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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治理企业排名(大气治理企业排名前十)

2023-04-02 11:44:06大气治理1

一、炼铁企业大气污染治理都包括哪些内容?

由于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在废气不加以净化回收,或净化效果不好的情况下,大气会增加多种有害成分,从而受到严重污染。钢铁企业中,空气污染来源很多,而且由于工厂规模逐步扩大,污染物的数量也日益增大,有来自铁矿石、石灰石、煤炭和焦炭等原料,在运输、装卸、储存、破碎过程中所散发的灰尘;有来自高炉、焦炉、烧结机、炼钢炉放散出来的炉气;有来自轧钢火焰清理、酸洗、精整的酸性气体和金属蒸汽;还有来自高炉渣分解,排出的二氧化硫气体等。

钢铁企业中,从原材料储存、运输、破碎、筛分、烧结、焦化、炼铁、炼钢、到轧钢的清理精整,都产生大量灰尘。有的从发生地点散发出来,有的则从烟囱中放到天空。颗粒较大的灰尘,一般都在发生地点附近降落,微细颗粒(10微米以下的)则长时间飘浮于大气中,叫做飘尘。2微米以上的灰尘,当人呼吸以后,大部分(95%)可以被排出体外,小于2微米的灰尘,有一半沉着在毛细支气管和肺泡之间,使人体产生气管炎、哮喘、肺气肿病,危害很大。

钢铁厂的二氧化硫主要是从烧结车间排出的,每生产一吨烧结矿,约排出含二氧化硫烟气1700立方米。高炉煤气、高炉渣、焦炉煤气中也含硫,但是量比较少。二氧化硫能刺激人的肺部,发生疾病,并且能和飘尘结合起,损害人体健康和农牧业生产。二氧化硫在大气中氧化后遇到水蒸气,凝成硫酸雾时,对人体、生物、各种器材危害更大。

钢铁冶炼过程中,主要在焦化、炼铁和炼钢三个生产车间,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气体。炼焦煤气里含有5~8%的一氧化碳,含量多少取决于炼焦用煤的种类。高炉煤气里含20~30%一氧化碳,煤气中一氧化碳含量与高炉操作有关,操作效率高则含一氧化碳少。炼钢生产也产生大量一氧化碳,氧气顶吹转炉炼钢,如采用未燃法处理烟气,一氧化碳含量达74~90%,如用燃烧法,则一氧化碳含量只有0.3%。其它车间的废气中,一氧化碳大多被燃烧成二氧化碳了。

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炼铁和炼焦所产生的煤气,都不向大气中排放,而是经过净化处理加以利用。不过设备的某些部位可能产生漏泄,所以有小部分会被放散到大气中。炼钢产生的烟气,有的经过净化处理后加以利用,有的经过燃烧、净化处理后排入大气中。一氧化碳在大气中比较稳定,变成二氧化碳的速度很慢,可以在大气中停留几天不变。

二、治理公司排名?

环境治理公司现在有一大堆,比较出名有:

1、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扬州澄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3、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4、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威立雅水务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6、GE水处理及工艺过程处理公司

7、深圳市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8、北京美华博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9、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有限公司10、武汉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1、江苏天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12、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江苏鹏鹞环保集团有限公司14、首创爱华(天津)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5、浦华控股有限公司16、中科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德和威(北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18、标准水务有限公司19、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浙江欧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1、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2、浙江德安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23、广东新大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三、商丘治理大气污染的作文?

感谢邀请,商丘在治理大气污染上的成绩还是非常显著的,根据2019年1-3月份的河南各市空气质量评比,商丘也位于第三名,空气质量较好。

而在2017年之前,商丘地区的污染情况是非常严重的,尤其是水体污染,像永城、睢县等地,很多河流都发出阵阵的恶臭,工业排水直接不经处理排入河流,给当地生态造成了严重危害。在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进驻后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于是商丘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治理污染的行动。

其中在大气污染治理上,首先对工业排放的废气进行了专项治理,在各地设置环境监测站进行实时监控,再次对渣土车安装GPS定位系统进行动态管理,并对渣土车等进行覆盖处理。然后就是采用雾炮车进行扬尘覆盖。

在经过严格的管控后,商丘的空气质量和水体污染现象明显得到了改善,直到今天,出永城市的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外,其它地方都达到了领先的水平,于是在今年的评比中,商丘也位于全省第三名。

总之,商丘在治理大气污染上成绩还是非常显著的,好的空气环境造福子孙后代,最后也祝商丘能够迎来更多的蓝天,让绿水青山变为金水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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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什么是大气污染治理设备?

空气污染控制设备是指为了应对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而采用的一系列控制设备,包括除尘设备、气态污染物控制设备、集气罩与管道系统等。讲述设备与管道设计的基本知识、现行设计方法和标准及安全技术;在净化技术与设备结构方面,则按技术的特点分章介绍了各类净化技术及设备,如除尘技术及设备、吸收净化技术及设备、氧化还原净化技术及设备、吸附净化技术及设备、烟囱设计

五、恩平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市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精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检查行动。

行动中,检查组先后到江山悦楼盘施工工地和市建安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认真听取各企业负责人汇报相关扬尘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并仔细检查企业、建筑工地喷淋设施、环保除尘雾炮机、场地内道路硬底化以及裸土实现黑膜覆盖情况,对进出车辆冲洗严格要求,确保灰土不带出工地。

六、企业治理架构概况?

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是指为实现资源配置的有效性,所有者(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绩改进行监督、激励、控制和协调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它反映了决定公司发展方向和业绩的各参与方之间的关系。

典型的公司治理结构是由所有者、董事会和执行经理层等形成的一定的相互关系框架。根据国际惯例,规模较大的公司,其内部治理结构通常由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组成,它们依据法律赋予的权利、责任、利益相互分工,并相互制衡。

七、企业治理的性质?

企业治理又名公司治理、企业管治,是一套程序、惯例、政策、法律及机构,影响着如何带领、管理及控制公司。

公司治理方法也包括公司内部利益相关人士及公司治理的众多目标之间的关系。主要利益相关人士包括股东、管理人员和理事。其它利益相关人士包括雇员、供应商、顾客、银行和其它贷款人、政府政策管理者、环境和整个社区。公司治理方法原则和守则在不同的国家被建立出来,并且由证券交易所、公司、金融机构投资者或董事协会和经理在政府和国际组织支持下所发布出来。

八、什么是大气污染治理责任主体?

排污单位是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

除要求排污单位实现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外,‘条例’进一步明确,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平台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加大约束力度。

九、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是

污染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年本罪主体,为了防治污染环境,国家先后制定了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境防治防),(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

十、集团治理与单个企业治理有何异同?

企业集团治理的特征源于其组织结构的多级法人制,同时,成员企业的利益服从于企业集团整体利益的需要,企业集团的治理自然有其特殊之处,但它也具备单体公司所共有的治理问题。基于企业集团组织结构背景,以母公司为主导的企业集团,在治理的客体及范围。治理的方式以及治理效果等方面都同单一企业的公司治理有所差异。

从治理的对象和范围来看,企业集团治理的客体更为宽泛,对于单体企业而言,其治理边界与其法人边界相同,即治理活动仅限于其自身的法人边界之内而在一个多法人联合体的企业集团当中,公司治理的边界要明显广于公司的法人边界。尤其是处于支配地位的母公司对子公司或者对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母公司的其他关联性公司也具有一定程度的控制权的情况下,就不能用单一公司的治理边界来说明与之对应的权责关系,这也是法人人格否认的立法基础。同时整个企业集团的治理又呈现出一种双重性,集团内部各成员企业分别有各自的治理结构,即对单体企业而言,有内部与外部治理之分。但在集团内部各成员企业之间,尤其是母子公司之间则还存在着中间治理结构,通过中间治理使得母公司的治理边界得以延伸。

公司治理结构是为了解决代理人问题提供了相互制衡的组织机构。而与此同时,还需要通过以此为基础的治理机制,或治理方式来实施,一般就单体企业而言,通常存在两种治理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这两种机制促使代理人努力工作降低代理成本;避免机会主义等道德风险行为。而对于多法人联合体的企业集团而言,处于一元中心地位的母公司不仅要解决子公司的代理问题同时还面临对各成员企业的控制和利益协调。因此,在企业集团当中,除了激励和监督机制之外,治理的方式还应包括控制与协调,其中,控制以股权为基础。

由于在集团内部各成员企业之间呈一个层级体系。因而其董事会的构成也表现出一个层级关系,其中,母公司的董事会位于顶层,是集团的战略管理中心而子公司的董事会则是集团的战略实施单位。母公司通过向子公司派遣董事,实现对子公司的战略控制,这也是母子公司之间关系协调的一个重要手段。同时,母公司向子公司派遣监督人员以加强资本、人事和财务的控制,如财务总监。而对于特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作为股东的国家还向其派驻稽查特派员,这些都与单体企业的治理不同。

就经理人员的代理问题而言,由于母子公司的股东随股权结构表现出一种层级性,即母公司的经营者要将其所有者委托的一部分经营权再委托给子公司的经营者从而使子公司的经营者与其母公司的所有者之间的代理链条拉长,形成一种多重委托下的代理问题。在整个企业集团内部,即使母公司对其下属的各个子公司的经理人员能够进行较为有效的监控,但与单体企业相同整个集团的最高经营决策层仍得由股东进行治理,股东始终都是最终的监督者,所不同的是企业集团较单体企业加大了其股东信息不对称的程度,这就使得企业集团的最高经营决策层有更多的机会从其自身利益出发,加大道德风险的可能。同样,控制权争夺也很难对集团经营者起到应有的治理作用,其原因主要是外部投资者与公司的股东一样也面临着较单体公司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由于企业集团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集团的竞争地位比较稳定,倒闭的可能性较小,比较容易维持长期的雇佣关系以及存在着较大的晋升空间和较大的训练范围。这些对员工及子公司经营者的激励作用都与单体企业有所不同。最后,我国国有企业集团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集团相当数量的已经实行了授权经营,从而形成政府、所有者、母公司、子公司的委托代理关系。其中,母公司作为子公司与政府之间的一个界面公司,对子公司行使出资人的职责。所以,对于母公司与政府而言,其间存在的所有者缺位,行政干预过多较之母子公司之间更为严重。因此,集团当中子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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