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依照( )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一、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和销毁区别?
答答: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和销毁有很大的区别。处置是指对废弃的危险化学品进行妥善的处理,比如:对单位积累的2吨废机油,以每吨700元的价格卖给有废油提炼资质和环保部门签发的证书的企业,进行炼油。
销毁是本单位自行按规定处理掉,比如:把废电瓶深埋在山地无人区。
二、危险废弃物处置条例?
答:
法律分析: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统一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方法、识别标志和鉴别单位管理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应当动态调整。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和产生数量,科学评估其环境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并通过信息化手段管理、共享危险废物转移数据和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七十五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统一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方法、识别标志和鉴别单位管理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应当动态调整。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和产生数量,科学评估其环境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并通过信息化手段管理、共享危险废物转移数据和信息。
第七十七条 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三、危险化学品处置条件?
① 出现车辆故障、事故、货物撒漏等紧急情况时,要根据货物的爆炸、易燃、腐蚀、剧毒、放射等不同性质,按照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和操作规程妥善处置。
② 车辆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要按规定开启危险警报灯,普通道路在车后50至100米处、高速公路在车后15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要同时打开示廓灯和后位灯。
③ 先期无法处置时,要将车辆停靠在尽可能空旷、远离人群、水源的地方,及时报告,报告时应详细说明危险货物名称、形状、数量和泄漏情况,便于相关部门第一时间有效处置。
四、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其处置?
对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应及时、正确处理,防止事故扩大。泄露处理包括泄露源控制及泄露物处理两大部分.泄露源控制1停止一切操作,关闭相关阀门;
2管道发生泄漏后,应及时关闭供应阀;
3铁桶发生泄露后,将泄漏口朝上,将桶内液体转移到其他 空桶内,并上盖。 泄露物处理 现场泄露物要及时进行引流、覆盖、吸收、处理,使泄露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泄露物处置主要有3种方法:
1引流对于四处蔓延扩散的液体,一时难以收集处理,采用引流的方法,将泄露的液体引流到安全地点。
2覆盖、吸收 对于泄露量不大的液体,可采用消防沙覆盖吸收泄露的液体。
3废弃物处理 在应急救援过后,所产生的液体废弃物,转由专业公司处理或经过无害处理后方可废弃。
及时报警:报告泄露发生的地点和时间;泄露液体的名称,发生泄露的原因,泄露量以及可能泄露 的总量;已采取的措施,报告人及电话。请采纳
五、处置废弃危险品应符合哪些要求?
危险品的销毁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着火、爆炸或其他事故的发生。
1.正确选择销毁场地销毁场地的安全要求因销毁方法的不同而有别。当采用爆炸法或者燃烧法销毁时,销毁场地应当选择在远离居住区、生产区、人员聚集场所和交通要道的地方,最好选择在有天然屏障或者较隐蔽的地区。销毁场地边缘与场外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200m,与公路、铁路等交通要道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当四周没有自然屏障时,应当设有高度不小于3m的土堤防护。在销毁爆炸品时,销毁场地最好是无石块、砖瓦的泥土或沙地。专业性的销毁场地,四周应当砌筑围墙,围墙距作业场地边沿不应小于50m;临时性销毁场地四周应当设警戒或者铁丝网。销毁场地内应当设人身掩体和点火引爆掩体。掩体的位置应当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方向,掩体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0m,掩体的出入口应当背向销毁场地,且距作业场地边沿的距离不应小于50m。
2.严格培训作业人员执行销毁操作的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严格的操作技术和安全培训,并且经过考试合格才能执行销毁的操作任务。执行销毁操作的作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身体健壮,智能健全。(2)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3)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4)经过安全培训合格。
3.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危险品的销毁或实验在操作时稍有不慎即可发生着火或爆炸。因此,销毁实验必须有更加苛刻的安全管理。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监督管理。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认真落实具体的消防安全措施,当大量销毁时应当认真研究,作出具体方案(包括一旦引发火灾时的应急灭火预案)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审查并经现场检查合格方可进行,必要时,公安消防机构应当派出消防队现场执勤保护,确保销毁安全。
4.严守操作规程废弃危险品是因为失去或降低了某些使用功能、安全性或者过期可能存在某些事故隐患而需要废弃的危险品,但其着火爆炸毒害腐蚀放射等不可能因此而消失,所以其危险性依然存在。因此,在销毁危险品时应当严格按照生产、装卸搬运和点放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可轻视和掉以轻心,否则极容易造成事故。例如2008年3月26日,新疆吐鲁番市公安局在组织集中销毁废旧烟花爆竹及生产烟花爆竹用的黑火药等原料时,在销毁地点卸车时由于碰撞或摩擦引起黑火药爆炸,继而引起已经卸放到沟壑里的烟花爆竹也起火爆炸。事故共造成24人死亡,5人失踪,9辆车毁坏,1辆车受损。
六、废弃危险化学品焚烧属于什么技术?
危废焚烧是一种高温处理技术,危险废物经高温焚烧后可以减少体积,同时减少或去除有害物质,焚烧所产生的高温烟气,经余热锅炉换热产生高温蒸气,用来供热和发电,进行能量回收。
危险废物焚烧的工艺流程和焚烧炉的结构形式主要和废物的种类、性质及燃烧特性相关。目前,用于焚烧的炉型主要有炉排焚烧炉、流化床焚烧炉、立式焚烧炉、回转窑。
认识危废焚烧处理:
危废焚烧处处置技术有:回转窑焚烧、流化床炉焚烧、固定床炉焚烧、热解焚烧等。
回转窑焚烧作为一种传统的无害化处置技术在危废处置市场占重要地位。其他传统焚烧技术占比均较小。
危险废物焚烧处理工艺过程包括预处理及进料系统、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烟气急冷系统、烟气净化系统及其他辅助系统。
而危险废物的焚烧主要通过热解炉和废液炉实现。热解炉工艺流程:危废→A/B热解炉→二燃室(喷燃炉/燃烧炉)→余热炉(冷却炉)→急冷塔→脱酸→活性炭→布袋→引风机→烟囱,除尘采用半干法。
七、危险化学品应急专业处置由谁牵头?
危险化学品应急专业处置由所在地的县,市级安全部门牵头。
八、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回收国家标准?
危险化学品废物回收标准有很多,罗列出以下几条比较常见的标准,供参考: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5085.1-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 5085.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 5085.4)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
九、危险化学品中毒的处置策略包括哪几项?
了解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不盲目操作,不违章使用。
妥善保管身边的危险化学品,做到:标签完整,密封保存;避热、避光、远离火种。
居室内不要存放危险化学品。
严防室内积聚高浓度易燃易爆气体。
乘船、乘车不携带危险化学品。
发现被遗弃的化学品,不要捡拾,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说清具体位置、包装标志、大致数量,以及是否有气味等情况。
不要在事发地周围逗留;不要在事发地吸烟。
遇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应尽快离开事故现场,撤离到上风口位置,不围观,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其他机动车驾驶员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地通过事故现场。
居民小区施工过程中挖掘出有异味的土壤时,应立即拨打当地政府值班电话说明情况,同时在其周围拉上警戒线或竖立警示标志。在异味土壤清走之前,周围居民和单位不要开窗通风。
受到危险化学品伤害时,应立即到医院救治,不要拖延。
十、危险化学品废物安全处置的总体原则是什么?
1、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进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安全技术部门负责把企业产生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
3、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送往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抛弃。
4、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兼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6、运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7、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8、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9、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10、转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由企业安全技术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废弃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环保局报告。
11、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制订在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时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
12、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安全技术部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经理和当地县以上环保局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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