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气治理十条禁令(我国大气治理十条禁令是什么)
一、消防十条禁令?
《公安消防部队从严治警十条禁令》:
一、严禁违反法定程序,时限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办理消防行政案件,受理有关场所使用,开业或者举办活动前的消防安全检查,违者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记过以上处分,并退出现役。
二、严禁在火灾事故认定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或工作失职,违者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记过以上处分,并退出现役。
三、严禁故意拖延、刁难、推诿应当受理和服务的消防监督行为,违者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记过以上处分,并退出现役。
四、严禁违法实施消防处罚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违反规定收缴罚款,违者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记过以上处分,并退出现役。
五、严禁在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施工检查、竣工验收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违者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记过以上处分,并退出现役。
六、严禁指定任何工程施工,消防产品销售及消防设施检测、维修单位,违者予以记过以上处分,并退出现役。
七、严禁向上级提供虚假工作情况和基础数据,违者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记过以上处分,并退出现役。
八、严禁丢失、损毁各种档案,违者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记过以上处分,并退出现役。
九、严禁直系亲属(主要包括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的父母、兄弟、姐妹)涉足消防工程和消防产品经营活动,违者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记过以上处分,并退出现役。十、严禁利用工作便利收受单位或个人财物、接受馈赠、报销票据,违者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记过以上处分,并退出现役。
二、学生安全十条禁令?
不要玩水,注意防火,安全用电,雷雨天气注意安全,地震来临时注意避险。
三、安全环保十条禁令?
1.不要浪费纸张,因为纸张来之不易。
2.不要乱丢乱扔,影响市容市貌。
3.出门时不要忘记关灯,以免浪费一度电。
4.洗完手请立即关掉水龙头,以免浪费一滴水。
5.不要在公共场所吸烟,既对自身不好,又污染空气。
6.绿色出行,充分利用公共交通工具,既环保又健康。
7.养宠物的市民请不要让狗狗随地大小便,既污染环境,又污染风景。
8.从我们身边做起,我们每一个人都要自觉做到不随便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
9.我们要爱护树木花草,不要随便砍伐、践踏树木和草地,种一棵树就开辟了一片新蓝天。
10.一只塑料袋微不足道,每天消费一个,会产生4吨塑料垃圾,所以不要用塑料袋,减少白色污染
四、森林防火十条禁令?
1.严禁携带火种进山;
2.严禁在林区吸烟、用火把照明;
3.严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4.严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严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6.严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7.严禁在野外烧火取暖;
8.严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9.严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10.严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五、安全十条禁令的意义
一、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
二、严禁不按规定佩戴或穿着劳动防护用品。
三、严禁无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场(厂)驾作业。
四、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破土作业以及操作特种设备。
五、严禁违反规定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生产区域。
六、严禁化学品、特气装卸人员违规作业或擅离岗位。
七、严禁违反规定排放易燃易爆气体、用易燃易挥发溶剂擦拭设备。
八、严禁恶劣天气上罐、塔等装置进行登高作业。
九、严禁不按指令切换工艺流程或启停设备。
十、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易燃易爆区域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一、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及周围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进入易燃易爆区域内。
二、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在易燃易爆区域及周围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三、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易燃易爆区域内工作。
四、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区域内工作。
五、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性溶剂油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六、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七、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八、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区域内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九、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十、严禁损坏易燃易爆区域内的各类防爆设施。
电焊气割“十不准”
一、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二、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三、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四、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五、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管道,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六、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七、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八、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九、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如喷漆作业),不准焊、割。
十、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起重作业“十不吊”
一、超过额定荷载时不吊;
二、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六、银行十条禁令是什么?
十大禁令如下:
1.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或介绍他人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融资担保、民间借贷等活动。
2.严禁参与涉恐、涉黄、涉赌、涉毒、涉黑、传销和洗钱等活动。
3.严禁挪用、盗取银行或客户资金,严禁空存空取、空缴空解,严禁以个人账户过渡银行或客户资金。
4.严禁伪造、擅自印制、套用重要空白凭证。
5.严禁私刻、盗用、出借银行或客户印章、印鉴卡,严禁在空白纸张、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空白票证等上盖章。
6.严禁个人私自代客户保管存单、卡、折、现金、有价单证、票据、印鉴卡、支付设备、身份证件或身份证件复印件等重要物品,严禁违规代客户办理业务。
7.严禁复制、盗用、超权持有系统工号、智能令牌、指纹、7.口令、密码,严禁密码“公开化”。
8.严禁弄虚作假为本人或他人套取银行信用,严禁发放顶冒名贷款。
9.严禁预签借款合同、贷款借据、受托支付申请书、借款支用单等信贷单证。
10.严禁授意、指使、强令他人违规操作,或接受他人授意、指使、强令违规操作且不举报。
七、网络十不准十条禁令?
一、不传播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决定的信息;
二、不准制造、传播谣言特别是政治、人事谣言,杜撰、散布所谓内部消息和小道消息;
三、不准泄露、扩散应当保密的内容或者其他尚未公开的事项;
四、不准发布、传播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信息;
五、不准利用网络平台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拉帮结派;
六、不准利用网络红包、转账支付等功能进行权钱交易;
七、不准利用网络平台捏造事实、编织谎言,对他人进行诽谤、诬告和人身攻击;
八、不准利用网络平台从事非法营利活动;
九、不准擅自以职务身份在微博、微信、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境内外网络平台注册账号;
十、不准利用网络平台从事其他与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活动。
八、公职人员十条禁令?
新一轮疫情发生后,为进一步严肃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制定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疫情防控“十条禁令”
:严禁各自为政,自行其事,对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指挥调度和统一安排置若罔闻;
严禁擅离职守、临阵退缩、脱岗溜岗、推诿扯皮、消极应对、违抗命令;
严禁以任何借口妨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对抗上级督导检查;
严禁利用职务身份、工作证件等“耍特权”“搞特殊”,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
严禁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疫情及疫情防控工作重要信息
严禁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途径散布虚假疫情信息;
严禁以疫情防控为由漠视损害群众利益,粗暴对待群众、欺瞒哄骗群众;
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或在调配使用过程中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
严禁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组织或参加聚集性活动,举办婚丧喜庆事宜;
严禁其他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
为确保“十严禁”纪律要求落在实处,该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保障作用,成立8个督导专班,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插一线、直奔现场,紧盯疫情防控重点区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开展“嵌入式”监督。对违反“十严禁”纪律要求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例进行集中曝光,为尽快“圈住、封死、捞干、扑灭”疫情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九、消防安全十条禁令?
防火防爆十大禁令,措施及内容:
(1)严禁在生产装置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进入生产厂区内。
(2)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在生产厂区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3)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气区内工作。
(4)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油气区及易燃、易爆区工作。
(5)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性溶剂油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6)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7)严禁就地排入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8)严禁在油气区内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10)严禁损坏厂内各类防爆设施。
十、大气十条全文?
大气十条
1
一是减少污染物排放。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整治城市扬尘。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2
二是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3
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4
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5
五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6
六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7
七是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8
八是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9
九是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10
十是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倡导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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