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攻坚行动方案?
一、科技创新攻坚行动方案?
以企业为主体,以增强企业的科技开发能⼒、市场竞争⼒、抵御风险能⼒,把产品创名牌、服务创⼀流、岗位创能⼿、企业创效益作为主攻⽅向。在⽬标上,要以推动技术进步,提⾼企业经济效益为中⼼;在领域上,要与企业的产品、质量、⼯艺、经营、流通、信息、管理等⽅⾯的⼯作紧密结合;在内容上,要突出创新,注重⽣产经营中实⽤技术的开发和转化;在形式上,要以职⼯欢迎、企业需要、效果明显为标准,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开展富有时代⽓息的经济技术活动!
二、陕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方案?
第一条 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活动。
第三条 大气污染防治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合理规划布局,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科技进步,促进清洁生产,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根据本条例规定和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并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证投入,加强环境执法、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规定和各自职责,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省实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浓度控制制度。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培养环保专业人才,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发展环保产业。
第八条 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大气环境的权利和义务。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权对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定义务和职业操守,树立大气环境保护意识,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减少向大气排放污染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和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公益活动,可以聘请社会监督员,协助监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团体、学校、新闻媒体、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单位,应当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倡导文明、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促进形成全社会保护大气环境的氛围。
三、三年大气污染攻坚战时间?
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中国政府部署的一项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是中国政府部署的一项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旨在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为群众留住更多蓝天。
2018年6月27日,国务院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基本信息
中文名
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提出者
李克强
实施时间
2018年6月13日
行动背景
2013年,中国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大气十条”。到2017年,“大气十条”确定的目标如期实现,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改善明显,也有力推动了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结构优化,大气污染防治的新机制基本形成。
但大气污染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个别地区污染仍然较重。京津冀地区仍然是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最差的地区,河北、山西、天津、河南、山东5省市优良天气比例仍不到60%,汾渭平原近年来大气污染不降反升,反弹比较厉害。[1]
行动部署
2018年6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
2018年6月27日,国务院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3][4]
2019年1月,刘炳江在生态环境部召开的例行发布会上说,2019年将组织开展《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考核评估,督促各地落实重点任务,对空气质量恶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不落实的地区及责任人将进行问责。[3]
工作重点
打赢蓝天保卫战,要紧紧扭住“四个重点”,即重点防控污染因子是PM2.5,重点区域是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和汾渭平原,重点时段是秋冬季和初春,重点行业和领域是钢铁、火电、建材等行业以及“散乱污”企业、散煤、柴油货车、扬尘治理等领域。[2]
计划方案
会议指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顺应群众期盼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在“大气十条”目标如期实现、空气质量总体改善的基础上,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长三角地区等重点区域为主战场,通过3年努力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
1、源头防控、重点防治。在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等产能,提高过剩产能淘汰标准。集中力量推进散煤治理。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内河航运船舶。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培育发展节能绿色环保产业。
2、科学合理、循序渐进有效治理污染。在重点区域继续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有力有序淘汰不达标的燃煤机组和燃煤小锅炉。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坚决依法整治。加强扬尘、露天矿山整治,完善秸秆禁烧措施。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北方地区群众安全取暖过冬。
3、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严格环境执法督察,开展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柴油货车污染、工业炉窑治理和挥发性有机物整治等重大攻坚。完善法规标准和环境监测网络,强化信息公开和考核问责,动员全社会力量合力保卫蓝天。[5]
四、关于成立项目攻坚小组的方案?
成立项目攻坚小组是指为了解决特定问题或实现特定目标而组建的一个小团队。以下是一份成立项目攻坚小组的方案,可供参考:
1.明确目标和任务:确定需要解决的问题或实现的目标,明确任务和具体工作内容。
2.确定小组成员:根据任务的复杂程度和难度,选择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经验的人员组成小组。
3.制定工作计划:为小组成员制定工作计划,包括时间节点、任务分配和工作重点等。
4.设立小组领导:在小组中选出一名负责人,负责协调整个小组的工作,推动项目进展。
5.提供资源和支持:为小组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如办公场所、设备、资金、信息等。
6.建立沟通机制: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小组成员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顺畅。
7.评估和总结:定期对小组的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纠正问题和改进工作流程。
以上是建立项目攻坚小组的基本方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成立小组后,应该密切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和策略,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成果。
五、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突出“六强化、六聚焦”开展集中攻坚。
(一)强化安全发展理念,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开展集中攻坚。
1. 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及网络教育平台必修课程。(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各市落实属地责任。以下均需各市落实属地责任,不再重复列出)
2.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专题片,安徽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播出专题片公开版。(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局)
3. 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责任单位: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4. 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制定宣传方案,选派专家组建宣传团巡回宣讲,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好第20个“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江淮行”等活动,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应急厅)
(二)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聚焦庆祝建党100周年安全防范开展集中攻坚。
5.自即日起至7月初,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七一”安全风险防范集中攻坚行动。由各部门负责同志带队,采取暗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综合督导等形式,实现对16个市“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全覆盖,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隐患“清零”,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的环境。(牵头责任单位:省安委办,责任单位: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三)强化安全责任落实,聚焦压实党政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开展集中攻坚。
6.压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制定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安全生产履责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应急厅)
7.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修订省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推动解决重点行业领域难题问题,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牵头责任单位:省安委办,责任单位: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8.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通知》(皖安办〔2020〕102号),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主动报告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承诺、举报奖励、教育培训、安全评价报告公开、安责险等制度。(牵头责任单位:省安委办,责任单位: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9. 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条款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加强“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等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及时收集相关典型案例并适时通报。(牵头责任单位:省安委办、省司法厅、省高院、省检察院,责任单位: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0.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牵头责任单位:省安委办,责任单位: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四)强化突出问题整改,聚焦“两个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开展集中攻坚。
11. 动态更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紧盯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攻坚。(责任单位: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2.持续推进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的重点任务,紧盯重点任务开展集中攻坚。(牵头责任单位:省安委办,责任单位: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五)强化事故教训汲取,聚焦事故暴露的深层问题开展集中攻坚。
13. 深刻汲取安庆宿松“2·4”自备木船侧翻事件教训,开展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
14. 深刻汲取池州“4·6”火灾事故教训,做好社会层面火灾风险防控,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坚决防止“小火亡人”。(牵头责任单位:省消防救援总队,责任单位:省消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5. 深刻汲取滁州“4·7”闪爆事故教训,有针对性开展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电力等行业领域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禁以包代管、一包了之。(责任单位: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6. 深刻汲取2020年度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频发多发教训,认真落实《安徽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持续开展防范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责任单位: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7. 全面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全链条安全管理。(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等)
18. 深刻汲取近期学生溺亡事件教训,加强家校联动和宣传引导,开展青少年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19. 深刻汲取六安“5·22”、淮北“5·25”污水管网事故教训,针对汛前污水管网清理施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六)强化安全监管执法,聚焦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开展集中攻坚。
20. 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做好省市县三级对接,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力度,健全完善分类分级差异化执法机制。(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1.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典型案件报告制度,督促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每季度向省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行业领域典型执法案例。(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2.部署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铁腕治理安全评价弄虚作假行为。(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责任单位: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3.宣传落实好《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企业职工和家属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激励全民参与、监督、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六、污染防治攻坚战细化实施方案?
既然是细化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目标任务、实施方法、步骤、时间及进度安排、任务分工等。
七、河北省2022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遵循源头治理、规划先行,突出重点、防治结合,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
八、出租行业三年攻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出租行业三年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民,提升舟山影象,制定此方案
l出租车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
2出租车都要每天清洗打扫,保持整洁
3车要装定位装置
4每个月_天理论学习
九、陕西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减少燃煤产量可以很好的控制CO2的排放量,污染大的企业尽量整改,排放不能达标要关停,多用清洁能源,增加绿化面积,保护我们的环境。
十、青岛市城市更新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按照“一年重谋划、两年快起步、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变样”的总体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统筹实现土地集约利用、特色风貌传承、产业空间拓展、城市功能完善、交通安全畅通、生态环境优美、人居环境提升等目标,全面推动实现更高水平宜居宜业,将青岛建设成为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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