轧钢厂水处理降本增效合理化建议?
轧钢厂水处理降本增效合理化建议?
冷轧乳化液废水一般来源于大型钢铁行业所产生,这类废水的排水量非常大,在要求处理效果好的同时,处理成本的投入也是考虑的问题之一。相对比于其他的投入药剂而言,冷轧乳化液废水破乳剂可以缩减投入量60%以上,且不影响处理后的废水后续处理工艺。
破乳剂的投入量一般为千分1-5左右,并且整个处理过程非常高效,絮凝物稳定沉淀,泥水分离的上清液非常清澈,絮凝过程无需进行二次处理。
谁有JB 774-1995 《机械工业含油废水排放规定》
机械工业含油废水排放规定
JS 7740―95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1995―06―20批准 1996―01―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工业含油废水排放的技术要求、管理技术规定及对水体主要污染物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机械行业综合含油废水(包括乳化液废水等)的排放与管理。
2 引用标准
GB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1901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 11914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 12999 水质采样 样品保存与管理技术规定
3 技术要求
3.1 本标准采用废水排放量控制和浓度控制两种方法。控制废水排放量的目的是为了降低生产过程中的新水消耗,避免用新水稀释总排水。浓度控制则是指控制废水排放口的污染物浓度。
3.2 综合含油废水采集方法:当废水从排放口直接排放到公共水域时,应在厂、矿的总排放口、车间或工段排放口采样。乳化液废水应在工作台收集池采样。或在处理设施出口采样。
3.3 水样从厂区总排放口采集后,样品的保存应按GB 12999的规定。
3.4 参考国家标准GB 8978中对几项排污物的规定,在工厂排放口的含油废水水质控制指标,应不超过机械工业含油废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见表1)。
表1 机械工业含油废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 mg/L
类 别
标准值
污染物
一级标准
(新、扩、改建)
二级标准
(现有)
石油类
化学需氧量(COD)
悬浮物(SS)
pH值
10
100
200
6~9
15
150
400
6~9
4 含油废水管理技术规定
4.1 含油废水应按表2要求进行管理登记。
表2 机械工业含油废水登记表
项 目
内 容
处理前水质状况:主要污染物的浓度 mg/L
包括:石油类
化学需氧量(COD)
悬浮物(SS)
pH值
废水来源
排放量 m3/d
处理工艺
处理后水质指示 mg/L
包括:石油类
化学需氧量(COD)
悬浮物(SS)
pH值
备 注
4.2 所有含油废水未经处理不准排入下水道,废水管理应列入企业经济责任制考核。必须加强管理,严防跑、冒、滴、漏。废水须经处理达标方可排放。
4.3 设置专用的废水排放收集处理系统。建立排放、处理与检测制度。由地区和主管工业局环境保护监测站(或中心)定期抽样检测,公布测试结果,作为考核企业指标之一。
4.4 选用可靠的处理设备,并经常使其保持良好状态,定期维修保养,责成专人使用管理。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并在考核后择优上岗,以保证设备高效、完好运转。
4.5 对于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废水必须严格控制和施行净化处理。输送此类废水的管道应具有可靠的防漏、防渗、防腐蚀的措施,严防毒物流失。
4.6 每个单位的废水排放量指标应由本单位根据生产具体情况提出申报,经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和当地环境保护安全技术部门共同协商确定。
4.7 经过处理净化后的废水,根据工艺用水要求不同,考虑循环利用,废油应尽量回收与再生。
5 含油废水中有害物质分析
5.1 分析项目:石油类、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SS)和pH值等。
5.2 分析方法
5.2.1 含油废水的油量分析方法见附录A(参考件)。也可采用环境保护部门确认的专门仪器分析。
5.2.2 含油废水的化学需氧量按GB 11914重铬酸盐法进行测定。
5.2.3 含油废水的悬浮物按GB 11901重量法进行测定。
5.2.4 含油废水的pH值按GB 6920玻璃电极法进行测定。
5.3 水样分析数据处理与报告
对每一种水样分析项进行平行测定,从中删除特异值后,取算术平均值,然后填写分析报告。
附 录 A
含油废水的油量分析一一重量法
(参考件)
A1 原理
用硫酸酸化水样,用石油醚萃取矿物油。蒸除石油醚后,称其重量。
A2 仪器
a. 分析天平;
b. 恒温箱;
c. 恒温水浴锅;
d. 干燥器;
e. 1000mL分液漏斗;
f. φ11cm中速滤纸。
A3 试剂
A3.1 石油醚 将石油醚(沸程30~60℃)重蒸馏后使用。100mL石油醚的蒸干残渣不应大于0.2%。
A3.2 无水硫酸钠 在300℃马福炉中烘1h,冷却后装瓶备用。
A3.3 硫酸(密度1.84)1:1。
A3.4 氯化钠(A.R)。
A4 步骤
a. 在采样瓶上作一容量记号后(以便日后测量水样体积),将所收集的大约1L已经酸化(pH<2)水样,全部转移至分液漏斗中,加入约为水样量8%的氯化钠。用25mL石油醚洗涤采样瓶并转入分液漏斗中,充分振摇3min,静置分层,并将水层放人原采样瓶内,石油醚层转入100mL锥形瓶中。用石油醚重复萃取水样两次,每次用量25mL,合并三次萃取液于锥形瓶中。
b. 向石油醚萃取液中加入适量无水硫酸钠(加入不再结块为止),加盖后放置0.5h以上,以便脱水。
c. 用预先以石油醚洗涤过的中速滤纸过滤,收集滤液于100mL已烘干至恒重的烧杯中,用少量石油醚洗涤锥形瓶、硫酸钠和滤纸,洗涤液并入烧杯中。
d. 将烧杯置于65±5C水浴上,蒸出石油醚,接近干燥后再置于65±5℃恒温箱内烘干1h,然后放人干燥器中冷却30min,称量。
A5 计算
(A1)
式中:m1――烧杯加油总重量,g;
m2――烧杯重量,g;
V――水样体积,mL。
A6 注意事项
a. 分液漏斗的活塞不要涂凡士林。
b. 采样瓶应用洗涤剂洗干净(不要用肥皂洗)。
c. 应定容采样,并将水样全部放人分液漏斗中测定,以减少由于油类附着在干容器壁上引起的误差。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机械工业环境保护技术研究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机械工业环境保护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文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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