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将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由两控区扩大至哪里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在宏观上,国家应当采取措施,有计划地控制或者逐步削减各地方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地方各级人民应当对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包括要制定。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的执法主体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
可以是环保局,也可以是城管等,得看当地具体的授权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哪些亮点
简单直观地展现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七大亮点,
其中主要包括:突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主线、强化政府责任、加强标准控制、坚持抓主要矛盾和源头治理、强化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充分体现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加大处罚力度等。
环境污染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我国涉及环境污染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全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 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还应当责令其对所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违反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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