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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危废固废(处理危废固废的积极意义)

2023-05-13 19:47:29废气处理1

一、废铝属于危废还是固废?

废铝是固废。不论生产用后的边角料,还是废铝棒料头,废铸铝件等,都是再生资源,回收后作为铸造铝件原料。铝属于有色金属,铝合金用途很多,工业生产用,民用日用品也使用,家庭装修也用到铝,废铝回收价格较高。注意废铝灰渣属于危废,要有危废资质才能回收处理

二、废柴油是危废还是固废?

柴油闪点一般大于55℃,按照全球化学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易燃液体》(GB20581-2006)和现行《名录》,柴油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中的易燃液体类别,暂不纳入危险化学品管理。

所以,柴油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三、固废和危废的区别?

危废是固废的一种。固废包含危废,危废处置要遵循《固废法》。相对来说,固废危害性小,有的可以直接被分解。危废危害大,往往能致人死亡。环境遭危废破坏后恢复难度大。

四、岩棉属于固废还是危废?

不属于危险固废。

岩棉起源于夏威夷。当夏威夷岛第一次火山喷发之后,岛上的居民在地上发现了一缕一缕融化后质地柔软的岩石,这就是最初人类认知的岩棉纤维,岩棉的生产过程,其实是模拟了夏威夷火山喷发这一自然过程,岩棉产品均采用优质玄武岩、白云石等为主要原材料,经1450℃以上高温熔化后采用国际先进的四轴离心机高速离心成纤维,同时喷入一定量粘结剂、防尘油、憎水剂后经集棉机收集、通过摆锤法工艺,加上三维法铺棉后进行固化、切割,形成不同规格和用途的岩棉产品。

五、沥青属于固废还是危废?

生产和使用沥青过程中产生的沥青油渣属于危险废物。

沥青是由不同分子量的碳氢化合物及其非金属衍生物组成的黑褐色复杂混合物,是高黏度有机液体的一种,呈液态,表面呈黑色,可溶于二硫化碳。沥青是一种防水防潮和防腐的有机胶凝材料。沥青主要可以分为煤焦沥青、石油沥青和天然沥青三种。

六、铁屑属于危废还是固废?

其实金属铁屑本身不直接属于危险废物,但在由铣床加工处理过程中一旦使用化学剂润滑油那么在后期的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就要注意了!

今年9月份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在危险废物等相关问题的答疑中回复:金属制品机械加工行业珩磨、研磨、打磨过程,产生的含油的金属屑法律属性仍为危险废料!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表示:铁屑在加工打包成压块的利用过程中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但未经加工处理的零散的铁屑,在收集、贮存、运输等环节均需按危险废物管理,并请经省平台规范转移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七、危废和固废的区别?

  1.覆盖范围不同:危废是固废的一种。科学分类中,固废包含危废,危废的处置要遵循“固废定律”。

  2.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不同:相对来说,固废危害较小,有些可以直接分解。危废有害,常导致死亡。环境被危废破坏后很难恢复。

  3.处理方法不同:一般中的固废可以压实、分解、粉碎、焚烧和填埋。但是,危废在处置前bixu进行无害化处理。

  4.处理成本不同:固废处理成本低,对处理企业的资质要求也低。危废加工成本高,对加工企业的资质要求也高。

八、固废危废属于什么行业?

一般都属于资源可利用行业。固体废弃物是指人类在生产、消费、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国外的定义则更加广泛,动物活动产生的废弃物也属于此类),通俗地说,就是“垃圾”。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殊性。

九、铁粉属于固废还是危废?

铁粉属于危废

铁粉(iron dust)尺寸小于1mm的铁的颗粒集合体。颜色:黑色。是粉末冶金的主要原料。按粒度,习惯上分为粗粉、中等粉、细粉、微细粉和超细粉五个等级。粒度为150~500μm范围内的颗粒组成的铁粉为粗粉,粒度在44~150μm为中等粉,10~44μm的为细粉,0.5~10μm的为极细粉,小于0.5μm的为超细粉。

一般将能通过325目标准筛即粒度小于44μm的粉末称为亚筛粉,若要进行更高精度的筛分则只能用气流分级设备,但对于一些易氧化的铁粉则只能用JZDF氮气保护分级机来做。铁粉主要包括还原铁粉和雾化铁粉,它们由于不同的生产方式而得名。

十、污泥属于固废还是危废?

泥污中的所含物质不同,其所属的分类也不同。

1、重金属超标的电镀废水与电镀污泥:

电镀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往往同时属于HW17、HW21、HW22、HW23。重金属超标的电镀废水,属于废水污染防治范围,纳入废水管理,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范围,不属于危险废物。

虽然超标废水未纳入危险废物管理,但是根据《两高司法解释》(2016版),如果废水中一类重金属(如铅、汞、铬、镉、砷)超标3倍、或者二类重金属(如镍、铜、锌、锰、钒)超标10倍以上的,除处以行政处罚外,照样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

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根据环办【2010】157号文件,该类废物在转移管理的过程中,“参照危险废物管理,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该类污泥不属于危险废物,但是要提高管理层级,尤其是要加强台账管理,防止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与非法倾倒。

然而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往往因其浸出毒性超标、或者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和其他危险特性,绝大部分应属于危险废物范畴(判定方法主要依据企业环评、行业规律、物料来源、专家认定、属性鉴别等)。

3、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

属于危险废物(HW18)。但是在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条要求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不纳入危险废物管理;

另一种情形是,如果经过预处理后,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有关要求的,协同处置过程也纳入豁免管理范畴。

4、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

大部分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规定,“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执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的“感染性废物”中列有“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栅渣、沉淀污泥和化粪池污泥等,应列入此类。

如果某医疗机构在环评时,对于废水处理工艺经过专门设计,并且已对污泥做出了属性判定,如果管理部门认为该类污泥应当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则应通过危险废物鉴别程序进行最后判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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