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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的“十一五”期间节能回顾

2023-04-29 23:34:28废气处理1

“十一五”以来,我省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把节能减排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转方式、调结构,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重要举措,围绕“十一五”期间万元生产总值(GDP)能耗降低22%的目标,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省万元GDP能耗从2005年的1.32吨标准煤降到2010年的1.02吨标准煤,累计降低22.1%,超额完成了“十一五”节能目标,受到国务院通报表彰。

(一)节能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省委、省政府把节能作为“十一五”发展的重大战略,出台了《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鲁发〔2007〕2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07〕39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省政府成立了由省长任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省政府节能办和节能监察总队,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管理部门设置了节能管理处室或岗位。建立各市、重点部门和重点企业节能目标责任制,省政府按年度下达节能目标并实施考核奖惩。加强节能督查,省委、省政府多次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督查。适时启动节能预警调控,取得积极成效。

(二)结构节能取得显著成效

认真落实能评审查制度,加强能评审查,严控新建高耗能项目。支持鼓励发展节约型产业。出台《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9〕7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119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颁布实施太阳能热水器行业联盟标准。实施485个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项目。以节能机电装备制造、新能源利用为重点,认定12个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出台《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25号文件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10〕47号),鼓励推行合同能源管理,48家公司被国家推荐为首批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公司。采取上大压小、等量淘汰、差别电价、区域限批等措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淘汰落后立窑水泥熟料产能7596万吨、炼铁产能822万吨、炼钢产能527万吨、焦炭产能470万吨,关停小火电机组717万千瓦。

(三)节能科技支撑能力增强

围绕实施“十大节能工程”和“三个节能100项”,推进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和节能技术改造。组织实施国家节能奖励项目和省级节能项目1024项,落实财政资金30亿元,带动社会投资612亿元。加快推广节能技术产品。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采用高效节能设备,确认250家企业购置的548种节能节水设备,减免税收8000万元。落实高效照明产品财政补贴政策,推广节能灯1950万支,创建“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示范村”1000个。发布推广目录,向社会推荐一批节能新技术、产品和工艺。推动节能产品认证,扩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全省企业获得中国“节”字标识认证证书1262张。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重点用能企业淘汰改造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的意见》(鲁经信资字〔2010〕483号),淘汰改造能效不达标的高耗能落后设备2.3万台,落后工艺装备3000台(套)。

(四)重点领域节能成效明显

强化建筑节能。出台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政策和标准,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推进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和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纳入对各市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累计建成节能建筑2.2亿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12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62亿平方米。推进交通节能。建立交通节能减排考核体系。通过以旧换新补贴提前报废老旧汽车1.4万辆。组织112家企业开展“车船路港”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国家“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运营活动。开通ETC(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通道134个。启动渤海湾和中韩陆海联运甩挂运输项目。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制定《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0号),实施省级公共机构节能计划,机关人均用电量等指标明显下降。

(五)重点企业节能得到强化

加快企业节能管理创新。在全国率先出台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标准,52家企业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能源管理师制度,编写培训教材,组织培训考试,573人取得能源管理师资格证书。组织实施千家企业节能行动。推动企业加强能源计量、统计等基础工作,实施能源计量保障工程,强化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组织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加强能耗监测分析。下发《关于开展重点耗能企业能效对标活动的意见》(鲁经贸资字〔2009〕66号),以水泥行业40户企业为重点,研究对标工具,编写对标手册,推动高耗能行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千户重点企业节能2172万吨标准煤。

(六)循环经济发展实现新突破

推进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重点培育济南、青岛、淄博等10个循环经济型城市、20个循环经济型园区和300家循环经济型企业。组织实施循环经济“双百工程”。启动循环经济统计、标准化试点和“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培育再制造产业。全省再制造企业发展到30多家,其中5家企业列为国家再制造试点企业,形成具有山东特色的再制造产业模式。推进清洁生产。出台一系列清洁生产法规、政策,建立健全清洁生产工作机制,规范和培育清洁生产咨询服务体系。949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实施清洁生产方案2.94万个,完成清洁生产投资172亿元。发展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出台废旧硒鼓回收再利用、餐厨废弃物管理、逐步取消宾馆酒店一次性用品等政策措施,尾矿、城市建筑垃圾、废旧电器等领域资源综合利用步伐加快。资源综合利用产业产值达到1435亿元,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达到2.4亿吨。

(七)依法节能工作加快推进

修订颁布《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出台《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5号)、《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0号)等法规、规章,进一步完善节能法规体系。颁布节能地方标准197项,其中能耗限额标准52项,初步建立了节能标准体系。建立日常监察和专项监察相结合的执法工作机制,加大节能执法力度。

(八)节能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先进节能理念,弘扬节能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能源资源的现象和行为。举办“节能宣传周”、“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等主题宣传活动。成功举办5次节能展洽会和3次太阳能展览会。“十一五”期间,全省上下积极推进节能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对深入做好“十二五”节能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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