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内国4车能互迁吗?
大部分浙江省地级市可以互迁,但杭州市除外。
2019年7月1日以后杭州以外地区国4轿车不可以迁入杭州地区。
目前杭州市内估计还有部分国四车在流通,特别是一些国四二手车的交易,这就会涉及到杭州国四车能不能上牌的问题。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全国开始正式推行国五标准的车辆,根据规定,杭州国四车辆将全面退市。
因此,国四车辆已经不能在杭州上牌了。杭州的车管所,只接受国五排放机动车在杭州落户上牌。
答案是肯定的,浙江省内国四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是可以互迁的。国4二手车能过户,因为一般情况下本地过户二手车是不会限制车辆排放标准的,本地车辆过户只要车辆没有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就可以正常过户。但如果是从外省迁入的二手车,则需要符合当地实施的排放标准政策才可以迁入过户。
浙江省餐饮油烟管理条例 2020?
第一条 为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餐饮场所油烟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油烟排放监督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 省环保厅负责本省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协调督促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各设区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规定。
各县(市、区)根据辖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情况和部门职责分工规定,由确定的餐饮油烟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的具体监督管理。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法办理餐饮业户的工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财政资金,用于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地餐饮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应当符合环境功能区和污染防治要求,推进餐饮场所与居民住宅楼分离,建设相对独立的餐饮场所集聚经营区。
具备条件的餐饮场所集聚经营区,应当建设专门的油烟集中收集和处理设施。
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餐饮场所应当率先做好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加强餐饮场所集聚经营区的油烟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第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具有餐饮功能的建筑物时,应当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设计餐饮场所专用烟道,合理安排油烟污染防治设施的安装位置。
第七条 在城市居民区内建设可能因油烟排放等直接影响公众生活环境的餐饮建设项目,应通过现场公示、调查问卷或者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征求受建设项目直接环境影响的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第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下列餐饮场所的,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
(一)不含灶头的面包糕点店、茶室;
(二)不涉及土建的且使用清洁能源无油烟产生的面食店(包括包子店、馄饨店、面条店)、粥店、冷热饮店;
(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的餐饮场所。
除上述情形外的餐饮建设项目,应当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第九条 禁止在下列场所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场所:
(一)居民住宅楼(规划作为饮食服务用房的除外);
(二)未设立配套专用烟道的商住楼;
(三)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场所。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