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施工重点工作控制什么?
绿色施工重点工作控制什么?
绿色施工的控制要点
绿色施工是实现建筑领域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的关键环节。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并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扬尘控制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土方集中堆放于场外,采取覆盖措施。裸露的场地采用覆盖措施,办公室门口种植绿化带,进行美化。
2、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设施,出场时将车辆清理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3、施工现场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如散装水泥罐进行封闭围挡。
4、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5、施工现场材料存放区、加工区及大模板存放场地平整坚实,并作一定的排水坡。
6、建筑物工人清理建筑垃圾时,首先必须先洒水,防止扬尘,清扫人员戴防尘口罩。
7、木工加工房采用封闭围挡,内的锯末随时装袋存放防止扬尘,钢筋加工的铁屑及时清理。
8、施工现场进行机械剔凿作业时,作业面局部应遮挡、掩盖或采取水淋等降尘措施。
9、回填土施工时,掺拌白灰时禁止抛撒,避免产生扬尘。及时清扫散落在地面上的回填土,并采用洒水车洒水降尘。
噪声与振动控制
1、文明施工,加强人为噪声的管理,进行进场培训,减少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生产人员防噪扰民的自觉意识。
2、严格控制施工作业中的噪声,对机械设备安拆、脚手架搭拆、钢筋制作绑扎、混凝土浇捣等,按降低和控制噪声发生的程度,尽可能将以上工作安排在昼间进行。
3、在脚手架或各种金属防护棚搭拆中,钢管或钢架的搭设要按搭拆程序,在拆除工作中,不允许从高空抛丢拆下的钢管、扣件或构件。
4、在结构施工中,控制模板搬运、装配、拆除声及钢筋制作绑扎过程中的撞击声,要求按施工作业噪声控制措施进行作业,不允许随意敲击模板的钢筋。
5、在混凝土振捣中采用低噪声振捣器,按施工作业程序施工,控制振捣器撞击模板钢筋发出的尖锐噪声。
6、在清理料斗及车辆时,采用铲、刮,严禁随意敲打制造噪声。
7、钢管、钢筋、金属构配件、钢模板材料的卸除,采用机械吊运或人工搬运方式,注意避免剧烈碰撞、撞击等产生噪声。
8、在易发出声响的材料堆放作业时,采取轻拿轻放,不得从高处抛丢,以免发出较大的声响。
光污染控制
1、尽量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光污染。夜间室外照明灯加设灯罩,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
2、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水污染控制
1、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如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
2、污水排放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废水水质检测,提供相应的污水检测报告。
3、保护地下水环境。采用隔水性能好的边坡支护技术。在缺水地区或地下水位持续下降的地区,基坑降水尽可能少地抽取地下水;当基坑开挖抽水量大于50万m³时,应进行地下水回灌,并避免地下水被污染。
4、对于化学品等有毒材料、油料的储存地,应有严格的隔水层设计,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
建筑垃圾控制
1、施工中减少施工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全部清除。
2、固体废弃物应分类堆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3、危险固体废弃物须分类收集,封闭存放,积攒一定数量后由各单位委托当地有资质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并留存委托书。
4、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对于碎石、土方类建筑垃圾可采用地基填埋、铺路等方式提高再利用率。施工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不得露天存放。及时收集、清理,采用袋装、灰斗或其他容器集中后进行运输,严禁从建筑物上向地面直接抛撒垃圾。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
5、固体废弃物清运单位须有准运证,并提供废弃物收购、接纳单位资质证明和经营许可证。
有害气体控制
1、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2、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等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车辆尾气中有害物质成分的含量。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3、装饰装修材料应选择经过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的建筑材料,并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有害物质评定检验。
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严禁采用沥青、煤焦油类防腐、防潮处理剂。
城建局的职责范围是什么?
现在一般称为住建局。
住建局的职能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房地产开发、住房体系保障建设、人防管理与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建筑、房产、人防等行业管理;推进全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并负责区直建设档案建档工作。
2、参与辖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竣工验收监督等工作;负责受理和调解本辖区内工程质量投诉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监督管理全区建筑活动;参与辖区建筑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工作;承担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的监督管理职责;承担辖区内清理拖欠工程款职责。
4、承担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负责受理和调解本辖区内工程安全生产的投诉;负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负责起重机械设备登记备案工作;负责辖区建筑安全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参与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项目安全报监备案工作;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费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
5、负责本辖区内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社会评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建筑企业季度统计报表收集上报工作。
6、负责区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对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投资控制等进行监督管理。
7、贯彻执行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承担推进建筑节能职责;负责建筑节能减排检查工作;指导各类房屋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及预拌混凝土、干混砂浆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建筑材料应用情况检查工作。
8、组织实施辖区内非市政府投资的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9、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职责,组织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拟订全区村镇、牧场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
10、贯彻执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对本辖区内施工企业资质申请与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进行现场核查。
11、参与辖区内市政府投资的市政工程(道路、桥梁、广场、供热、供水、排水、燃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厂及其他市政设施工程等)监管工作及其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内市政工程的指导、监督工作,检查计划的执行;负责辖区内市政工程的管理、统计、推进工作;负责与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等对口单位的业务来往工作。
12、负责辖区内通村公路建设的协调推进工作。
13、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辖区初级中学开展“三防”教育,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的实施与管理、人防工程使用管理、人防费用收缴等工作。
14、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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