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范文)
一、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调度方案?
采取多部门联合集体行动的工作调度方案,对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包括对到道路,车辆,杂物垃圾,乱涂乱画,小广告,乱停乱放,僵尸车,乱扯乱晒等情况进行治理,最好采取城建城管,公安,工商,社区,小区,物业党支部志愿者,居民部门多人员参加的集体活动。
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
为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便于各地准确把握政策要求,规范有序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于2020年6月30日印发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要点(试行)》的函(自然资生态修复函[2020]37号)。根据国家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要点在收集地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案例和主要做法的基础上;现就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方案编制需要关注的问题进行梳理。
01 基本情况
1.1 试点乡镇及试点整治区域内土地利用现状、人口、产业、村庄建设、基础设施、环境地质条件和地质灾害等情况。整治区域内涉及多个行政村的,土地利用现状与人口要分村进行统计。
1.2 整治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布、村庄和产业布局、耕地和生态用地保护、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3 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可行性分析。重点从乡村振兴与产业发展需求、当地政府重视程度、群众积极性、土地整治潜力、项目融资能力等方面进行分析。土地整治潜力包括农用地整理潜力、建设用地整理潜力、生态修复能力等)
02 工作目标
坚持规划引领,通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解决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助推乡村振兴。
主要包括生态保护修复、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发展及农村住房布局目标、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布局、产业发展空间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目标,重点明确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新增耕地面积等。各项目标设定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可量化、可统计、可考核。
03优化空间规划布局
3.1 村庄规划
通盘考虑土地利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及其他制约当地发展的限制因素,完善形成实用型村庄规划。村庄规划应将整治任务、指标和布局要求落实到具体地块。整治区域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的,应编制调整方案按已有规定办理,确保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调整面积的5%,调整方案应纳入村庄规划。
3.2 划定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划定土地利用功能分区。根据村庄规划、当地自然条件差异、土地利用现状、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特色,对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进行优化,合理划分农业生产、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等功能分区,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土地整治分区分期实施。
明确各功能分区重点整治内容。在合理划分整治分区基础上,明确各土地利用功能区重点整治内容、整治任务和目标,指导土地整治项目安排有计划推进,便于聚合各部门项目资金实现最佳效益。
04项目安排及投资估算
4.1 农用地整理项目。突出耕地“三位一体”保护,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和适度规模经营需要,统筹推进垦造水田、低效林草地和园地整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耕地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确保整治区域内耕地质量有提升,新增耕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积的5%,传承传统农耕文化,改善农田生态。
4.2 建设用地整理项目。统筹农民住宅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各类建设用地,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以及其他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推动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三旧”改造等项目,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结构,提升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益和集约化水平,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
4.3 乡村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优化调整生态用地布局,统筹推进损毁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污染和退化土地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海岸线修复等项目,保护和恢复乡村生态功能,维护生物多样性,提高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保持乡村自然景观。
4.4 其他相关建设项目。包括农业、交通、水利等其他相关建设项目,以及村庄文化建设和防灾减灾项目。
上述项目安排要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名称、位置、建设规模、新增耕地面积、计划投资、资金来源、试点区总投资及资金平衡分析、建设期限等。项目安排可以清单附表的方式列示。
05实施期限及进度计划
5.1 总体实施计划。试点实施期限为3年。
5.2 工程进度计划。分年度计划安排实施。
5.3 年度投资资金安排。
06土地利用类型调整方案
要重点做好耕地(含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建设用地/林草地及其它地类调整方案。
07保障措施
7.1 组织保障措施。项目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协调、工作落实等举措。
7.2 资金保障措施。项目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及构成、资金筹措机制和措施,重点说明资金平衡情况。
7.3 项目监管措施。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后期管护等方面的监管措施等。
7.4 制度保障措施。制度建设、实施模式、机制建立等情况。
08试点成效和风险分析
对试点实施后预计增加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腾退建设用地、优化空间布局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进行分析。对试点实施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提出应对措施。
09其他
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
10附件
10.1 标明项目区范围的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图,同时标明拆旧区、建新区及新增耕地位置,以及村庄发展规划图、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10.2 村庄规划批复及规划图件。
10.3 项目区遥感(或航空)影像图(比例尺为1:2000 )。
10.4 有关部门意见。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环保、住建、交通、水利等项目涉及的有关部门出具相关规划、政策衔接、项目安排等具体意见。
10.5 经90%以上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90%以上成员同意并签字,乡镇、村签章同意的进行国土综合整治的意见书和初步拟定的权属调整方案;
10.6 农户同意拆迁的意见书,乡(镇)政府落实农户搬迁的方案;
10.7 评审论证意见。评审论证意见应对试点项目区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耕地面积、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粮食产能有提高、农民利益不受损等进行说明,对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平衡测算、农民意愿等进行阐述。另外,因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土地利用结构,确需局部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的,在论证意见中需明确调整的位置、数量、等级,确保项目区内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10.8 审批文件内容。是否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编制完成村庄规划;是否满足项目区内耕地总量不减少、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条件;建新区是否占用基本农田、用地标准是否符合要求;项目实施方案是否符合实际,可行性是否经过专家论证;是否经90%以上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90%以上成员同意并签字;投资估算编制是否合理、可行,资金保障是否充分。批准的内容:是否批准该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审批结论分为不批准和批准两类;批准的建新区数量、位置、面积及建新区占用地类构成情况。
三、废旧电杆整治方案?
整治方案:
方案一:随着新农村的不断建设发展,开展废弃电线杆整治工作
方案二:根据公路线网逐村逐组实地排查,确定废旧电杆位置
方案三:专业人员根据废弃电线杆的废旧程度,所处位置,以优先整治路边废旧电杆为主
方案四:对河边及重点区域废旧杆,优先整治倾斜,断裂危险杆的原则,逐步开展整治
四、唐山砖厂整治方案?
月26日,滦县公安局环安大队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转线索称,滦县王店子镇某村西的粘土砖厂在被政府断电停产的情况下私自发电从事违法生产。接线索后该队立即行动,联合王店子镇政府赶赴该村砖厂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砖厂采用的是落后的土窑烧砖的工艺,为国家明令取缔的“十五小”企业,并且在无任何手续与资质的情况下擅自储存柴油供厂内发电机、车辆使用。同时该厂制造砖坯的制坯机用剩的废弃润滑油处理不当,导致废弃润滑油渗入土壤造成土地污染。
了解情况后,该队民警立即依法关停该砖厂,并将砖厂老板刘某带回滦县公安局询问。经询问,刘某对擅自储存柴油供发电机使用以及非法处置废机油、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该砖厂已被停产,违法人刘某已被行政拘留。
五、八乱整治方案?
一)整治机动车辆乱停。在全镇开展机动车辆规范停放行动,在便民服务点、广场等公共场所合理设置停车位,村居院落、通村路、通组路、串户路上严禁将车辆无序停放,影响通行。各村(社区)要加强对辖区内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的监管力度,对占道停放影响交通的车辆,及时反馈给派出所。
(二)整治生活垃圾乱倒。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在全镇各村(社区)合理设置基本的垃圾收集设施,规范垃圾倾倒点,配置基本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各村(社区)建立日常保洁的机制,定期组织对辖区内的道路、河道、广场等场所进行清扫,确保道路沿线、公共广场无暴露垃圾,河道内干净整洁。将住户环境卫生整洁工作纳入村规民约,促使村民对自己居住场所进行日常保洁。
(三)整治农村污水乱排。各村(社区)根据具体实际开展好农村生活污水规范排放工作,对有条件的地方,鼓励、帮助农户修建化粪池,将农户的生活污水和畜禽粪水通过化粪池消化处理;对于经济条件不好的地方,要指导农户做好污水排放设施建设,通过暗道排污、粪坑渗透等方式,解决污水露天排放现象。
(四)整治畜禽粪土乱堆。加强对农村畜禽粪土堆放的监管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户将畜禽粪土进行无害化处理,抓好厕所圈舍卫生,做好消杀工作,避免畜禽疾病发生,严禁农户将畜禽粪土乱堆乱放,影响周围环境和居民健康。
(五)整治农户杂物乱摆。各村(社区)要规范农户的房前屋后、楼道、院落的环境秩序,对农用工具、农业作物、生活用具等有序堆放,确保农户周围干净整洁;对于已经失去使用价值的废弃工具、生活用具等要有序堆放,确保农户周围干净整洁;对于已经失去使用价值的废弃工具、生活废品、废旧衣物要及时清理,不能乱堆乱放,影响村容村貌。
(六)整治畜禽动物乱跑。规范农村畜禽养殖,制止畜禽散养行为,防止畜禽乱跑,影响村寨环境卫生。农户要根据自己的饲养需求规范建设圈舍,确保自己的畜禽不影响他人,破坏邻里和谐。村(社区)要加强对辖区的畜禽养殖监管力度,发现有畜禽散养乱跑现象的,要及时劝导、教育和制止。
(七)整治柴草秸秆乱烧。加强对农村柴草秸秆的处置培训,拓宽柴草秸秆消化渠道,培养新型农民。村(社区)要结合本地的农作物特性,指导农民群众合理处置柴草秸秆,变废为宝。可以根据需要,把稻谷、玉米、小麦、菜籽等柴草秸秆转化为牛羊饲料、食用菌基料和田地肥料。
(八)整治农业作物乱晒。按照疏堵相结合的方式,规范丰收季节的晾晒行为,严禁农户占用道路晾晒农作物,影响交通安全。村(社区)要根据农作物季节性晾晒需求,结合自身实际,适时开放村委会院坝、公共广场等,满足农民在丰收季节农作物的晾晒需求,同时要加大日常的监督巡查力度,对有占用道路晾晒的行为要及时劝导、教育和制止。
六、2020年交通行政执法领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围绕解决现实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秩序突出问题,切实打造安全通畅、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市区交通环境,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公安牵头抓总、部门协调配合、三区属地管理、公职人员带头、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大力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加强电动两轮、三(四)轮车通行秩序管理,加强学校等重点场所周边交通环境治理,实现交通设施合理完善,车辆停放规范有序,车辆、行人各行其道,电动两轮、三(四)轮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逆行、改装加装车篷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学校等重点场所周边交通环境明显改善,市民文明交通意识明显提高,市区道路交通更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建仓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监委、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体局、市工信局、市信访局、市财政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等有关职能部门和三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明星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联合整治工作组织实施、督导协调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下发有关整治工作方案、通知等,统筹组织、协调、督导梁园区政府、睢阳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三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开展整治工作。
(二)三区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组织辖区公安、城管、交通等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三)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和相关单位做好政策宣传、思想引导等工作。
(四)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文明办负责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督促各级文明单位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五)市公安局负责交通秩序整治,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阻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六)市交通局负责做好公交便民出行,增加学生公交线路和数量,减免中小学生乘车费用,提高公交吸引力;依法打击取缔非法营运车辆;负责会同公安和三区政府对火车站、汽车站、公交车站等交通场站交通秩序的治理,负责公交车、出租车交通秩序的治理。
(七)市城管局负责清理查处电动车乱停乱放和商家占道经营等行为;负责对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治理。
(八)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非法生产、拼装、改装、组装、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四)轮车的企业和店铺;严禁商户为电动车改装、加装车篷;市区内不再新审批电动车销售企业和网点;负责会同公安、城管、交通等组织大型商超企业维护大型商超企业周边交通秩序。
(九)市教体局负责对学生进行文明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使用、少使用电动三(四)轮车;负责组织学校志愿者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十)市工信局负责加强电动车生产企业管理,把好电动三(四)轮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关,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全市不再新审批电动车生产企业或现有企业新增产能。
(十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会同公安、城管、交通等执法人员维护农贸市场内及周边交通秩序。
(十二)市信访局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的上访接待工作,处理有关突发性事件。
(十三)市财政局负责整治工作的经费保障。
(十四)市纪委监委负责对推动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不力、文明教育不力、公职人员交通违章率高的市直单位和三区党委政府进行问责。
(十五)其他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整治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7月31日-8月10日)
宣传教育贯穿行动始终,三区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重点面向群众开展宣传,广泛宣传交通秩序整治的重要意义、重点整治措施等。要大力倡导崇德遵法尚礼的道德品牌,激发全民参与热情,共同提升文明素质,在全社会培育文明出行良好习惯。要加强舆论引导,科学管控舆情,争取广大群众对整治工作的理解支持。
(二)教育劝导阶段(2020年8月11日-8月20日)
三区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执法执勤人员以及志愿者对轻微交通违法和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教育。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月21日- 9月30日)三区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三区公安、城管、交通等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作,联合执法,严管严治各类交通违法和不文明行为。
(四)长效管理阶段(2020年10月1日以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常态化的联合执法机制,巩固提升治理成果,推进交通秩序整治和电动两轮、电动三(四)轮车规范管理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
五、整治标准和整治措施
(一)深化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三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1.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并贯穿整治行动始终。三区和市委宣传部以及市直各职能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手机报、微信微博、客户端、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大力倡导绿色出行、文明出行、有序停车。开展礼让斑马线主题宣传活动,教育引导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行人文明过斑马线,人人争当“归德”文明使者,营造文明礼让、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要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声势,营造浓厚氛围,提高群众文明交通意识,养成文明出行习惯,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配合交通秩序整治行动,自觉维护创建成果。
2.三区要全面开展文明交通宣传进社区、进楼院、进家庭活动,将“两城”联创和文明交通宣传到每一个社区、每一个小区、每一个楼院、每一户家庭;宣传部门要在新闻媒体开设交通秩序整治宣传专栏和交通违法曝光台,对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乱象进行曝光警示;公安交警部门要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等“七进”宣传活动,要通过主要交通路口“小喇叭”和“铁骑”摩托车车载播放设备不间断、流动播放“五要十不”等文明交通宣传提示,要设置宣传教育点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现场进行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学习;全市区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小学都要加强对所有公职人员的文明交通教育,积极参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二)实行分包责任制
责任单位:三区政府,市直有关职能部门
1.市直有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和三区以及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市区主要交通路口、主次干道、车站、医院、学校、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公园广场等重点点位实行分包管理责任制,明确职责任务,定人、定岗、定时、定责,提高责任心和到岗率、见事率、管事率、处置率,坚决杜绝出现在岗不履职的情况。以市区30个交通路口、31条主次干道为重点,兼顾其他主要道路和路口,明确每条道路、路段和主要路口分包的责任单位、执勤人员、分包领导。
2.主干道路口、路段由公安部门牵头负责,农贸市场由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社区小区由三区政府牵头负责,学校周边由教体局牵头负责,商场超市由三区和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重点点位、场所周边交通秩序公安交警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协同三区和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维护好交通环境。
3.三区及市直部门分包路段的执勤人员,要加强责任路段巡查,发现行人横穿马路、翻越护栏的要及时制止,引导行人至人行道行走、从斑马线过马路;发现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的及时制止,并将车辆引导至非机动车道内顺向行驶;发现机动车乱停乱放的,驾驶人在现场的要求驾驶人立即驶离或顺向停放至停车泊位内,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联系交警部门进行查处或拖移车辆;发现道路设施破损的及时告知交警和城管部门进行维护。
4.公安交警、城管、交通和志愿者等路口执勤人员,要引导行人、非机动车按灯通行,红灯时行人要站在斑马线外等候,非机动车在停车线外非机动车道内排队等候;要引导机动车通过路口斑马线时主动礼让行人;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要予以制止,督促其顺向行驶。
(三)加强停车秩序管理
整治标准:机动车、非机动车在允许停放的路段或区域有序停放在泊位内,无线外停车或占压盲道线停车。
责任单位:三区政府,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
1.三区政府和城管、公安交警部门要按照停车位施划的职责、设置标准和“应划尽划”的原则,对市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道路的停车位进行排查,进一步增设、施划停车位;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负责在小区内施划停车位。
2.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路面巡查,及时劝离、清理、查处违停车辆,对占道影响道路通行的拖移车辆;城管、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非机动车和路沿石以上机动车停放秩序的管理,有效改善路沿石以上停车乱的问题;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车站、学校、医院、商场市场等重点场所周边车辆乱停乱放的治理,确保重点场所周边停车秩序良好。
3.三区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小区、家属院和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处停放的僵尸车(含机动车、非机动车)进行清理;交警、城管部门负责对主次干道停放的僵尸车进行清理。
(四)加强通行秩序管理
整治标准:电动两轮、三(四)轮车安全驾驶、文明出行,车辆各行其道、有序停放,无改装加装车篷等行为。
责任单位:三区政府,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直有关职能部门
三区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国家有关电动两轮、低速电动车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加强对电动两轮、三(四)轮车综合管理,减少、遏制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1.宣传引导。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报、微信微博、客户端、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电动三(四)轮车和超标电动两轮的安全隐患和国家治理政策,宣传依法整治的目的意义和整治措施,倡导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引导群众购买、使用符合标准的车辆;要大力宣传电动车改装、加装车篷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等危害性、违法性,教育引导群众自觉、自行拆除改装加装的车篷,恢复车辆出厂原状;媒体记者要现场采访、跟踪报道,集中曝光电动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闯乱行、乱停乱放等电动车乱象,形成警示震摄效应。加强舆论引导,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市教体局要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和发送《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校信通短信提示等形式,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组织大中小学校动员志愿者维护本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
2.联合整治。坚持统分结合,以合为主。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由公安部门牵头负责,以每个重点点(段)位为一个作战单位,城管、交通等部门执法执勤人员和分包点(段)位的责任单位志愿者都编入作战单位,由公安交警统筹力量,合理布局。当出现违法违章行为需要处理处罚时,公安交警、城管、交通等部门按照法定职责依法处理。三区要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公安交警、交通、城管等部门执法人员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各级文明单位工作人员,组建联合执勤执法队伍,每天早7:30分至晚19时,在市区主要路口、路段教育劝导、依法处罚电动两轮和电动三(四)轮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交通违法的电动车驾驶人和行人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签写保证书或在路口“执勤”纠正劝导其他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和车辆等形式,现场接受文明交通教育学习;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文明办组织志愿者在市区主要交通路口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劝导非机动车、行人不乱闯乱行、不越线停车;三区及市直各部门路口、路段执勤人员要严格落实分包责任制,履职尽责,严管严罚,形成整治高压态势;对阻碍正常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的,公安机关坚决依法严惩。
3.示范引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小学校等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不购买、不使用、不乘坐超标电动两轮和电动三(四)轮车,带头拆除改装加装的车篷,并主动做好亲朋好友宣传发动工作,严禁带车篷的电动车进入机关单位院内。通过一个人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楼栋,一个楼栋带动一个小区,在社会上形成自觉、主动拆除车篷的良好氛围。
对公职人员驾驶、使用电动两轮、三(四)轮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抄告所在单位和市文明办。文明单位干部职工驾驶电动两轮、三(四)轮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纳入文明单位考评“负面清单”,按编办核定的单位编制人数比例分级处置,每月汇总通报一次。凡违章率在10%比例以内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连续两个月违章率在10%以内且没有得到有效治理的单位,暂停该单位领导班子的文明奖1个月;当月违章率超过10%(含)的,暂停该单位领导班子的文明奖3个月,同时,市创文办主任约谈该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当月违章率在30%(含)以上的,暂停该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文明奖6个月;连续两个月违章率在30%(含)以上的,取消该单位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且当年不得重新申报,同时,市政风行风问责工作组组长对该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对连续违章的干部职工进行问责。
市场监管、邮政、商务等部门要督促快递、外卖企业使用合标电动车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警示教育配送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对快递、外卖车辆占用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和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予以依法处罚、扣车、曝光,并通报行业组织纳入不良记录,落实清退和禁入措施。
4.源头治理。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2018年11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清理不达标生产企业,严禁生产、销售未经许可及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低速电动车,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2019年4月15日实施的电动两轮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两轮安全技术规范》和2019年3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两轮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加强电动两轮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两轮,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两轮的行为,引导群众购买使用合标电动两轮,促使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淘汰退市。
(五)严管通行秩序
整治标准:车辆和行人各行其道,无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逆行、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等现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遵守交通规则通行的行人,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
责任单位:三区政府,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
1.交警部门要加大对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行人闯红灯,以及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要设置宣传教育点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现场进行文明交通宣传教育;交警“铁骑”加强对31条主次干道等道路的巡逻,及时发现、查处、驱离车辆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逆行等交通违法,及时处置交通拥堵、道路突发事件等警情;要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和非灯控路口以及行人过街的斑马线处,采取现场查处和监控抓拍等方式,加大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城管、交通等部门路口执法执勤人员和志愿者要教育引导群众文明过斑马线,营造文明礼让、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
2.交警、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对流动广告车(电动车)、农用车、大货车的治理,严禁流动广告车上路行驶,要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对流动广告车改装加装的宣传广告等要予以拆除;要严查大货车不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有效净化市区交通环境。
3.市文明办要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在市区主要交通路口教育劝导、引导非机动车和行人文明过斑马线,不乱闯乱行、不越线停车。
4.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督促快递、外卖行业加强对快递、外卖骑手的教育管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闯灯、不逆行、不抢行、按照规定车道行驶,发挥行业示范作用。
5.市交通局和三区要严厉打击“黑出租”和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非法营运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营运车辆。
(六)加强车站、学校、医院、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公园广场等重点场所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整治标准:车站、学校、医院、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公园广场等重点场所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停车有序,交通秩序良好。
责任单位:三区政府,市公安局、市教体局
1.三区要落实重点场所、点位属地管理责任,加强辖区内车站、学校、医院、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公园广场等重点场所周边停车等秩序的管理,督促重点场所、单位落实管理的主体责任,由单位固定专人负责车辆停放管理,引导车辆按位有序停放。
2.公安交警和教育部门共同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交警部门要充实加强上、下学时段护学岗警力,加强交通疏导管控,清理乱停乱放车辆,确保学生安全通行;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幼儿园建立校门值班制度,协助交警等部门共同维护学校门前秩序。加强对学生和家长文明交通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带动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引导学生多乘坐校车或公共交通,不乘坐不合标电动三轮、四轮车辆,减少私家车使用量,有效改善学校周边交通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市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形象的提升,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履职尽责,确保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取得最大成效。
(二)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和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讲困难、不讲客观,主动担当、勇于作为,加强协作,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要以分包的点段、场所为作战单位,成立临时党支部,由具有党员身份的交通警察担任支部书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协同作战的整治合力。
(三)规范执法,树立形象。要严格规范执法执勤,依法严管严治,坚持“四个一律”,机动车乱停乱放的一律拖走,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的一律检查依法处罚,行人交通违法一律批评教育,阻碍执行公务的一律拘留。公安部门要对阻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行为,做到快出警、快处置,依法处理,保障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同时,要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文明执勤、理性执法,避免与群众发生矛盾冲突。
(四)加强督查,严格问责。各级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查纠违法。全体执勤人员要听从指挥,令行禁止,做到守土有责、失职追责,严禁上岗不管事。各级督查部门要加强对在岗在位、执法执勤、路面管理成效等情况的督导检查,对于整治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奖励,对于迟到早退、擅离职守、麻痹大意、不履职尽责的进行通报、整改,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七、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流程?
环境综合治理,首先从工矿企业着手,整治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有序推进''关停并转''。再次是城市汽车尾气问题,逐渐转型新能源汽车。还是是城乡生活垃圾问题,集中分类处理。
八、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办法?
1.建立政府主导工作机制。从各地经验来看,推动土地综合整治关键在政府主导。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支持,发挥牵头作用,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推动、压实责任。
2.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各地整合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复垦费、土地出让收益以及乡村振兴有关项目资金等。
3.落实放管服要求。由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涉及面广、项目类型复杂、行业主管部门多,鼓励各地整合归并各部门相关审批事项,优化流程,简化材料。
4.助力乡村治理能力提升。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组织及农民作用,支持村民自建和参与规划设计、工程施工及后期管护等。
5.强化全过程监管。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运用遥感监测、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一张图”以及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等,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进行全过程监管。
九、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利与弊?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指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全面治理,需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利是一次立项,全面治理,可以集中全乡镇干部精力干大事,取得更多的土地折抵指标,给城镇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弊端应该没什么,主要怕资源少,可整治土地少,新增耕地不足,开发费用多。
十、什么是土地综合整治?
一、土地综合整治的内涵
早期,我国是把土地整理、土地整治作为挖潜农村土地,实现农村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主要手段。但是对土地的改造并未能完全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这就需要一个内容更加丰富、全面改善农村面貌的新举措出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在吸收了其他农村土地保护和改良手段的基础,恰好完成了别的途径无法实现的任务,即真正地实现了农民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根本性转变。
实际上,土地综合整治是一个复杂的大概念,它包括利用、开发、保护、治理、法规、规划、管理等诸多要素。概况地说,土地综合整治,是通过土地要素的合理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土地、资本、技术结合,对人(农民)、产业以及社会经济进行综合的统筹,使农民从被动城市化到主动城市化,实现在一样的土地过上不一样的生活。
其主要做法包括:土地整治(农田整治、村落整治等)、发展非农产业,进行体制和机制创新,通过建立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市场、协调各方主体利益,以及进行配套制度改革等,最后的目标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良方,土地节约集约有增量,农民安居乐业有保障,城乡统筹发展有希望”。
土地综合整治的根本目的是统筹城乡,解决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对土地的需求,为了避免再出现如本书第二章所指出的各种问题,必须避免计划经济体制下“一窝蜂”、“运动式”地进行,在一定的规则约束下,采取各种经济、法律、行政的手段,稳步进行综合整治。这里所说的规则,就是完善的空间规划体系。完善的空间规划体系能够保证在实施土地综合整治时,各个部门形成合力,协同做好土地综合整治涉及的土地整理、城乡建设、产业布局,避免出现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以至于政策措施之间出现冲突,降低土地综合整治效果。这部分内容将在本书第八章第一节中进行详细分析。
二、土地综合整治的内容
(一)农田整治——提高耕地集约节约利用
耕地是保障一个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不可替代性的重要资源。耕地保护工作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国家要发展,首先就要解决13亿多人的吃饭问题,要解决吃饭问题,就必须保护相当数量和质量的耕地。加强耕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始终是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研究解决的战略性问题。因此,我国将保护耕地作为一项基本国策。
开展农田整治是对耕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垦,在新增加耕地的同时,做到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建成集高效农业、节水农业、循环农业和集约化农业为一体的高标准农田,为规模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创造条件。
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将农民迁移到新建小城镇居住,可以把布局分散、数量很大、使用效率很低的农民宅基地集中起来,统一整理复耕还田。整理复垦后的土地,会大大超过小城镇建设所占用的耕地,确保耕地没有减少,实现了土地使用集约化。
如台湾的农地重划使每一块地均能直接临路、灌溉及排水,并透过土地交换分合,集中农户土地,便于农机耕作及农事管理,加速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民所得。通过农地重划,促进了台湾农村土地的机械化、市场化、现代化,并且对台湾的农村经济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同样,成都的城乡互惠共享的“金土地工程”也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极大地释放了土地资源。在旧有的经济模式下,成都市耕地一直存在中低产田(土)比重较大、田块过小过多且不规整、田埂和田间道路占地较多等问题,造成土地资源浪费,也不适应农业规模经营发展。根据测算,如果通过对这些土地进行规模整理,可整理新增耕地10%以上。此外,成都历史形成的农村居民住宅有95%都是以自然村落、院落或独户居住,用地达146万亩左右,人均占地面积150平方米,呈现“散、多、乱”状况。而通过实施土地整理工程,引导农民集中居住,人均占有集体建设用地面积可下降到70平方米左右,全市将腾出60万亩集体建设用地。
同样,德国巴伐利亚也是通过土地整理1,推进农业现代化。巴伐利亚和欧美许多地区一样,随着经济的发展,大批农民很难靠单纯的农业生产维持生计。巴州政府千方百计地阻止农民卖掉田产,帮助他们在本地开辟新的生路。一方面,在制定村镇整体发展规划基础上,推行农村“土地整理”,提高土地的利用率。通过政府财政补助,将村庄分散的小块土地进行合并,以便于大型农业机械进行耕作;通过土地置换,将优等的土地用于农业,劣质的土地用于建设基础设施和工厂企业;通过土地整理,建设田间道路、排灌设施,使农村用地更加符合农业发展的要求。同时,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积极推广机械化作业,组建合作社,提高农业生产的集约化和现代化水平。在上个世纪30年代,巴伐利亚一个农民只能养活10个人,农民占从业人员的33%。如今巴州一个农民可以养活100个人,农民人数仅占全部从业人员的3%。与50年前相比,现在巴伐利亚的农民已从140万人减少到21.4万人。但是,农村经济却在不断发展,不仅为居民提供了种类丰富的农产品,而且成为全州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州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年产值为320亿欧元(其中纯农业产值为60亿),是仅次于汽车和机器制造业的第三大产业。农产品的出口额由1970年的5亿多欧元增长到现在的45亿多欧元。目前巴州有三分之二的中小企业扎根于乡间,其中农业企业14万个(占全德的三分之一)。许多农村企业都开展多种经营,有56%的企业非农业收入高于其农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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