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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疗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成都医疗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最新)

2023-06-02 21:10:59废气处理1

一、医疗设备处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仪器设备的科学管理,保障人民健康,更好地为卫生事业发展和医学科学现代化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仪器设备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仪器设备购置应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办事业的方针,统筹安排,精打细算,有效利用资金,避免积压浪费。

第四条 凡属国有的仪器设备,不论资金来源、购置渠道,均属本办法的管理范围。

二、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及处置?

管理和处置医疗废弃物非常重要。首先,医疗废弃物并不是普通的垃圾,其中可能包含病原体、化学药品等危险物质,如果不妥善处理会对人体健康及环境造成极大危害。其次,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医废法。医疗机构需要制定科学的废物分类、存储、运输和处置方案,严格执行,保障环境卫生和资源利用。此外,医疗废弃物也是能源的一种,将其进行资源化利用是一种可行的方向,例如生物质能源利用、高温炉协同处理等现代化技术可以实现医疗废弃物的再利用和环保。因此应该加强科技创新和政策引导,推广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探索和推广医疗废弃物的协同处理及资源化运用。

三、医疗废弃物处置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环境评价、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等。医疗垃圾是指接触过病人血液、肉体等,而由医院生产出的污染性垃圾。如使用过的棉球、沙布、胶布、废水、一次性医疗器具、术后的废弃品、过期的药品等等。

四、医疗废物处置公司收费管理办法?

(一)有固定病床的住院部,根据床位数,按照入住率计算,收费标准为1.9元/床·日。 (二)门诊部按患者为0.1元/人(次)收取。 (三)社区医疗服务站和诊所收费标准为1.9元/床·日。 (四)牙科诊所收费标准为: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的100元/月;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200元/月。 (五)中医诊所收费标准为:50元/月。

五、医疗废弃物处置费入哪个会计科目?

医疗废物处置费,可以与其他清洁清理费用一起合并计入“管理费用--卫生费”科目借:管理费用--卫生费

贷:银行存款

收费标准 

  (1)有固定病床的医疗机构按实际使用床位数2.80元/床·日计收;

  (2)街、乡、镇卫生院、专业诊疗机构按营业额0.5%计收; 

  (3)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单位卫生室、各类门诊部按在职医务人员40元/人·月计收; 

  (4)计量征收标准为3.50元/公斤。 

  考虑到不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量不同,允许处置单位和医疗机构在规定标准内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收费前双方应签订处置服务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与权利。 

六、危险废弃物处置条例?

答:

法律分析: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统一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方法、识别标志和鉴别单位管理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应当动态调整。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和产生数量,科学评估其环境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并通过信息化手段管理、共享危险废物转移数据和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七十五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统一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方法、识别标志和鉴别单位管理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应当动态调整。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和产生数量,科学评估其环境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并通过信息化手段管理、共享危险废物转移数据和信息。

第七十七条 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七、农业废弃物传统处置方式?

目前,我国国民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但生态环境问题却日趋严峻,在农业方面,粗放式的秸秆焚烧和随意堆积丢弃等都严重影响着生态环境,而且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釆用厌氧消化、堆肥处理和固废处理等方式是常见的农业废弃物处理方式。

如何从源头改善农业废弃物的处理,甚至变废为宝,让所有农业产品都成为一种资源并发挥出作用,是业内需要面临的问题。

八、餐厨废弃物处置要求?

一、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严格落实本《通告》明确的餐厨废弃物规范处置的要求,依照规定设置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做到餐厨垃圾分类存放,日产日清。

二、餐厨废弃物应分类放置、及时清理,不得溢出存放容器。餐厨废弃物的存放容器应及时清洁,必要时进行消毒。

三、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随意乱倒餐厨废弃物,固态垃圾从盛放餐厨废弃物的容器中取出后,装入塑料袋放入环卫局设置在路边的餐厨废弃物专用垃圾桶。

四、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将餐厨废弃物与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处置时分别倒入环卫部门设置的餐厨废弃物垃圾桶和生活垃圾桶。不将垃圾倒入树沟、雨篦及其他公共区域。

五、食品加工过程中的泔水应当通过污水管道排出,不得将餐厨垃圾排入下水管道或路边设置的收水口。

六、餐饮服务经营者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如实记录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时间、数量、处理方式等情况,并长期留存。

七、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用于喂养禽畜,严禁将餐厨废弃物交由非餐厨垃圾处置单位或个人收运。

八、餐厨废弃物的处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

九、线索处置管理办法?

问题线索管理办法的全文如下:

一是严格执行《规则》《规定》,细化具体任务。要按照《规则》《规定》中关于问题线索管理与处置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明确线索集中管理部门的职责任务,确保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分类分办、动态更新,建立统一的数据库。集中管理部门在分办问题线索时,应对明显重复、虚假的问题线索进行鉴别、归并,不要简单一分了之。

二是细化分类标准,促进精准处置。分类标准的确定,不仅要考虑问题线索的真实性、可查性,还应考虑问题线索处置的目的性、应查性等因素;不仅按被反映人进行区分

十、蔬菜废弃物管理办法?

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止蔬菜废弃物二次污染,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蔬菜废弃物处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蔬菜废弃物系指茄子、辣椒、西红柿等茄果类蔬菜,黄瓜、甜瓜等瓜果类蔬菜,菠菜、油菜、生菜等叶菜类蔬菜,萝卜、胡萝卜等根茎类蔬菜及马铃薯、花椰菜等蔬菜产生的废弃物。

第二条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在本市辖区内从事农业种植、运输、经营、加工的单位和个人是蔬菜废弃物循环利用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蔬菜废弃物及时进行循环利用收集、按要求运输到指定地点的义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焚烧和丢弃。

第三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区对本辖区蔬菜废弃物处理负总责,统一规划、协调本辖区内的蔬菜废弃物处理工作。

第四条对蔬菜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循环利用,实行政府扶持、企业经营的运行机制,政府按照企业的处理数量进行适当补贴。

第五条农业部门要加强对蔬菜废弃物循环利用等环节的业务指导,制定蔬菜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规范,引导经营主体按照技术规范对蔬菜废弃物进行处理。

第六条从事蔬菜废弃物处理的企业,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具有一定规模的场地、厂房和加工设备,用于沼气生产的企业处理量达到1500吨以上、用于循环利用(秸秆压块固化、炭化、有机肥、生物质油)企业处理量达到5000吨以上、用于打包送发电厂的企业处理量达到7000吨以上,并履行相应的职责:

(一)收集运输必须做到定点、及时,遇到特殊情况应在镇街规定的时间内收运完毕;

(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准确性;

(三)严格按照财务资料的保管期限保管记账凭证、原始单据、账簿、合同等相关资料。

第七条蔬菜废弃物循环利用的补贴标准及资金拨付方式:

(一)对循环利用的企业(生产有机肥、秸秆炭化、固化、生物制油、生产沼气),每处理一吨茄棵类(茄子、辣椒)废弃物市财政给予30元的补贴,藤蔓类废弃物每吨给予60元补贴;蔬菜废弃物打包送生物发电场焚烧的,每处理一吨蔬菜废弃物市财政给予20元补贴。

(二)财政部门设立蔬菜废弃物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对蔬菜废弃物处理企业的补贴,每年12月份拨付一次并列入年初财政预算。

(三)严格审核程序。各相关企业要建立详细收购台账及生产销售台账,并准备好详实的相关证明材料,每月收购台账经各镇街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核实签字、盖章后,报送市农业局一份备查。市农业局通过招标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全程跟踪对加工利用企业进行数据核实,年终出具评估报告。在确保各项数据准确无误后,财政部门根据评估报告及主管部门的申请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企业账户。

第八条鼓励社会各界对蔬菜废弃物处理企业和种植户进行监督,对不按要求及时清运、处理的,群众可向所属镇街区、有关部门举报,一经查实,扣减财政补助经费,违法违纪的交由执法部门处理。同时,对企业和种植户的违法活动、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纳入诚信档案。

第九条落实财税、金融扶持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财政部门落实好支持蔬菜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企业收购、运输、处理补助资金;有关金融机构通过提供贷款、保险服务等形式,支持蔬菜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企业购买设备、运输车辆及配套设施等;财税部门按有关规定减免蔬菜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企业税费,扶持企业发展。

第十条各镇街区和农业等部门应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蔬菜废弃物循环利用的重要意义,宣传蔬菜废弃物对环境、养殖、食品安全、人体健康危害的严重性,提高种植企业(户)对蔬菜废弃物循环利用的自觉性,共同营造做好蔬菜废弃物循环利用的良好氛围。

第十一条本办法有效期自2017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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