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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再生资源或废旧垃圾回收再利用的补贴以及政策扶持

2021-12-23 18:47:13大气治理1

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以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核心,大力实施重点工程,发展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早在1985年国家就把资源综合利用作为一项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和长远战略方针,1996年《国务院批准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发【1996】36号)发布后,明确了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和余热余压回收和合理利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资进行回收和再生利用等三大重点领域,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特别是“十一五”期间,面对日益严峻的资源环境约束,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不断加大推进力度,资源综合利用规模日益扩大,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升,政策措施逐步完善,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因此,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总体要求,在全面总结“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方面研究制定了《指导意见》。

扩展资料:

为充分发挥《指导意见》的宏观引导作用,“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的主要目标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目标两部分。

其中,在合理分析现状和发展趋势、科学看待国际差距和国内需求的基础上,提出了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废物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三大领域的9项具体定量指标:

到2015年,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与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提高到40%和45%;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其中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超过80%。

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提高到70%,其中再生铜、铝、铅占当年总产量的比例分别达到40%、30%和70%。

资源综合利用涉及多个行业、部门和领域,为突出重点,根据资源综合利用的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指导意见》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需要的大宗短缺资源、战略性资源和稀贵资源为核心,以排放量大、堆存量大、资源化潜力大的废弃物的大宗利用和高效利用为重点,以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和提高产业整体水平为突破。

确定了包括共伴生矿产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废物综合利用的传统重点领域以及海洋废物、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等具有一定前瞻性的新兴领域在内的31项重点领域。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有关情况

固体废弃物,尤其是城市生活垃圾,最贴近人们的日常生活,因而是与人类生活最息息相关的环境问题。固体废物是“三废”中最难处置的一种,因为它含有的成份相当复杂,其物理性状如体积、流动性、均匀性、粉碎程度、水分、热值等也千变万化。固体废物的污染问题较之大气、水污染是最后引起人们的注意,也是最少得到人们重视的污染问题。此外,固体废物的污染,从来就不是单一的,它同时也伴随着水污染及大气污染问题。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垃圾数量不断增加。据统计,全世界每年产生的固体废物约为80-100亿t,亚洲城市每天产生的垃圾为76万t,大约为270万m3,估计到2025年其产生量将达到180万t,即每天520万m3,年增长率约为4%-5%。我国是工业大国,也是人口大国,每年产生的工业废弃物资及生活垃圾快速增长。在处理难度较高的固体废弃物方面,目前我国工业固废占据绝大多数比重,2010年达到93%以上,生活垃圾占比约6%,危险废弃物占比约0.6%。随着我国工业化的发展,我国工业固废处置量整体呈增长趋势,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固废处理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年均增长率为20.13%。2010年,全国工业固废处理量达到57264万吨,同比增长20.59%。预计“十二五”期间,我国工业固废产生量年均增长率将保持在10%-15%之间,到2015年将高到38.8亿吨-48.5亿吨。若按照80%的综合利用率测算,届时我国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量有望达到30-40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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