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时间?
一、实施时间
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二、攻坚目标
(一)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2021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5%、细颗粒物(PM2.5)浓度年均值达到31微克/立方米,臭氧浓度总体保持稳定,不发生重度污染天气。
(二)2022年1—3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同比上升,PM2.5浓度同比下降,秸秆露天焚烧火点明显低于2021年同期,不发生重度污染天气。
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行动包括?
今年,将坚定不移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重点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行动。
实施“蓝天行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的排放监控和污染治理,提高科技治污能力。加强能源结构调整,搞好农村散煤治理和电代煤、气代煤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抓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发展绿色能源产业。
实施“碧水行动”,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污染防治措施,推进河流污染防治和地表水、地下水统筹治理。推行河长制,加强水源地保护,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实施“净土行动”,制定土壤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建立分类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农村面源污染,抓好危废固废治理。健全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络,推动生态治理工作长效化,让天更蓝、水更清、草更绿、环境更美丽。
区域减排措施?
一是继续深化区域协作机制。完善区域传输预警体系,推动区域统一规划、统一标准、信息共享、联防联控、联合执法,特别是做好区域通行车辆“超载、超标排放”等联合整治。
二是继续开展秋冬季攻坚。以减少空气重污染为着力点,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科学实施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和运输。
三是协同应对空气重污染。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同气象条件、环境容量变化相适应的市、区、乡镇(街道)和企业“3+1”应急响应体系,细化、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实现“削峰降速”。
空气污染的高峰期是几点?
空气污染物在清晨也就是7点到8点间达到开始迅速增加,到10点开始进入线性增加期,而到傍晚时分开始下降,并于晚间回归较低的值,这是因为白天在水气和阳光的作用下,一次排放的污染物发生二次反应,从而快速积累,而人的活动也在白天达到高峰,排放物的增加和积累,促使污染在下午达到高峰,而晚间,由于光照的减少,二次反应降低,排放也因为人们的活动减少而降低,从而使得空气污染得到缓解。
空气污染的高峰期有两个时段,一个是日出前,大约早上七点左右,一个是傍晚,下午大约五点左右,特别是冬季,早晨和傍晚在冷高压的影响下往往有气温逆增现象,即上层气温高而地表气温低,因此地面上的有害污染不白大气上层扩散,停留在下层,这时有害气体高于正常情况的2到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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