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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日后3000元汽车节能补贴还有吗?

2023-03-04 22:20:30大气治理1

一、2013年10月1日后3000元汽车节能补贴还有吗?

财政部9月30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通知,为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大气污染治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从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1.6升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推广政策。通知明确,10月1日起的推广补贴标准不变,即对消费者购买1.6升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继续给予一次性3000元定额补助,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购买者。但是,新政策对能够进入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的车型要求有明显提升。

二、汽车国一国二国四是什么意思?

国一就是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国二就是第二阶段,以此类推。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国五标准,即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即“国五标准”,国五标准排放控制水平相当于欧洲正在实施的第5阶段排放标准。欧盟已经从2009年起开始执行,其对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和悬浮粒子等机动车排放物的限制更为严苛。从国Ⅰ提至国Ⅳ,每提高一次标准,单车污染减少30%至50%。

扩展资料:

2013年9月17日,环保部发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

2018年1月1日起,全国机动车将全面实施国五排放标准。

相比国四标准,新标准轻型车氮氧化物排放可以降低25%,重型车氮氧化物排放可以降低43%。按照上海市机动车年度注册登记总量35万辆左右计算,预计年度新增车辆可以减少氮氧化物年度排放量1000吨左右。另外,国内国五标准排放控制水平相当于欧洲正在实施的第5阶段排放标准。

汽车尾气是汽车使用时产生的废气,含有上百种不同的化合物,其中的污染物有固体悬浮微粒、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铅及硫氧化合物等。尾气在直接危害人体健康的同时,还会对人类生活的环境产生深远影响。尾气中的二氧化硫具有强烈的刺激气味,达到一定浓度时容易导致“酸雨”的发生,造成土壤和水源酸化,影响农作物和森林的生长。

1、固体悬浮颗粒:固体悬浮颗粒的成分很复杂,并具有较强的吸附能力,可以吸附各种金属粉尘、强致癌物苯并芘和病原微生物等。固体悬浮颗粒随呼吸进入人体肺部,以碰撞、扩散、沉积等方式滞留在呼吸道的不同部位,引起呼吸系统疾病。 当悬浮颗粒积累到临界浓度时,便可能会激发形成恶性肿瘤。

2、一氧化碳:一氧化碳与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的速度比氧气快250倍。一氧化碳经呼吸道进入血液循环,与血红蛋白亲合后生成碳氧血红蛋白,从而削弱血液向各组织输送氧的功能,危害中枢神经系统,造成人的感觉、反应、理解、记忆力等机能障碍,重者危害血液循环系统,导致生命危险。所以,即使微量吸入一氧化碳,也可能给人造成可怕的缺氧性伤害。

3、氮氧化物:氮氧化物主要是指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它们都是对人体有害的气体,特别是对呼吸系统有危害。在二氧化氮浓度为9.4毫克/立方米的空气中暴露10分钟,即可造成人的呼吸系统功能失调。

4、碳氢化合物:目前还不清楚它对人体健康的直接危害。但当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在太阳紫外线的作用下,会产生一种具有刺激性的浅蓝色烟雾,其中包含有臭氧、醛类、硝酸脂类等多种复杂化合物。这种光化学烟雾对人体最突出的危害是刺激眼睛和上呼吸道黏膜,引起眼睛红肿和喉炎。

5、铅:铅是有毒的重金属元素,汽车用油大多数掺有防爆剂四乙基铅或甲基铅,燃烧后生成的铅及其化合物均为有毒物质。城市大气中的铅60%以上来自汽车含铅汽油的燃烧。

人体中铅含量超标可引发心血管系统疾病,并影响肝、肾等重要器官的功能及神经系统。由于铅尘比重大,通常积聚在1米左右高度的空气中,因此对儿童的威胁最大。 

6、尾气在直接危害人体健康的同时,还会对人类生活的环境产生深远影响。尾气中的二氧化硫具有强烈的刺激气味,达到一定浓度时容易导致“酸雨”的发生,造成土壤和水源酸化,影响农作物和森林的生长。近100年来,温室效应已成为人类的一大祸患。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汽车尾气搜狗百科——国家第五阶段排放标准

三、我国大中城市实行节能减排,在交通方面可以做哪些工作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具体要求,组织落实交通部发布的《关于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及部门分工方案,适时发布《交通运输行业气应对候变化行动方案》,确保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深入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继续组织做好城市试点,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推进力度和对试点城市的支持力度,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从今年开始,交通部重点在武汉、南昌、厦门和无锡等4个城市,组织开展低碳交通城市试点;在天津港、青岛港、连云港和蛇口集装箱码头港区等4个港区,组织开展低碳港口试点。

三、继续深入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组织做好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切实发挥专项行动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示范作用,加强对参与企业的支持与引导,逐步建立有利于发挥专项行动示范作用的长效工作机制。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加强行业指导,强化行业监督,督促行动方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四、完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激励机制。探索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调查工作。完善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研究建立节能减排量第三方审核制度,推进项目区域性管理和主题性管理,探索建立“立项评审、资金使用、过程跟踪、项目验收”的项目管理模式,加强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

五、加强并完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推进能源利用在线监测工作。继续完善交通运输能耗统计监测报表制度,巩固并适度扩大监测范围,不断提高监测数据质量。组织开展普通营运货车、内河船舶能源利用状况远程监测试点。

六、继续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具体包括:继续严格实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继续执行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投放新运力;继续推行公路甩挂运输;因地制宜推进天然气汽车在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及港口中的应用;深入开展绿色汽车维修工程;在出租汽车行业开展电话预约服务试点;加大对天然气船舶试点工作支持力度;制定并发布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相关标准。

七、组织实施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大力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重大科技专项的组织实施,开展节能减排相关政策软科学研究。促进节能减排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发布包括节能减排技术在内的年度交通运输建设科技成果推广目录,启动节能低碳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深入推进节能科技示范工程的组织实施。

八、积极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宣传交流培训,做好应对气候变化谈判。大力宣传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经验与成效,着力打造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百千”工程(即,十个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一百个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示范项目,一千家“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参与企业)。继续积极参与UNFCCC和IMO框架下应对气候变化谈判,深入开展船舶能效履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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