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存在问题和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存在问题和措施有哪些
一、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措施?
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措施:
1、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实施跨区送电项目,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广使用洁净煤。促进车用成品油质量升级,2014年年底前全面供应国四车用柴油。
2、发挥价格、税收、补贴等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对煤层气发电等给予税收政策支持。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2014年安排100亿元人民币,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行“以奖代补”。
3、落实各方责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考核。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完善水泥、锅炉、有色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范环境信息发布。
扩展资料:
大气污染的危害
1、可吸入颗粒物:这是一种大气悬浮物中小于10微米的微小固体颗粒。他的产生是因为工业烟尘、建筑尘土、毁林毁草所造成的沙尘天气。这种污染物对我们的身体有很大的危害,它破坏人体免疫功能、会引发传染病、长期吸入会得“尘肺病”等等。
2、酸雨:酸雨是由于燃烧煤、石油、天然气等所造成的。它会使河湖水酸化、土壤酸化,生物死亡,生物多样性减少、危及人类健康、腐蚀建筑物和文物古迹。对于酸雨的防止应当减少认为SO2以及氮氧化合物的排放、要发展洁净煤技术、全球合作防治酸雨。
3、光化学烟雾:由太阳紫外线作用,产生浅蓝色烟雾。它会刺激人的眼睛、咽喉、气管和肺,严重可以导致死亡;危害动植物;降低大气能见度。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审批流程?
办理环保批文的流程:
一、先和当地环保局沟通,确定环保类型,需要备案还是批复,需要那种申请材料。
二、找一家当地的环评公司,撰写环评报告书或者环评报告表,然后提交环保局。
三、由中介公司提请召开专家评审会。
四、如果专家会通过审核,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后提交环保局等待批复。
五、拿到批复后按照环保方案进行实施。
六、环评验收,就是项目建成后按照最初的方案进行环保验收。如果有变动还需提请变动,如果变动很大可能环评验收不能通过,需要重新做一次环评。
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治措施?
首先是要高度重视,要实行首长负责制,上上下下都要认识到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是需要全民共同配合的大事。
二是从源头抓起,从小处抓起,不漏一个环节。
三是抓大气污染要制定具体措施,具体办法。
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哪些?
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措施,有以下8个方面:
1、全面规则,合理布局(环境规划);
2、选择有利排放方式(合理排放);
3、区域集中供暖、供热;
4、改变燃料构成;
5、限制汽车拥有量——这一点,交通部门完全可以平衡的;
6、绿化造林——这一点可以大量的集中每个人的力量!
7、扩大水域和湿地面积;
8、发展大气污染控制技术。 大气污染物由人为源或者天然源进入大气(输入),参与大气的循环过程,经过一定的滞留时间之后,又通过大气中的化学反应、生物活动和物理沉降从大气中去除(输出)。 如果输出的速率小于输入的速率,就会在大气中相对集聚,造成大气中某种物质的浓度升高。当浓度升高到一定程度时,就会直接或间接地对人、生物或材料等造成急性、慢性危害,大气就被污染了。
五、企业有关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措施一:污染源源头治理措施
将烟雾、粉尘、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行业作为工业污染源治理的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污染防治,应参照燃煤二氧化硫、火电厂氮氧化物和冶金、建材、化工等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的具体内容,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落实企业环保责任。
措施二:从生产工艺治理措施
采用低能耗、低污染的生产工艺,提高各个行业的清洁生产水平,降低污染物产生量。对于排放细颗粒物的工业污染源,应按照生产工艺、排放方式和烟(废)气组成的特点,选取适用的污染防治技术。工业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宜采取云雾抑尘、湿式收尘等高效柏美迪康抑尘技术.
措施三:排放前净化治理措施
对于排放前的工业污染源,应采取相应的治理技术。例如,在工业生产中有焊接,激光等工艺,排放废气中的含有的烟雾、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可以应用工业净化设备,对其进行净化,然后再排放。
六、大气污染的危害及防治措施?
大气污染指的是包括各种气体、液态和固态质量在内的污染物质长时间在大气中积累,对人类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的现象。大气污染的危害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 对人类健康的影响:空气中的有毒有害气体和颗粒物质对人的身体健康带来很大的威胁,包括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和癌症等。
2. 对环境的影响:大气污染还会带来酸雨、臭氧层破坏、气候变化等一系列环境问题,如破坏生态平衡,使植物生长不良。
3. 对经济的影响:空气质量差会造成经济损失,如劳动力减少、医疗费用增加等。
防治措施包括以下几点:
1. 减少排放污染物:通过控制工厂、机动车、家庭和农村生产等领域的污染物排放,提高汽车的排放标准,使用清洁能源等方式,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2. 发展清洁能源:逐步替换传统能源,如使用太阳能、风能、水能等清洁能源。
3. 促进环保意识的培育:加强宣传,让公众更加了解大气污染的危害,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从而自觉地减少各种污染物的排放,形成共同的环境保护意识。
4. 强化环保法律法规:加强对污染企业的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环保法律,加大对环境污染和违反污染法规行为的惩罚力度。
七、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一是减少污染物排放。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整治城市扬尘。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二是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五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六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七是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八是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九是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十是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倡导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
八、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措施有哪些?
1、减少燃烧。集中供热、限制汽车数量、杜绝燃化炮竹(尤其是首先解决机关单位的烟花炮竹)。
2、改进制冷技术,限制使用。
3、限制乱砍乱伐,指数造林。
4、严格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
5、环保管理部门要强化大气污染管理。
6、加强公民的环保监督的权益、参与。
7、排放大气污染的物的单位要积极治理。调整工业布局和工业结构 ,改善能源结构,积极采取节能措施。
九、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哪些?
施工现场空气污染的防治措施有以下几点:
1、土方工程施工阶段主要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现场所预留的土方堆齐,采取密目网严密遮盖措施。并经常洒水以防止浮土起尘。
2、土方施工期间,风力超过4级时必须停止施工。运土车辆采用封闭式运输车,在现场大门口设置车辆清理冲洗台,车辆经清整冲洗全封闭后方可出场。严禁车辆带泥砂出场,运输过程中防止遗撒扬尘,并跟踪检查。
3、施工现场所有道路和物料存放场地全部铺设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未硬化处理的部位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措施,做到全场黄土不露天。
4、建筑施工垃圾采用容器吊装或袋装运输,严禁随意抛撒扬尘,施工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到指定垃圾站,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5、施工现场伙房采用燃气灶具,开水炉使用电热水器,禁止使用煤炉。
6、拌制灰土使用袋装灰粉,禁止生石灰现场过筛施工。现场搅拌站及水泥库房采用封闭式,搅拌机棚内设置降尘装置。
7、对商品混凝土运输加强防止遗撒的管理,要求运输车卸料溜槽装设活动档板,必须清理冲洗洁净后方可出场。
十、长江存在的问题和治理措施?
长江流域横跨我国华东、华中、西南三大经济区,地理位置优越,水资源得天独厚,是我国最重要的经济区域之一。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长江治理开发工作,组建了流域机构,开展了流域综合利用规划,初步建立了长江防洪、灌溉、水力发电、航运、水土保持和水资源保护体系,在保护流域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了巨大贡献。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流域情况的变化,长江治理开发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层出不穷,必须认真分析研究,及时加以解决,把长江治理开发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让长江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加强防洪保安体系建设,仍是长江治理开发的首要任务
一是抓紧完成长江近期防洪工程建设任务。
在按规划完成长江中下游干流堤防建设任务之后,继续加强洞庭湖、鄱阳湖区及支流堤防的达标建设和长江中下游河道整治。对荆江四口洪道、洞庭湖区及其四水尾闾、鄱阳湖区及其五河尾闾进行必要的清淤疏浚,清除洪障,保持行洪畅通。
研究有针对性的措施,挖掘潜力,充分发挥丹江口、五强溪等已建大型水库的防洪作用。三峡工程防洪库容及其调度运行对长江中下游防洪意义重大,要按照水利部审定的《三峡水利枢纽防洪调度方案编制工作大纲》,积极开展水库防洪库容的复核及三峡工程不同运行阶段防洪调度方案的编制工作。
根据远近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和移民建镇的思路,分步安排分蓄洪区建设,实现计划分洪,尽可能减少分洪损失,近期重点实施城陵矶附近100亿m3的分蓄洪区建设。
二是进一步加强长江防洪工程体系建设。要进一步提高防洪标准,减少分蓄洪区的使用机率和范围,必须兴建防洪作用较大的干支流水库。为了使长江防洪体系能主动适应三峡工程建成后情况的变化,要加紧长江中游防洪物理模型及数学模型、三峡工程建成后对长江中下游防洪形势及生态环境的影响研究等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三是要高度重视非工程防洪措施的建设和运用。长江洪水的自然特性表明,即使防洪工程系统进一步完善后,要完全消除洪水灾害也是不可能的。
必须大力加强非工程措施的建设,人为的活动要从无序、无节制地与洪水争地,转变为有序、可持续地与洪水协调共处,特别是对土地的开发利用必须适度,以便在长江发生不同量级洪水时,提供足够的蓄泄场所,避免发生影响全局的毁灭性灾害。要加快长江防汛指挥系统的建设,积极开展长江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的研究和修订,加强洪水保险等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及实施。
要强化流域机构的防洪管理职能,加强防洪风险的研究及风险管理,依法加强河道、湖泊和分蓄洪区的管理,严禁对河道湖泊洲滩进行新的围垦和侵占。
(二)、加快开发利用水资源,是新世纪长江治理开发的重大战略举措
1.抓紧实施南水北调工程,尽快实现我国水资源配置“四横三纵”的总体格局
2.加快长江流域水能资源开发步伐,为国民经济提供优质能源
(三)、加强上游水土保持,加快中下游河道整治和泥沙防治,是长江治理开发刻不容缓的重大课题
1.进一步加强上游地区水土保持,遏制人为水土流失
2.加强泥沙的原型观测,充分发挥上游水库的拦沙作用
3.加强中下游河床演变的观测与分析,加快实施关键性河势控制工程,保持中下游河势的稳定
4.深入研究复杂多变的江湖关系,科学调控水沙
5.加大长江口综合治理与开发利用的力度,促进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的发展
(四)、强化水资源保护,是实现长江流域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
一是坚持“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的城市水资源战略。城市工业用水的70%以上将转化为污水,“节流优先”是降低供水投资、减少污染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合理选择,也是世界发达国家城市用水的发展方向。据预测,2010年供水设施的单位投资约为8元/m3,污水处理约为10元/m3,而节水仅需3元/m3左右,通过节水减少污水排放是最为经济的手段。“治污为本”是保护供水水质、改善水环境的必然要求。
长江流域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率不高,据预测,要在2010年以前基本遏制城市水污染的发展趋势,保护城市水源,并在2030年以前使水环境有明显改善,2010年和2030年城市污水的有效处理率必须分别达到50%和80%以上。
二是坚持以源头控制为主的污染综合防治战略。由于工业结构的不合理和传统的发展模式,工业废水造成的水污染负荷占水污染总负荷的50%以上,绝大多数有毒有害物质都是由工业废水的排放带入水体的,要把控制工业污染做为源头治理的重点,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淘汰耗能大、用水量大、技术落后的产品和工艺,在工业生产过程中提高资源利用率,削减污染排放量。
与此同时,要结合生态农业、节水农业的建设,通过合理使用化肥、农药以及充分利用农村各种废弃物和畜禽养殖业的废水,将面源污染减少到最少。特别要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
三是坚持多种手段并用。大力推进水资源保护法制建设。建议抓住《水法》修定的有利时机,增设“水资源保护”专章,建立具体的水资源保护制度,同时强化违法的法律责任,增加流域管理方面的条款。
具体到长江流域,应根据三峡库区水环境的保护、南水北调供水水源地的水资源保护、长江口水生态系统的保护、西部大开发中的水资源保护和长江中下游湿地的保护与利用等实际需要,制定适合长江流域特点的流域水资源保护法规,通过法制保障流域的水资源保护工作。切实加强流域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尽快将长江流域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保护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
加大水资源保护投入,在巢湖等重点水域实施一批水资源保护工程。
采用调水、截污、清淤、非点源控制生物治理、污染源治理等综合措施,为用水安全和生态用水提供可靠保障。积极探索运用税收、财政、信贷、补贴、奖励、收费、赔偿、罚款等经济杠杆,调节流域内人类活动与水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通过经济手段来控制污染。抓紧水资源保护基础工作,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
对主要城市江段的水质、入河排污口、近岸水域、鱼体残毒及沉积物等进行全面系统的调研;根据长江流域的具体情况,积极开展水资源保护规划、节水防污、水体富营养化控制和流域水环境管理模型开发等关键技术的研究。
抓紧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决策支持系统的建设,推进水生生物环境诊断技术的应用,逐步研究采用自动监测、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为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制定适当的环境技术政策,鼓励低污染和无污染生产。
(五)、坚持体制、机制、科技创新,是推进长江治理开发的根本动力
长江流域机构现行的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与其肩负的使命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要求还很不适应。
最突出的问题是:依据现行的《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水法律、法规的规定,流域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不明确?难以适应依法行政的需要;流域机构对于违法水事活动很难进行处罚和纠正,对流域内的控制性骨干工程大多没有直接管理和调度权,无法起到统一调度的作用。
流域治理缺乏稳定的投资保障和有效的筹资机制;还存在政事企职能交叉,责、权、利不清的问题,长委的汉江集团、陆水管理局等主体企业的公益性耗费长期得不到补偿,负担沉重,缺乏活力。
完成新世纪长江治理开发的艰巨任务,必须在体制改革和机制、科技创新上狠下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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