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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环评规定木材加工粉尘污染距离标准是多远?

2022-10-22 00:03:05大气治理1

环评上对于木材加工产生的粉尘距离标准没有做出过规定,但是对于污染物的排放是有规定的。如果厂界排放标准,达不到国家所要求的限值的话,就是不符合要求的。

根据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颗粒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是不得超过150mg/m3的。

关于安徽环境污染问题

参考2011 年《安徽省环境状况公报》
2011 年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首要
污染物仍是可吸入颗粒物。有 14 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2 个城市达
到三级标准。全省平均酸雨频率为 19.8%,酸控区平均酸雨频率为 24.8%,全省及
酸控区酸雨污染均有所减轻。
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属轻度污染。淮河干流总体水质状况保持优,出境水质好于入境水质,主要支流为中
度污染。巢湖湖区呈轻度富营
养状态,环湖河流总体呈中度
污染,未发生影响饮用水安全
的蓝藻暴发事件。长江干流总
体水质状况保持优,主要支流
为良好。新安江流域总体水质
状况保持优。其它湖泊、水库总
体水质状况为良好。与 2010 年
相比,淮河流域、长江流域、新
安江流域、巢湖湖区及其它湖
库总体水质状况均无明显变化。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
96.1%,与 2010 年相比,提高 2.7 个百分点。
城市区域噪声和功能区噪声状况总体稳定,道路交通噪声状况有所好转。辐
射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和第四三条第一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地开办集贸市场、摆摊设点、出店经营、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确需临时摆摊设点、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未经批准在市区内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请问我的车是04年的皮卡车,没有绿标,只有黄色环保标志,能上贵阳二环路吗

为有效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黄标车”采取限制通行区域和通行时间的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限制通行车辆为“黄标车”和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暂不列入限行范围。
二、 限制通行区域为市区二环线以内的区域(不含二环线)。
三、 限制通行时间。自2012年5月1日起,每日7时至20时为限制通行时间。其中:2012年5月1日至6月30日为限行过渡期。过渡期内,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及无环保标志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驶离限行区域。自2012年7月1日起,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及无环保标志的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四、 本通告所指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由环保部门委托有资质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核发,其中:新购车辆在首次年审前,车主可携带机动车购置登记证和行驶证直接到各环保合格标志核发点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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