排放物,包括液态、气态、固态废物等。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包括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七、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可能产生废弃物或垃圾的场所应设有废弃物容器,废弃物容器应有明显的标识。
二、废弃物容器应配有盖子,以坚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能让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防止有害动物的侵入,让不良气味或污水的溢出,内壁应光滑以便于清洗。
三、在经营场所外应设置密闭的废弃物临时集中存放设施。废弃物应及时清除,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四、安排专人负责本店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五、将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八、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到底怎么分类的?
分为三类:
1、危险废弃物(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中的废弃物)
2、可回收废弃物(具有一定回收利用价值,可再用于生产等活动中)
3、不可回收废弃物(无回收利用价值的废弃物)
九、什么人是单位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管理的第一负责人?
就是直接管理人员,直接负责的工作人员。
例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该是法定代表人。《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十、餐厨废弃物处置要求正确的是?
厨房废弃物在农村和城市的处理方法不太一样。农村的厨房废弃物一般都把废弃物放入自家的发粪池里,经过一段时间就能分解,再把这些分解的废弃物捞出来,上边用土盖上,这样既没有臭味还能发酵成有机肥料,用来种庄稼是很好的肥料。
城里的废弃物一般分类装入垃圾箱,用环保车拉倒集中点来分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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