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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大气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2023-04-05 20:20:55大气治理1

一、整治顽瘴痼疾工作方案?

针对六项顽瘴痼疾,逐项写如果进行整治。个人自查后,组织查。组织查,例如,对插手案件处理的,要查看案卷,询问被处理人和参与处理案件的人员。

二、6+n整治工作方案?

6十n整治工作方案:

一是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二是违规经商办企业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是违规参股借贷。

四是违规违法减刑,假释转予监外执行。

五是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六是法官检查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七是职务犯罪。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量刑畸轻问题。

八是执行案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全市三治教育整治工作方案?

目标要求

以治“软”、治“浮”和治“拖”为主线,深入推动办公室“优质服务年”活动的开展,确保办公室作风建设走在市级机关前列,促使办公室工作“严谨、高效、创新”,向着“领导认可、部门称赞、群众满意”的一流目标迈进。

此次活动以“三治”为主要内容:

1. 治“软”。治软弱之风、兴敢想敢干和干事必成之风,切实解决在实际工作中怕遇矛盾、怕担责任、怕得罪人等问题。

2. 治“浮”。治浮躁之风、兴尽职尽责和踏实工作之风,切实解决事业心不强、工作不深入、办事不扎实等问题。

3. 治“拖”。治拖沓之风、兴雷厉风行和优质高效之风,切实解决被动应付、不推不动、不督不办等问题。

四、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1履职工作特色和亮点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3工作成果展示

4下半年工作计划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2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3违规参股借贷;

4违规违法暂予监外执行;

5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6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7检察干警将亲情、宗族凌驾于党纪法规之上。

五、三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要结合实际,对号认领并写清“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具体见《关于上报“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2、要结合实际,对号认领并写清省委分五批开展的36项专项整治事项开展情况。     3、要写清围绕某县解决突出问题制定的专项整治事项进展情况。 要开展“会所中的歪风”、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政府举债建豪楼造地标等奢华浪费建设、“裸官”问题、干部“走读”、“吃空饷”、收“红包”及购物卡、党员干部参赌涉赌、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等专项整治工作。

六、涉稳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坚持讲政治,维护党的领导,制定工作计划,组织专门结构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稳定社会治安,创造安定的社会环境,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事业。

七、人居环境整治不够彻底工作方案?

人居环境整治是乡村振兴的国家战略,是繁荣乡村文化、乡村文明的现实表现。在人居环境整治的过程中,肯定存在有许多问题不能及时得到有效解决,不能彻底得到整治,会留有一定的尾巴工作,如何将工作做彻底,首先要对尾留工作或工程做到心中有数;

其次就是召开村级班子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或举措;

第三有针对性的做思想工作,进行个个击破,最终达到需要的效果或目的;

第四建立健全成果巩固的长效机制,不至于反弹。

八、信息化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和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牵头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参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加强项目实施和质量监管等三项工作,同时还涉及物资采购和资金使用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力度等工作。

九、三堆六乱整治工作方案?

一、三堆六乱整治工作目的。

二、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三、整治基本方法措施。

四、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十、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要批示指示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防止耕地“非粮化”,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稳定粮食生产,严防死守耕地红线和国家粮食安全生命线,坚决扛起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

(二)工作原则。要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严格控制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规范履行相关手续,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违规占用行为;要坚持耕地利用优先序,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其他农产品及饲料饲草生产;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统筹处理好保护、发展、稳定的关系,并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突出重要位置;要依法依规稳妥分类处置,迅速遏制新增、有序消化存量,不搞“一刀切”。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1.排查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情况。巩固“大棚房”、违建别墅问题清理整治成果,深入开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结合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土地利用年度变更调查,排查违反规划、未批先用等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问题。(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2.排查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人造景观情况。包括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问题,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问题,以及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人造“花海”景观等问题。(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排查工商资本流转耕地不种粮情况。依据有效的流转合同,结合实地调查,排查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问题。(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厅负责)

4.排查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种植苗木草皮等情况。包括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问题、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种植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问题;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问题、道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河渠两侧、水库周边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问题。(省林草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令行禁止,遏制新增。对《通知》和《意见》下发后新出现的各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要加大整治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纠正、及时处理,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没收的坚决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改种粮食作物的要及时改种。凡涉及改变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农业用途、种粮用途的,要严格审批监管,强化管控引导,坚决杜绝出现新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分类处置,化解存量。对排查出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存量问题,要认真分析形成的历史原因,充分考虑保障农民权益、发展地方经济、维护社会稳定等各方面因素,科学制定处置政策,分类提出处置标准和整改期限,切实做到依法依规、稳妥审慎。要依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回头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等工作,为稳妥处置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提供基础支撑。(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政策,健全机制。聚焦守住耕地红线、稳定粮食生产,围绕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从严格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加强非农建设用地审批监管、强化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审查、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支持粮食生产、开展耕地种粮情况监测评价、完善绿化造林和绿色通道建设等方面入手,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稳妥有序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常态化、制度化。(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1年1月底前)。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排查阶段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要求、细化工作安排;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

(二)全面排查(2021年6月底前)。以县为单位,对照四方面工作任务,依据实施方案开展摸底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市(州)政府对所辖区域排查情况进行复核、汇总,提出分类稳妥处置建议,一并报省政府。

(三)处置整改(2022年6月底前)。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分类稳妥处置意见,2021年7月底前报省政府批准实施。各地按照处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稳妥有序推进整改落实,2022年6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改任务,并将整改情况报省政府。

(四)完善机制(2022年12月底前)。各地区、各部门在排查整改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及时总结经验,适时制定相关政策,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将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防止耕地“非粮化”摆上重要位置,科学谋划、统筹推进,解决好遇到的重大问题,并指导督促各部门开展工作。各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和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要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班,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建立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直有关部门负责政策制定、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市(州)政府负责抓好所辖区域工作统筹和监督检查,对排查成果真实性负责,并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县级政府要强化担当,务实工作,切实负起排查处置的主体责任。

(三)严格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调度指导,将此项工作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政府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及各级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问题突出的,该通报的通报、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对重大典型问题的整改进行督办,坚决做到监管到位、查处到位。

(四)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各种渠道和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工作,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坚守耕地红线的重要战略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推动形成严格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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