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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大气污染物排放(全球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2023-04-01 16:08:56大气治理1

一、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5.1污染物采样与监测要求:锅炉使用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

锅炉使用企业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永久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

对锅炉排放废气的采样,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气处理设施的,应在该设施后监测。

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的监测采样按GB5468、GB/T16157或HJ/T397规定进行。20t/h及以上蒸汽锅炉和14MW及以上热水锅炉应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与环保部门的监测中心联网,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对大气污染物的监测,应按照HJ/T373的要求进行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测定采用表5所列的方法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浓度测定的方法标准序号污染物项目方法标准名称标准编号1颗粒物锅炉烟囱测试方法GB5468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2烟气黑度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HJ/T3983二氧化硫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HJ/T5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T57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6294氮氧化物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HJ/T4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43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69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6935汞及其化合物固定污染源废气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HJ5435.2大气污染物基准含氧量排放浓度折算方法:实测的锅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应执行GB5468或GB/T16157规定,按式1折算为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

各类燃烧设备的基准氧含量按表6的规定执行。表6基准含氧量锅炉类型基准氧含量(氧)/

%燃煤锅炉9燃油、燃气锅炉3.5公式1:向左转|向右转

二、什么决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制订依据 本标准的污染物排放限值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分时段进行控制。

三、大气污染物排放口设置标准?

答:1、排放(污)口的设置要便于监测且一般应设立相应的环保标志牌。

原环保总局曾发布《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 ,其中规定排放口的设置,要遵循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日常监管的原则。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对采样口的设置作了更为细致的便于采样监测的要求。采样口位置无法满足规范要求或因安全、技术原因无法设置采样口的,应由当地环境监测部门确认。

此外,存在无组织排放废气的,应加装引风装置,进行收集、处理,并标明采样点。

2、排放(污)口的位置、数量、排放方式等应符合经批准的环评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的要求,不得擅自变更。不得擅自停用或拆除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装置。

四、石化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1?

GB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石油化学工业水污染、大气污染的排放标准

五、什么是大气污染物排放口?

汽车尾气和工厂的烟囱是大气污染的排放口

六、上海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9?

2019上海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按国六排放标准实施的。

七、沧州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河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达标判定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适用于各种容量的非发电锅炉。使用型煤、兰炭、石油焦、油页岩、煤矸石、水煤浆、重油、渣油等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使用轻柴油、醇基燃料(如甲醇、乙醇)等其他液体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油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使用未加工成型的农林固体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锅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八、化工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化工行业废气治理国家排放标准

1、《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2、《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3、《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4、《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5、《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6、《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7、《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8、《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5)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九、湖北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湖北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二氧化硫小于50ml/Nm3,氮氧化物小于30ml/Nm3,灰尘含量小于10g/Nm3。

十、什么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质量控制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第九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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