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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措施费包括哪些?

2023-09-01 13:14:18大气治理1

一、环境保护措施费包括哪些?

环保措施费包括为进行环境保护工作而投入的材料费、人工费、环保设施采购费、安装费、宣传警示标志标识投入的费用等。

二、P公司应当采取哪些措施保护大气环境?

措施一:污染源源头治理措施

将烟雾、粉尘、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行业作为工业污染源治理的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污染防治,应参照燃煤二氧化硫、火电厂氮氧化物和冶金、建材、化工等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的具体内容,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落实企业环保责任。

措施二:从生产工艺治理措施

采用低能耗、低污染的生产工艺,提高各个行业的清洁生产水平,降低污染物产生量。对于排放细颗粒物的工业污染源,应按照生产工艺、排放方式和烟(废)气组成的特点,选取适用的污染防治技术。工业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宜采取云雾抑尘、湿式收尘等高效柏美迪康抑尘技术.

措施三:排放前净化治理措施

对于排放前的工业污染源,应采取相应的治理技术。例如,在工业生产中有焊接,激光等工艺,排放废气中的含有的烟雾、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可以应用工业净化设备,对其进行净化,然后再排放。

三、大气环流包括哪些?

大气环流是全球的系统的大气运动(大气运动涉及热力环流和风),包括三圈环流和季风环流。

三圈环流形成的根本原因是太阳辐射引起近地面冷热不均。

包括七个气压带六个风带,由低纬向高纬依次是赤道低气压带,东北/东南信风带(北半球是东北信风带,南半球是东南~),副热带高气压带,盛行西风带,副极地低气压带,极地东风带,极地高气压带,(分南北半球共十三个带)。

而季风环流形成是因为海陆热力性质差异和海陆相间分布。

反映为高低气压中心的相间分布隔断了原气压带的带状分布。

典型案例就是南亚和东亚地区季风的变化。

还有不懂请追问。

四、专业监理 保护措施包括?

监理措施

1、投资控制

组织措施: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投资控制的责任。

技术措施: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开支施工措施费,以及按合理工期组织施工,避免不必要的赶工费。

经济措施:及时进行计划费用与实际开支费用的比较分析。

合同措施: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防止过早、过量的现金支付,全面履约,减少对方提出索赔的条件和机会,正确地处理索赔等。

2、质量控制

组织措施: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投资控制的责任。

技术措施: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监督制度,见“监理工作制度”。

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严格质量检验和验收,对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拒付工程款。

3、进度控制

组织措施:落实进度控制的责任,建立进度控制协调制度。

技术措施:建立施工作业计划体系;增加同进度作业施工面;采用高效能的施工机械设备;采用施工新工艺、新技术,缩短工艺过程间和工序间的技术间歇时间。

经济措施:对由于承包方的原因拖延工期者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对工期提前者实行奖励。

合同措施:按合同要求及时协调有关各方的进度,以确保项目形象进度要求。

五、保护保护孔雀的措施有哪些?

建立自然保护区,减少游客进入保护区,使孔雀不受打扰,保护孔雀生活的栖息地,不乱砍乱伐森林,一旦森林减少,孔雀就流离失所,不吃野味,因为孔雀的肉十分诱人,被人当作美味佳肴,减少农业规模化建设,给孔雀适宜生境面积,大力宣传孔雀的文化形象和价值。

六、企业研究开发成果保护措施包括哪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本企业持有的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鼓励发明创造,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其中主要包括:  (一)专利权:主要包括新物质、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新设计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等。  (二)商标权:本企业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著作权: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本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音、录像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本企业提供资金或资料等为创作条件,组织人员进行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四)商业秘密(含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本企业拥有的经营管理、工程、设计、市场、租赁、服务信息等。  (五)其他单位委托本企业承担的科研任务并负有保密义务的科技成果权。  (六)本企业引进的专利、商标、著作、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  (七)《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赋予的权利,如商号、域名、网络地址专用权等。  第三条 企业各级领导、各部门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增强员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维护企业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企业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凡本企业(包括企业总部、分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机构,下同)的员工(含企业各级领导、无固定期限的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下同),或来本企业实习、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本企业成立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由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及总经办、技术开发部、法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客户服务部、保密室、财务部等负责人组成,董事长为领导小组组长。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是本企业知识产权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本企业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策略及规定;  (二)审查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有关办法、工作规划、计划;  (三)指导、检查、监督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执行情况;  (四)规划处理与本企业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保护本企业的知识产权;  (五)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领导、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 本企业在技术开发部(或者法务部)设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由分管技术开发部(或法务部)的副总经理兼任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主任。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是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的下设机构,归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处理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草拟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有关办法、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开展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  (二)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三)审查企业各部门申报的知识产权文书,管理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登记统计等工作;  (四)管理日常的知识产权的状况、权属变更;  (五)配合政府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日常及专项工作;  (六)监理涉外知识产权、进出口产品和技术合同中的有关知识产权问题;  (七)负责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知识产权的专业培训;  (八)协助调处知识产权纠纷;  (九)负责办理、落实知识产权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知识产权事务。  第七条 在技术开发部(或法务部)确定1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管理制度  第八条 知识产权评估制度。  知识产权属企业的无形资产,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对之加以评估,并在企业财务会计上反映。  在国内外科技开发、市场交易等产权变更时,必须进行知识产权评估,重大的事项须经主管领导和管理部门批准,报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备案。评估报告应当备案保存。  第九条 知识产权查新、检索制度。  企业进行科技创新、作品创作等涉及知识产权活动前,相应部门必须进行查新以确定创新是否符合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能否产生真正知识产权。  (一)本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研究开发和技术改造,要充分利用专利文献制定正确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提高研究开发的起点,避免重复开发或者发生知识产权纠纷。  (二)重大科研课题在立项、结题时应当进行查新和检索。  (三)申请专利、确定纳入商业秘密保护的技术诀窍、信息等,必须进行查新和检索。  (四)申请商标注册、使用新商号前,必须进行相关检索。  (五)开发新产品使用新型号、品牌前,必须进行相关的检索。  (六)企业对涉及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进出口,必须查新和检索,全面了解有关技术或产品的知识产权状况,避免重复引进等问题,向国外出口新技术新产品时必须作有关知识产权查询工作,并报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 知识产权工作备案制度。  企业对涉及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进行备案,主要包括:高新技术的科研独立开发、合作开发、知识产权合同;知识产权转让合同;知识产权评估;涉及知识产权的企业批准文件;知识产权成果处理方案;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方案;具体的知识产权奖励措施;知识产权会议的决议;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组成成员、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成员名单;知识产权中涉密范围人员名单;商业秘密保护范围划定;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知识产权保护承诺书及相关的劳动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规定;知识产权的财务处理等相关资料报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 企业建立成果归属判定制度。  (一)个人知识产权活动。企业鼓励员工在工作之余开展个人创新和知识产权创作活动。对于个人的非职务智力成果,企业予以尊重。  (二)职务知识产权创作活动。员工的职务创作活动的智力成果,归属本企业,其作品、技术成果、设计、发明等申请权及权利归属本企业,企业根据不同的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保护其创作者的署名权。  以下智力劳动成果属于本企业:  1、为本职工作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2、为本企业分配指定专项工作任务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3、主要利用本企业的资金、设备、材料、资料等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4、来本企业学习、进修、实习或合作研究的客座研究人员或临时聘用人员,在本企业学习或工作期间完成、除另有协议外的智力劳动成果;  5、离开本企业1年内所完成的,与其在本企业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本企业分配的任务有关的智力劳动成果。  企业员工的个人智力劳动成果,不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在以个人名义申请登记注册或者授权前,需要确认为其个人智力劳动成果的,应向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说明,经审查后由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出具《个人智力劳动成果确认书》。  第十二条 知识产权档案集中管理制度。  企业的知识产权依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由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  (一)项目档案管理。在所有的研究课题(包括本企业自行研究、委托或者合作研究、招投标项目的研究课题),从立项起到结题止,知识产权办公室应对项目全程跟踪,掌握科研、开发等工作的每一阶段进程。在每一阶段进程和科研工作完成后,研究人员须将全部试验报告,数据手稿、图纸、声像等相关原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交项目负责人归档。在项目结题前,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研究项目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提交全部各种载体的完整资料,按照要求完成归档手续后方可结题。如文件资料没有归档,或归档不完备,管理部门有权不予验收,项目承担者不因项目未验收而解除相应的责任。  前款所述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计划任务书、技术合同书、实验记录、实验报告、图纸、声像制品、论文、手稿原始资料等。  (二)知识产权分类管理。对于商标、专利、著作权、商号、商业秘密以及其他知识产权,实行分类动态日常跟踪管理。  (三)涉及知识产权的相关档案材料,集中统一管理、保管,并严格执行科技档案借阅制度。原件严格控制,需要相应复印件或物品的,经主管领导审批,由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审核登记备案后方可借出。  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保密、知识产权保护承诺制度。  (一)企业划定科技开发区域、商业秘密保护区域,未经许可,非科研人员和因工作需要必须接触到相应资料、物品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划定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带领无关人员进入该场所或为无关人员进入该涉密场所提供便利。  (二)产品开发和职务智力成果活动期间,应当严格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不得在公共场所或者利用非保密通信工具传递商业秘密信息和与职务智力劳动相关的信息。  (三)企业确定的商业秘密,在其文件资料或者物品上,以明确的警示标志标示出企业商业秘密的符号及密级、保密期限。相关的文件资料限于涉密人员接触;参加涉密的会议,采取到会办理签到手续、会后资料交还等保密措施。  (四)在劳动合同中,加上保密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任何人不得利用职务、工作之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将单位的知识产权擅自发表、泄漏、使用、许可或转让;也不得利用在本单位工作所掌握的信息资料为同行业的其他竞争者服务或提供便利。  (五)员工在进入本企业工作时,须签订《遵守承诺书》。无论任何原因离开该本企业前,须将从事科技工作的全部技术资料、试验设备、产品、计算机软件、科技成果、作品、设计成果,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及客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通讯方式等)全部交回,并有责任保护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复制、发表、泄露、使用、许可或转让。  (六)建立参观访问控制、陪同制度。参观访问者一律佩戴有专门标志的胸章,并按照指定路线和范围在专人陪同下,有组织地进行参观访问。  (七)提交的新产品在国内外参加展览会,涉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时,须做好事先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准备。  第十四条 知识产权合同制度。  (一)与国内外单位或个人进行合作研究或合作开发时,依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必须订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条款。  (二)订立技术合同(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必须经过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审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其他部门或个人无权签署。  (三)同国内外单位或个人进行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许可证贸易时,需签订实施许可合同,并根据许可的权限范围、时间、地域等因素综合确定许可使用费。  第十五条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企业各部门、各级领导应充分认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要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坚决制止、杜绝由不正当行为造成的知识产权流失;充分利用法律规定和结合本企业实际,发挥知识产权在企业竞争中的作用。  (一) 企业积极进行知识产权登记、备案、申请确权工作。对于不宜采取上述措施但有商业价值的智力劳动成果,应先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在确定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前,不发表成果论文,也不得以委托鉴定、展览、广告、试销、赠送产品等任何方式向社会公开。  (二) 严防商标、专利、域名、商号被他人抢注。  (三) 各部门积极配合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日常跟踪商标、专利、商号及其他知识产权的登记注册、授权情况,发现可能对本企业知识产权有冲突的情形,应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采取积极措施,运用法律规定和制度性安排提出异议或启动相应的程序解决。  (四) 任何机构和个人,发现侵权或者侵权的可能,应采取积极措施配合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在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指导下解决问题。  (五)企业聘请知识产权法律专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帮助。  第十六条 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宣传制度。  本企业设立知识产权宣传、保护基金,用于每年的知识产权培训和宣传工作。对员工制定培训、宣传计划,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  第四章 奖 惩  第十七条 智力劳动成果的完成人员,有在相关成果文件上注明自己是该成果完成人的权利和获得相应荣誉、奖励的权利。  第十八条 专利权被授予后,专利权持有单位要按照专利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发给发明人或设计人奖金。  专利技术及其他技术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要按照专利法、技术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发给发明人、设计人酬金或提成。  第十九条 任何人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擅自将本企业所有的知识产权泄漏、使用、许可或转让。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泄漏本企业的商业秘密,或者擅自转让、变相转让以及擅自许可使用本企业知识产权,或造成本企业知识产权流失和损失的,本企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给本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要求其进行相应的赔偿,侵权行为触犯刑律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监督本规定的执行,并有责任劝阻、制止和举报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和行为。对举报有功的单位或个人要予以保护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企业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精神或物质奖励,或通报批评、处罚。  第二十三条 对未及时申请专利、商标注册、软件登记或未采取其它保护措施,给本企业权益造成损失的,应追究直接责任者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必要时给该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以行政处分,严重的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知识产权的保护时效及其它产权界定等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办法未尽之规定,以最大限度保护本企业知识产权、促进本企业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本企业知识产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年 月 日  遵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承诺书  本人已经阅读并清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的全部内容。我同意在企业工作、任职、学习(包括实习、进修、合作研究、兼职)期间,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我在企业工作期间因职务或单位指派工作以及利用单位条件所取得的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成果,其知识产权归企业所有,并且向企业缴还、归档有关研究资料和成果、实物。  我将遵守上述之承诺,并愿意承担《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规定的责任和享受有关的权益。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承诺人所属单位(部门):  年 月 日

七、经济措施包括哪些?

经济措施包括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两个方面。首先,财政政策包括政府对财政预算的调整,如增加或减少税收以及政府支出等,旨在促进经济增长和稳定发展。其次,货币政策是中央银行通过调整货币供给和利率等措施来影响经济运行,以达到控制通货膨胀、促进就业和稳定汇率等目的。此外,还可以采取一些特殊的经济措施,如贸易保护和外汇管制等,来应对各种经济情况和挑战。

八、总价措施包括哪些?

总价措施费就是有计算基数然后乘以费率来计算金额的项目,如: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单价措施费就是根据定额子目来计算金额的项目,如脚手架、模板、超高等。

拓展知识:

施工措施费内容包括:

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2.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3.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4.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5.其它施工技术措施费:是指根据各专业、地区工程特点补充的技术措施费项目。

九、措施材料包括哪些?

建筑工程中,措施没有材料,只是一种必须计取的费用项目

包括

措施费

本规则(206号文)中只列通用措施费项目的计算方法,各专业工程的专用措施费项目的计算方法由各地区或国务院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自行制定。

措施费内容:

1.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费=直接工程费×环境保护费费率(%)

2.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费=直接工程费×文明施工费费率(%)

3.安全施工

安全施工费=直接工程费×安全施工费费率(%)

4.临时设施费

临时设施费有以下三部分组成:

(1)周转使用临建(如,活动房屋)

(2)一次性使用临建(如,简易建筑)

(3)其他临时设施(如,临时管线)

临时设施费=(周转使用临建费+一次性使用临建费) ×(1+其他临时设施所占比例(%))

其中:

①周转使用临建费

②一次性使用临建费

一次性使用临建费=∑临建面积×每平方米造价×[1-残值率(%)] +一次性拆除费

③其他临时设施在临时设施费中所占比例,可由各地区造价管理部门依据典型施工企业的成本资料经分析后综合测定。

5.夜间施工增加费

6.二次搬运费

二次搬运费=直接工程费×二次搬运费费率(%)

7.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

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1)模板及支架费=模板摊销量×模板价格 +支、拆、运输费摊销量=一次使用量×(1+施工损耗)×[1+(周转次数-1)×补损率/周转次数-(1-补损率)50%/周转次数]

(2)租赁费=模板使用量×使用日期×租赁价格+支、拆、运输费

9. 脚手架搭拆费

(1)脚手架搭拆费=脚手架摊销量×脚手架价格+搭、拆、运输费

(2)租赁费=脚手架每日租金×搭设周期+搭、拆、运输费

十、组织措施包括哪些?

组织措施主要有:

1、落实项目监理机构中进度控制部门的人员,具体控制任务和管理职责分工;

2、进行项目分解,如按项目结构分、按项目进展阶段分、按合同结构分,并建立编码体系;

3、确定进度协调工作制度,包括协调会议举行的时间,协调会议的参加人员等;

4、对影响进度目标实现的干扰和风险因素进行分析。风险分析要有依据,主要是根据许多统计资料的积累,对各种因素影响进度的概率及进度拖延的损失值进行计算和预测,并应考虑有关项目审批部门对进度的影响等。技术措施则是采用它以加快施工速度。合同措施主要有分段发包,提前施工,以及各合同的合同工期与进度计划的协调等。经济措施是指实现进度计划的资金保证措施。信息管理措施主要是通过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动态比较,定期地向建设单位提供比较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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