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长江生态环境体现了?
2020年,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96.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3个百分点,较2015年提高14.9个百分点,干流首次全线达到Ⅱ类水质。劣Ⅴ类断面比例较2015年降低6.1个百分点。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沿江省市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完成重点水域渔船渔民退捕任务,累计退捕渔船11万艘、渔民22.8万人。
据了解,剩余的渔船、渔民计划于2021年上半年完成退捕。禁捕后,长江江豚等旗舰物种的出现频率增加。
在污染治理方面,全面启动长江干流、九条主要支流及太湖入河排污口底数摸排,共发现入河排污口60292个,比之前掌握的数量增加约30倍。完成长江经济带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558家,完成率97.2%。完成沿江化工企业“搬改关”228家,其中沿江1公里范围内落后化工产能已全部淘汰。在遏制农业面源污染方面,整县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行政村占比超过98%,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同时,加强航运污染治理,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港口船舶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
“尽管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但基础薄弱、历史欠账多,水生态问题仍然是长江流域最主要的问题,长江保护修复任重道远。”
2021年是全面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的第一年。黄润秋表示,要全面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依法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扎实推动绿色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力争在推动碳排放达峰行动、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等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严格执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严禁污染型产业、企业向中上游地区转移。
——深入开展污染防治。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动沿江城市加大污水管网改造力度,推进建制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沿江城镇垃圾收集处理能力。加强面源污染防治,推进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沿线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等。
——持续开展生态修复。落实好长江“十年禁渔”,开展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管理措施常态化、可持续,确保退捕渔民退得出、稳得住。深入推进非法采砂入刑实践,坚决防止非法采砂反弹等。
——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尽快建立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机制;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推动长江全流域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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