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取得到环境成果是什么?
1.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全年安排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工程52项,截止目前完工5项,开工建设19项,处于前期28项。组织开展了全市主城区、棚户区、城中村和城边村区域的燃煤散烧情况、远郊旗县区燃煤锅炉整治调研,为下一步加快解决主城区燃煤散烧问题,全面开展远郊旗县区燃煤锅炉整治做好前期工作。强化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扬尘监管,对5家复工拆迁工地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2家工地完善了抑尘措施。进一步加强渣土车运输管理,建立渣土车应用通行证管理系统,通过购置、改造实现177辆渣土运输车全封闭,有效减少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加大对黄标车、无标车“闯禁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累计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166台。
2.全面启动《包头市水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5-2020年)》,严格执行“清源、活水、减负、节流、严管”五项措施。制定印发了《包头市2016年水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全年安排治理工程32项,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11项,开复工14项,未开工7项。召开了包头市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度第一次主任会议,协调推进全市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持续强化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管理,黄河包头三段面水质稳定达标。主城区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除昆都仑水库取水口无水外,其它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
3.强化固体废物及场地污染综合治理
全年安排农业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2项,目前尚未开工。全年计划安排重点企业废渣治理和土壤污染修复工程26项,目前已完工2项,开复工4项,未开工20项。严格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对12家产危单位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进行了审核,对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等8家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开展了专项检查。累计安全转移危险废物9065吨,收贮放射性废渣3000吨。组织开展了重点区域辐射环境巡测暨反恐应急监测专项演练,有效保障了全市辐射环境安全。
4.全面做好重点项目审批服务
加大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审批服务力度,对属于国家、自治区审批的项目,提前介入,积极协调,配合建设单位办理。对属于我市各级环保部门办理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主动服务,推进环评审批、项目验收提速增效,确保全市重大项目加快落地。目前全市829个重点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598个,完成率72.1%;330个工业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194个,完成率58.8%;92个自治区监控重大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72个,完成率78.3%;80个自治区70周年大庆先献礼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33个,完成率41.3%。同时对各地区重点项目环评手续办理情况实行定期通报,编印了《2016年全市投资亿元以上重点项目环评手续办理情况专报》,督促重点项目加快手续办理。
5.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配套法律法规进行环境管理,密切环保、公安、检察院、法院执法配合,顺畅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联动,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组织开展了全市环境监察现场“查训”活动,通过“以查代训”、“交叉执法”、“双随机”、“春季扬尘污染防治”、“在线培训”五个阶段系统学习,增强市、区两级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操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环境监察整体水平。
6.深入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治
持续加大对剩余325个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安全隐患的督查整治力度,按照市政府领导分工,调整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专项检查,对全市林业生态环境、自然保护区、湿地、矿产资源、草原生态环境和水源地保护区等领域进行了全面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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